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om 11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 精神损害 赔偿内容 有望立法 -- 为纠偏,平反,立法吗?


Special Column: http://news.sina.com.cn/z/11renda11/index.shtml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7日09:56  国际在线

  国际在线消息(记者 刘轶瑶、蔡靖骉):27日,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进行第三次审议。完善赔偿程序、畅通赔偿渠道、扩大赔偿范围是此次修改的重点,精神损害赔偿也被写入了草案,但赔偿标准并未明确。

  为保障公民、法人等依法获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修正案草案进一步规范了赔偿请求的程序,明确了相关的操作期限、协商程序、举证义务等。

  关于精神损害赔偿,草案规定,除了要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外;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还应支付精神损害慰问金。考虑到目前中国的国家赔偿案件情况千差万别且实践经验不足,草案并未明确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相关司法解释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

  国家赔偿制度体现的是国家承担自己责任行为的义务,中国《国家赔偿法》已实施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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