2009-08-27 |
会见当日,变生急迫。悲愤之际,网友屠夫不明所以,趋前熊抱安慰,以致失态。记者有意误为“两位律师抱头痛哭”,流布甚广,在此澄清。
邓玉娇案中的五个回合
—个法制记者对邓案的分折
我供职的报纸归最高检管,虽然很想去恩施当地采访,但是领导打了招呼不许去,只好在网络上留心各路消息。邓玉娇案自律师介入以来,忽然风云突变,新闻效应成倍扩散,显得迷雾重重。鄙人不才,想从各路媒体同仁的报道之中,理出一个新闻线索,分析一下“二夏”与巴东警方的过招。文章很多参考了闾丘露薇编的《邓玉娇案大事记》
首先说说对邓玉娇案夏霖、夏楠两位律师的看法。与这两位律师都没有深入的交往,只是在两年前我报道小贩崔英杰刺杀城管案的时候,在法院门口和他们有过一面之缘。那时几乎所有人都认为,小贩崔英杰必死无疑;夏霖律师堪称经典的一篇辩护词,使得崔英杰从死刑改为缓期执行。杀死“烈士”的“凶徒”保住了一条命,可称为中国司法史上一个奇迹。夏楠律师的笔名是楚望台,非常年轻,按师门算起来还要算是我的师弟;这位师弟是少年成名,在学校里时有中政第一才子之称。两位在京城法律圈里,都有很不错的口碑。我想这两位律师愿意介入邓玉娇案提供援助,是邓玉娇家人的福气。
第一回合:律师痛哭失声,邓母洗掉证据
5月21号那天晚上,几乎是全体中国网民都看到这样的消息:两位律师结束会见后走出看守所,大呼“丧尽天良”,然后痛哭失声。这样戏剧化的效果,从新闻记者的角度来说,实在是难得的场面。我们来猜一猜,“丧尽天良”指的是谁?“痛哭失声”又为哪般?前面说过,这两位都是见过大场面的律师,如此失态,实在令人费解。
不妨先看一看,两位律师哭完之后干了啥:
一是向在场媒体呼吁,要求协助联系物证鉴定专家提供帮助提取指纹;(见流传出来的现场录音)
二是紧急要求封存邓玉娇的乳罩和内裤;(据说)当晚先后找了县委书记、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见5月22日广州日报及南方都市报)
两位律师的意思很明显:邓玉娇的乳罩和内裤是关键物证,需要封存。因为律师没有取证的权利,要求党和政府予以帮助。可是即便这样,似乎也无法解释两位律师当天的激烈表现。我们作为不知情者,只能发出这样的疑问:邓玉娇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导致他们失声痛哭,要用“丧尽天良”这种词来谴责?
从时间上来看,两位律师下午五点半离开看守所,已经是下班时间。他们在当晚跑了好几个地方,去提他们的紧急要求。这是另一个疑问:即使邓玉娇的内衣裤上真有指纹之类的东西,已经隔了那么多天没提取,根本不差那一晚上,他们有必要这么急么?
事情似乎第二天就有了答案:第二天,人们看到这样一条消息:就在律师会见的当天下午,野三关镇派出所长谭静亲自把邓玉娇的母亲张树梅接走,当晚邓玉娇的衣服全部莫名其妙地被邓母洗掉了(甚至是在律师叮嘱她不要动邓玉娇东西的情况下)。舆论的猜疑和愤怒达到了最高点。
我的看法大致如下:
1、律师在会见邓玉娇时得到了信息,知道有这样一份证据存在;
2、律师的会见被监听了,(或者公安根本就有人在场?)警方抢在律师之前对证据下手;
3、律师从看守所出来,找不到家属,预感到一些事情,但是干着急没办法,只好先大哭几声制造舆论,并向公众求援。形象问题先不谈,总之律师失态是媒体争抢的大新闻。
4、邓玉娇的内衣裤上留下的证据,总之都被一洗了之了。
5、我见过的很多刑事案件,每次律师会见嫌疑人之后,家属都要围着律师问长问短,我们都能体会那种心情。但是邓玉娇案里面,何以两位律师的会见还没结束,张树梅却赶着回野三关洗衣服?
