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规矩与活人不能被尿憋死
Henry Song
2009.9.26
接待了来美国访问的国内一个知名大学的教授.
晚上陪着走在外面,向我聊起旅美一路的感受,触动最大的就是,到各处参观,看到什么都井井有条,管理得真好!我说:所谓管理,其实道理很简单,就六个字:订规矩,守规矩.
规矩不管如何去定,只要定了,男女老少,无论贫富贵贱,人人都得遵守,谁也不能例外.如果规矩在实行之中被发现有不妥之处,可以不断修改补充,但即便它再不合理,只要还没有被修改,大家就必须遵守,直到新的规矩出炉,然后大家照新的规矩去做.譬如篮球比赛,大家都得遵守已经确定的比赛规则,你不能说,赛到了一半,你觉得哪项规则不合理,于是你就置之不理.也许你讲得确实有道理,也许你所说的不合理之处以后会被修正,但对不起,规矩已经定了,现在正在比赛,你不遵守现行的规矩就是犯规,犯规就必须被惩罚,而犯规超过一定次数,你就得被罚下场.如果犯规不被惩罚,就会造成场上每一个球员都肆无忌惮地犯规,最后球就没发打,比赛就永远不可能进行.
教授听了,连声赞同,叹口气道:只是中国人从来不太守规矩,哪里都乱糟糟的.
我没有答话,因为我知道,这种话,教授可以讲,但我不行.教授讲,那是忧国忧民,而我讲,则是挑中国人的毛病,因为在教授的眼中,我是美国人,属于外人.教授这样对我讲如此的知心话,那是瞧得起我,给了我一个把我当自己人的礼遇,可我千万不能给个鼻子就上脸,最后自讨没趣.
到了路口,正好是红灯.几次教授要往对面冲,被我拉住.教授很不解地问我:你为什么不让我过?我说:现在是红灯.教授朝街道两边看了看,再回头看看我,惟独没有看路灯,没说话.但从教授的眼神中,我读出了教授的心思:两边的车都离着那么远,为什么不过!于是,我只好说:你要是闯红灯过马路,一旦被车撞了,是你违规,开车撞你的人不负责.这才让教授那双急于冲锋的脚步,不太情愿地停了下来.
过马路可以说是每一个城市生活中的人不可避免的的一件事.我相信,每一个人从小就都学过,红灯停,绿灯走,这是交通守则中基本的规矩.可是,这样一个幼儿园里的孩子都明白的规矩,却连一个大学的教授,都习惯性地要寻找机会,以图一时的方便而不予遵守,而且就在与我进行了管理与遵守规矩的理论探讨之后,这不能不让我感到有点滑稽.
这让我想起十几年前,不同的地点,也发生过同样的事情.一个刚从国内来美的朋友,暂时住在我那里.晚上带着出去散步.小区很安静,路上见不到几辆车.到了十字路口,是红灯.我习惯地停了下来,等着红灯转绿.还没待我回过神来,朋友已经冲到了对面,然后回过头来,圆睁着双眼,象是看到了天外来客一样地瞪着我,喊道:"你没事吧?"我一时没弄明白朋友的意思,说:"没事啊,怎么了?" 朋友一脸不屑地道:"没事你站在那里不走,干吗?”我不解地说:"你没看到红灯啊?""红灯?你看路上有车吗?连个车影都没有,你等什么红灯啊?你脑子有病啊!"朋友一顿臭骂,说得我一点脾气都没有,摇摇头,不知道能说什么.
记得曾看到一篇文章,讲作者在日本东京,碰到大堵车.公路上进城方向的路段挤满了车,大家谁也走不动,而对面方向的路,却空空如也,没有一辆车行驶,于是作者震撼了.震撼的原因是:这样堵车的场面,居然每个人都耐心地在车里等,而没有一个人把车冲到对面的路上去开.
读完这篇文章,我也震撼了.但我之所以震撼并不是因为作者所描述的事件,而是为作者竟为这样的事情震撼而感到震撼.即便不开车,甚至就算是脑子灌了水,每个人也都知道,车辆应该在自己的一边路段上行驶,不然你开到对面的路上,岂不是要与对面的车迎头相撞?即便没有撞,你占了对面的路,对面方向来了车还怎么开?这是开车的最最基本的常识到不能再常识性的规矩,遵守这样的交通规则,应该如渴了喝水饿了吃饭一般自然正常,而这样一件平常得不能再平常的事,却能让作者如此震撼,并写出文章发表,在国内造成轰动,引起国人共同震撼,这种现象本身,难道不令人震撼吗?
可见作者在中国,早已对不守规矩的人与事司空见惯习以为常,一旦看到有人竟然还能如此遵守规矩,反而感到匪夷所思.
其实交通守则,撇开英联邦属地与其他地区左右方向对调之外,走到世界各个角落,都大同小异,中国也不例外.唯一不同的,就是人们是否遵守.按理说,所谓规则,就是大家应该遵守的行为准则.既然已经定了规矩,那人们就没有不遵守之理.但中国人对规矩向来另有一套说词,那就是:规矩是人定的,人是活的,规矩是死的,活人岂能让尿憋死!
这话听着似乎很有道理,其实深究却十分荒谬.首先,人类历史上我还真没见过有人被尿憋死的记载,所以,无论你尿多急,如何憋,顶多也不过是不舒服,不方便,肯定不会被憋死弄出人命.第二,人不会被尿憋死,但随地大小便,和到厕所如厕,却是文明社会有别与非文明社会的重要指标.打着不被憋死的幌子,随地大小便,不过是为自己的劣行找借口.就好比你今天去天安门广场游玩,因为广场浩大,你一时尿急,为了不被尿憋死,你总不至于就地解开裤子方便吧?如果每一个人都这样方便,天安门广场也就不成其为广场,而可以改成露天公共厕所了.
其实说穿了,所谓活人死规矩不被尿憋死之类,全是无视规矩只顾个人方便的托词,让自己的不守规矩变得冠冕堂皇.
譬如上面我讲到的两个例子,红灯时不可穿越马路,这个规矩大家都懂.在一个遵守规矩的社会,这条规矩,无论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具有绝对不可违反的权威,路上有没有车,或者车辆是否离得很远,对这个规矩必须得到遵守的属性,不存在任何影响.但对脑中存着活人不能被尿憋死的观念的人而言,是否要遵守这个规矩,就全靠灵机应变了.在这种人眼里,既然路上没有车,或者车离得还远,那这个规矩便没有遵守的必要.只是,一旦规矩可以由个人按照自己的意愿于不同场合随意违背,那么这个规矩最后的结果就只能在人们心中失去权威的效力,遵守与否,就不再是必须,而变成了选择.而规矩一旦成为人们可以遵守或不遵守的选项,这个规矩也就成了一指空文,人人都可以按照自己的方便弃之不顾了.当人们对规矩的漠视习以为常,并且成了一个社会的主流状态时,这个社会怎会井然有序,管理又从何谈起呢?
没有规矩或者有规矩却没人遵守的地方,必会混乱不堪.小到过马路,大到社会与国家的治理,都是一样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