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我写了一篇虹影”英国情人“的读后感,得到了一些读者朋友的观点反馈。其中一个令我深思的观点是,没有婚外恋多角恋的小说平淡无奇,写普通人平平淡淡生活的故事,没有人爱看。对这个观点,我不敢苟同。
作家最好的朋友是冲突。一个会用文字制造冲突的作家,是有智慧的。婚外恋是伦理冲突,它只是冲突的一种。除此之外,邻里冲突,夫妻冲突,母子冲突,意识冲突等比比皆是。不管操练哪种冲突,能够驾驭并解决冲突的作家,都是有智慧的。
张恨水的“现代青年”之所以让我嘘声长叹,并不是因为男主人公周计春失恋后,和几个女孩子玩儿多角恋爱的故事,而是他怎么从一个刻苦学习的放牛娃迷失在京城里堕落的故事。作家不仅仅制造了父子冲突和男主人公与未婚妻的冲突,也演绎了男主人公的堕落过程。
一位美国文学教授提到,其实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文学原创,好故事都来自经典。对此观点,我深表赞同。比如,苔丝,安娜,包法利夫人都是爱上了他们不该爱的人,男人是他们生活中的吸血鬼。这是它们同为世界名著的根基,也为现在的情感小说提供了一定的借鉴。又比如,现在的作家完全可以借鉴张恨水的“现代青年”,写一个小留学生在美国的堕落故事。
在37岁被杀害的犹太女作家写的那本“法兰西组曲”里面,有一段女主人公的婚外恋。这段故事的最大冲突是,女人的丈夫上了战场,她却在婆婆的眼皮底下,和驻扎在她家里的敌军产生了感情。这好比当年的日本鬼子和中国姑娘谈恋爱是一个道理的。可能吗?合理吗?大冲突才会让读者有大思考。
除了制造冲突,作家还需要有给读者演电影的本事,能让读者有置身于其中的感觉。最简单的例子是,你可以写一句“主人公不高兴了”,而小说最基本的叙述方式就是应该让读者看到主人公到底是怎么不高兴了。比如说,“脸色变得越来越难看,就像是一块儿刚煮熟的猪肝儿”。或者,“他气得浑身发抖,用脚狠狠地踢开门,扬长而去”。
我读小说,基本就看这两点。不管是什么题材的小说,一是看冲突够不够,二是看小说像不像演电影。眼下有很多小说,包括一些职业作家的作品,顶多就是在讲故事。不仅冲突不够,文字也稀松平常。还说说大家热评的“山楂树之恋”吧,它就不符合我对小说“冲突“和“演电影”期待。在我看来,它只是一本很普通的故事书,我绝不会读第二遍。
很多情感小说,并没有婚外恋的介入,但同样打动人心。我曾经是余华的粉丝,就用他的小说做例子。“活着”讲的是一对儿夫妻的平淡生活,根本就没有任何婚外情的因素,大家爱不爱看?它为什么还会得奖呢?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讲的也是普通的家庭故事,说的是父亲为了成就儿子,而去卖血求生的故事。这这个故事里,甚至没有明显的女主人公,但这是怎样浓烈的感情啊?写到这儿,我不禁又想起了阎连科写的“丁庄梦”。这本书写的是艾滋病村里小人物为生活挣扎的故事,里面虽然有感情做佐料,但主要说的却是作家对边缘人群的关注。
这些年,我一直在关注一位海外作家的作品,他就是陈九诗人。陈九兄从来没写过以婚外恋为主要题材的情感小说,但他的小说却篇篇动人。“丢妻”中普通纽约华人家庭的生活,“老头儿乔依”里的邻里故事,“纽约春迟”和“老高”中所深藏的两岸亲情,“美丽的霍金河”中美妙的青春情感,“奉子成婚”中的完美结局,“纽约老鸨田翠莲”中堕落女子的无奈和伪装的坚强,“老史出海”中的硬汉,都让人过目不忘。此外,陈九兄精雕细刻的文字,也给了读者以文字上的电影视觉。
婚外恋小说之所以吸引人,是因为作家为我们制造了伦理冲突。吸引我们的,是冲突,是男女主人公的挣扎,我们想看看作家到底是如何收场的。在我看来,婚外恋不应该是情感小说的主要市场。父子情,母子情,邻里情,夫妻情,战友情,都值得作家们继续挖掘。否则,离奇又雷同的婚外恋多角恋故事,不仅会误导读者的情感世界,也让人看出了作家们闭门造车时的黔驴技穷。
说明:
1。俺是搞科研出身的,凡事爱瞎琢磨。俺只对观点不对人。在网上,谁是谁,我根本就不知道,俺也不想知道。
2。就写这几个字,害得俺还参考了两本书作为资料。这是我以前读过的两本书。我,我,高度赞扬一下自己的科研精神:
书一:Thomas C Foster----How to read literature like professor.
书二:Write real fiction---plot and structure by James Scott Be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