直到四天之后,夏霖律师才向媒体披露了痛苦原因,和我的猜测大致一样。“中午吃饭时,邓玉娇的母亲张树梅说要回家给邓玉娇拿药,当时我迟疑了一下,因为有很重要的证据在她手上,但她执意要走,并说好马上回来,我就答应了。下午2时30分接着会见邓玉娇,我进看守所的时候,张树梅还没返回。下午5时40分左右会谈结束,你们可以看到,我出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到处找人,一看张树梅不在,感觉坏了。所有的希望全部落空,一下情绪就失控了,哭了出来,这也是我从业20多年来第一次。我调整了一下,希望能赶快到邓玉娇家保护现场,但已经来不及了,后来听说,当天下午5时,张树梅已在警方的陪同下回家“拿了东西”,第二天张树梅说她21日当晚把这些重要的证据(邓玉娇的内衣内裤)全洗了。”(5月25日《广州日报》)
如果真是如此,两位律师的敏感反应不得不让人赞叹。本来警方已在律师前面下手(中午就将邓母接走),占了先机;两位律师一看警察先动了手,知道赶不上,先在媒体面前痛哭一番,把秀做足了(不排除有真情流露的成分),再去各衙门上访一遍,闹得满城风雨,沸沸扬扬。待到警方涉嫌隐匿、毁灭证据的消息一出,立马掉进律师挖好的舆论大坑。在这个时候,邓玉娇的内裤上有什么东西没人关心了,地球人已经都知道,巴东警察对关键证据动了手脚。
第二回合:邓母炒掉律师,律师哑谜回应
5月22日半夜,忽然出来一条劲爆消息:“邓玉娇及其母亲和其他亲属对受委托律师不顾事实向外散布“邓玉娇被强奸”一事感到非常愤慨。目前邓玉娇母亲张树梅已声明与受委托律师解除委托关系。原因是受委托律师未履行好职责,没有对委托人提供实质上的法律帮助,偏离了委托的方向。”(恩施新闻网5月22日)
这个声明诡异的很,综合了一下网友疑问,大概有以下几条:
1、追查这条新闻,是在凌晨两点半左右上网,看得出工作人员在连夜加班。不过,张树梅这样一个农妇,政府发言人半夜不睡觉屁颠屁颠的替她发声明?恐怕这是温总理才能享受的待遇吧?
2、邓母这几句话说的极为专业,像是法学院的高材生,实在不像是出自农家妇女之口,谁在教她说话甚至代她说话呢?
3、两位夏律师老远跑到巴东免费替她女儿辩护,而且在会见第一天就找到对她女儿有利的重要证据,如果这都不算“对委托人提供实质上的法律帮助”,到底什么才算实质帮助?
4、查了一下各媒体,律师似乎没说过“邓玉娇被强奸了”,只是说她受到了性侵犯。说律师影响了邓玉娇的名誉?要知道,在这之前,各网站论坛,几乎所有网民都认为邓玉娇被强奸甚至遭到了轮奸才愤而杀人。
5、综合各家媒体的消息,似乎自从律师离开看守所之后,委托人张树梅就不知所踪了。即使邓母真想解除委托,按照常情常理,也不该对二位律师和媒体避而不见。
所有质疑指向一点:邓玉娇的母亲到底是被控制了,还是被洗了脑?回头看两夏律师被解聘的经过:“5月23日上午,《广州日报》记者杜安娜就解除北京律师委托之事,打电话给张树梅求证。张树梅听到这个消息后感到很惊讶,明确表示“这是没有的事”。但是,到了下午四时许,张树梅给夏律师打电话说解除委托关系。此后,夏律师和媒体记者再也无法联系上张树梅了。”(5月24日广州日报)
在这几个小时之内到底发生了什么?
