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卡不等于护照,签证不等于国籍。给外籍华人应给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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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了半天都不是一个话题(除了打酱油的)

scottblee建议里写的很清楚,是建议给外籍华人(而且应该是够资格的外籍华人,例如有亲属在国内等)永久性签证,而不是护照。

这跟双重国籍的问题完全无关。本着人道主义,民族主义,和对中国老龄化问题的原因都应给外籍华人长期签证,而不是现在的6个月一签,每年必须出境一次这样不人道不合理的签证政策。对投资和长期工作的则应降低颁发绿卡,即永久居留签证的标准。这是不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也都有的,也符合中国现有政策和移民法规。

把签证也当做利益福利“占便宜”,是很狭隘的想法,损人害己。世界上多数国家签证政策都没中国那么严对外国人管制那么多,中国人出国才那么难,外国才对中国人管得那么严。在英国,像印度孟加拉那样的偷渡大国都不需要像中国人一样强制要求警局注册。印度跟美国关系时好时坏,美国给印度visitor签证第一次就给10年多次往返。


双重国籍的问题是完全不同的话题。国际法估计在东南亚国家的华人翻身做主人之前,是不太可能有变化的,讨论没啥意义,我以前的回帖只是说明中国双重国籍问题的历史和政治原因,以及不合理之处,也没指望能有什么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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