面对汹涌的舆论,两位律师的表现却相当淡定。夏楠律师当日写了一篇题为《共话巴山夜雨时》的博文,称“华一律师事务所的两位同事从北京赶到,协助我们的工作。晚上忙完,就着江中雨声一起吃了顿饭,权作消遣。看到巴东政府新闻办代张树梅发表的声明。这场雨,也许很快就要下大了。”(夏楠律师博客:楚望台的法律评论)
按理来说,在全国人民(用这个词好像不算夸张)众目睽睽之下被人炒了鱿鱼,是相当丢人的事。在这样的情况下,律师还如此镇定自若,发表这样有诗意的博文,实在令人费解。首先他透露,新来了两位同事协助工作。既然已经被解聘了,还工作什么呢?其次,夏楠律师描述的那场“很快就要下大”的巴山夜雨,是真的下雨,还是暗指巴东县即将经历一场暴风骤雨?巴山夜雨,让我想起《笑傲江湖》里莫大先生那把暗藏杀机的胡琴。
隔日,夏霖律师又在博客上发表一篇博文“横路敬二”,全文只有很短的几十来个字,一起转过来:
“兄弟喜欢看电影,印度电影《流浪者》让我成为刑辩律师,巴基斯坦电影《人世间》给了我崔英杰案的灵感,日本电影《追捕》里的杜丘—→横路敬二……屈指一算,已经14天没有吃药了。兄弟还略微懂点刑事侦查,不会给西南政法丢脸。告知天下:老子也是高仓健式的人物,不管如何,老子都将耗在巴东。”
夏霖律师做了两个比喻,首先似乎是在把邓玉娇比作横路敬二,“14天没有吃药”指的当然是邓玉娇。特别google搜索了一下横路敬二这个电影人物,简单地说,就是一个正常人被人陷害到了精神病院。夏霖律师似乎是在暗指,由于邓玉娇14天没有吃药,很可能被人当成精神病。
两位律师到底知道了什么?这两个大大的哑谜,像是持剑在手,引而不发。这一回合的胜负,似乎让人看不清楚。
第三回合:湖北律师加入,两夏突然亮剑
5月25日晚9时20分,恩施新闻网发布消息称,“据巴东县公安局证实,涉嫌故意杀人一案犯罪嫌疑人邓玉娇的母亲张树梅在解除原聘律师后,另聘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武汉)汪少鹏律师和湖北诚业律师事务所(宜昌)刘钢律师共同担任‘邓玉娇案’在侦查阶段的代理律师。5月24日张树梅与两位律师签订了委托书。”(东方早报5月26日)
从前面的事实看,到5月23日上午,张树梅还在表示解聘律师“这是没有的事”,而第二天,就和武汉和宜昌的两名律师签了委托。看来张树梅不仅是法学知识渊博,而且在律师界人脉宽广,无论是北京还是省城,随手都找得到律师。那天晚上,汪绍鹏律师的新浪博客上(似乎是假的)出现几千条网友留言,将二人骂得狗血喷头。
但是这还不是5月25日那天晚上最火热的新闻。第二天早上占据了各大媒体最显要位置的,几乎都是两夏律师于当晚8:00(比政府换律师的公告早一个多小时)向公安机关递交的“控告书”。该控告书指控,死者邓贵大的朋友黄德智涉嫌强奸未遂,要求警方对其进行刑拘。(控告书见夏霖律师博客)
这份控告书详尽叙述了案发当晚的细节——原来在案发的“休息室”之前,还有这样一大段情节。
当天,夏霖律师高调接受采访,披露痛哭原因:“下午2时30分接着会见邓玉娇,我进看守所的时候,张树梅还没返回。下午5时40分左右会谈结束,你们可以看到,我出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到处找人,一看张树梅不在,感觉坏了。所有的希望全部落空,一下情绪就失控了,哭了出来,这也是我从业20多年来第一次。 ”(5月25日《广州日报》)
不带感情色彩的看,两位律师很像是在用写小说的手法在引导舆论:先留一个重大悬念,然后抽丝剥茧,一点一点扔情节出来;从新闻记者的角度来看,这种利用媒体的手法很高明,基本上每天新闻点都在增加,每天都在添柴加火。《控告书》一放出来,民意这口大锅就煮沸了。
还需要注意,“两夏”这一剑的技巧性暴强。在形式上,他们并没有直接公布邓玉娇的原话,而是用了“控告书”的形式,形成了一份正式的法律文件。这一剑明面上指的是犯罪嫌疑人黄德智,实际上直指巴东警方的死穴,逼其接招:如果不应律师的控告抓黄德智,就要面对全国网民的质疑;如果抓了黄德智,就等于间接承认律师的控告,邓玉娇的正当防卫也就差不多成立了。
巴东方面匆忙接招,使出一招“如封似闭”,把律师换掉,从此只跟新律师喂招,不理夏霖夏楠二位,也不理舆论质疑。这一招虽然是下下之策,倒也省却了再面对“二夏”的头疼。
第四回合:双方进行冷战,学界加入战团
5月26日,西南政法大学教授高一飞发表评论文章《律师表现不佳邓玉娇案前景令人心忧》,直指二夏“实际上缺乏作为律师基本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应当由律师协会依照会员处分办法给予处分”。(5月26日《东方早报》)
这篇文章又掀起一波舆论声浪。尤其是最后一刀“应当由律师协会依照会员处分办法给予处分”砍的够狠!
因为鄙人不是律师,对高教授的观点没法评论,只总结一下网友对高一飞这篇文章的看法,大概有三种:
1、“学术独立说”:高一飞教授作为学者独立发声,说的很有道理。
2、“迎合说”:高一飞为了迎合某些人写了这篇文章。
3、“报私仇说”:网友邝海炎指出,夏楠律师在去年法学界的司法改革论战中曾经批判过高一飞“丧失了基本的学术纪律”,高要报私仇。
“二夏”的应对则是:在博客上发表了浦志强、张思之先生的一封信。“联系困难,沟通不便,师友同道十分挂念。目前巴东情况令人担忧,考察你们前段工作,就我们所见,完全合法,无懈可击。信赖你的职业操守,不担心你的业务能力,只是牵挂你们的人身安全。”“如有不适,请设法电告,我们将随时前往。”
张思之何许人也?老先生八十多岁了,从前是全国律协的理事长,是全体中国律师的精神领袖。从两边的江湖地位来看,如果说高一飞像是青城派的一个掌门,张思之就是武林盟主。
张思之先生的力挺,可说是给两夏打足了气:“十分挂念,牵挂你们”,说明双方关系不一般;“完全合法、无懈可击”,是替“两夏”挡开了高一飞“应当给予处分”的一刀。“信赖、不担心”这两句,是为律师的操守和能力做担保;“将随时前往”一句,是敲山震虎。要是巴东方面弄得夏律师们“不适”了,来一个“设法电告”,闹得武林盟主亲临巴东小城,恐怕事情就真的不可收拾了。
读过《射雕英雄传》的,有没有想起来洪七公指导郭靖黄蓉痛扁欧阳克的那一段?总之张思之先生一表态,京城法学界就热闹了,开始群殴高一飞。比较重要的文章如下:
秋风《高一飞教授的无知与卑劣》:“高一飞教授根本不了解律师律师职业伦理和操作规范是什么。”、“如果你不能理解崇高,那至少也不要故意把自己摆到崇高面前,展示你的渺小与卑劣。”(见5月27日网易评论)
萧瀚《警惕法学界的法盲专家》:“例如这次西南政法大学的高一飞教授批评夏霖、夏楠律师,一副讨好官方、助纣为虐,落井下石的嘴脸,真叫人恶心。这种人可能人格发育有问题,缺乏最起码的人道精神,不应该从事与法律相关的职业,正如他们可能往往也不适合从事与医疗相关的职业。”“在夏霖、夏楠律师艰难工作之际落井下石的,除了令人作呕之外,更是等而下之。”(见5月29日萧瀚博客追远堂)
王建勋《对邓玉娇案原律师的指责毫无道理》:“高教授对两位律师的批评看似很专业,实则毫无道理。”、“出现几个颇有秉赋者,也很快堕为弗朗西斯•培根式有才无德的家伙。这样不堪的一个群体,哪有资格对那些伸张正义、为民请命的律师们指手画脚?! ”(见5月30日天益网王建勋专栏)
不过,面对高一飞挑起的律师职业伦理的争议,“两夏”始终没有回应。或许他们觉得有这帮京城法学圈的大腕撑腰就足够了。高一飞被群殴的不敢还嘴,巴东方面也没有其他消息。
在“冷战”时刻,夏霖律师再次在博客上“开炮”:“昨天我所提交的控告书只是一颗“炸弹”,如果有关方面一条道走到黑,我将扔出“核弹”。”(见夏霖律师博客)
第五回合:巴东暂时妥协,律师全身而退
27日,巴东政府发言人透露:“受邓玉娇亲属委托,邓玉娇代理律师于25日向巴东县公安局提出对邓玉娇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鉴于邓玉娇具有自动投案情节,对其采取变更强制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对邓玉娇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见5月27日长江巴东网)
次日,两位律师还了一招:在博客上发表了一篇《暂别巴东的律师声明》,主要有四点内容:(见5月28日夏霖律师博客)
1、“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因素介入案件处理,经过讨论研究,决定明天暂别巴东,经宜昌返京”
2、“邓玉娇患有失眠症,她在会见中清楚地告诉我们,正在服用药物氯硝西泮。该种药品突然停药导致的后果,殊为可虑。”
3、“我们认为,邓玉娇无病、无罪、无刑。”
4、“虽然暂时选择知而不言,无非是结合当前形势,为邓玉娇的利益设身处地考虑。一旦事态发展超出我们的预计,我们绝不会作壁上观,独善其身。”
将“故意杀人犯”邓玉娇放回家监视居住,应该是巴东方面作出的暂时性妥协。妥协的原因,鄙人以为可能是因为敏感日子快到了,当局害怕网民跑去闹事。要是律师把手上的“核弹”扔出来,恐怕要引起地震。
两夏也很知趣,用行动做了回应:你放人,我走人。
据说(只是据说)高层(中央政法委)已经介入了此案,这样的妥协,可能是高层的调解,可能是两夏的“核威慑”使然,也可能是巴东方面和两名新律师达成了交易。无论怎样,对邓玉娇算是一件好事。
不过两夏走人之前,还不忘回头捅巴东一刀。“氯硝西泮”是个什么东东?停药有什么后果?网络搜索了一下,非常吓人:(见维基百科中“氯硝西泮”词条)
“突然停止服用氯硝西泮可以导致苯二氮?类药物戒断症状:
轻度症状: 腹痛 肌肉酸痛 怕光 视力模糊 语言困难 感冒症状 失眠、噩梦 情绪不稳 心跳过快 高血压 丧失平衡 虚汗
严重症状: 抑郁症 自杀倾向 人格失常 抽搐 幻觉 僵硬症(可能致命) 休克
骤停后,较严重的症状可以持续数个月到一年之久,才开始减轻。”
看到这,不由想起另一篇对邓玉娇精神状态的报道!“湖北省公安厅负责人正在巴东县看守所提审邓玉娇,据知情人透露:情况很糟糕,大约5分钟后,邓玉娇开始发作,歇斯底里,情绪难以自控”(见5月24日《南方都市报》)
再联想夏霖律师那篇题为《横路敬二》的博客,不由让人毛骨悚然。难道邓玉娇被突然停药,是为了让她产生自杀倾向和人格失常???
想起了两位律师在看守所前的痛骂:“丧尽天良,灭绝人性!”原来这两句不是指邓贵大和黄德智,而是指想把邓玉娇逼疯并送进精神病院的人???
“一旦事态发展超出我们的预计”这句狠话,意思似乎是大局已定,但还不放心。
5月31日,《新华网》发出新闻,公安机关已对黄德智予以治安拘留。
到我写完这篇文章的时候,两夏律师并未对黄德智被治安拘留一事发表看法。网友纷纷猜测的是,他们手上的“核弹”是什么?一旦“事态发展超出他们的预计”,他们会不会再出一招“回马枪”?
邓玉娇案,实在藏了太多的秘密
(转自: http://xialinblog.blog.so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