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职在家五年,我已经写了几十万字的小学生作文。老公看我喜欢写字,早在几年前就扔给我一块硬骨头啃。你能不能把咱们留学的故事,写个长篇小说出来?你让我当男主角,顺便再多给我配几个女搭档?
鼓励我写留学小说,老公说的确实是真话,后面几句是我瞎编的。呵呵,如果想写小说,不会编怎么能行?挺好的事,只要一变成字儿,我就会不知不觉地没正型。这毛病,我总想改,却改不了。
在当年留学的小城,我们见证了难忘的青春岁月。一幕幕,一天天,仿佛就像在昨天一样。今生太多的故事和太多的感慨,都来自这个不起眼的小城。这些心绪,恐怕余生将不会再有。
在网络时代,再现青春的一种廉价方式就是用文字做梦,大家再一起重回昨天。老公把这个任务交给我,他也应该有这样的心愿于其中。这个心愿,我们在长途旅行中聊过,在公园里一起构思过。
写小说,真的是应了那句话,看花容易绣花难。去年我写了一篇一万多字的小说处女作,我累得差点儿没吐血。不是活儿累,是我自己的家伙儿事不灵光。除了笔拙,我还发现,我只会做砖头,我还不能游刃有余地盖大楼。
写小说像盖高楼,需要砖头和图纸设计。与之相比,写博文就像单纯用泥土做砖头一样。一篇一篇的习练,一点儿一点儿学会叙事的技巧,希望会有水到渠成那一天。万丈高楼平地起,没有砖头做保证,一切都是白扯。
博客的好处是,自己写的破东西,可以随时得到读者的评语。遗憾的是,我在国内的博客,已经被我渐渐疏忽。除了时间不够,我发现,和海外博客相比,国内博客的速度太,太,太慢了。时间就是金钱,我实在没耐心再和蜗牛赛跑了。于是,我国内的博客经常闹饥荒。
我一偷懒不要紧,国内的一位叔叔有意见了。我与这位叔叔素不相识,但他的儿子与我同城。他通过我文章的内容推测他的公子一定认识我。叔叔就是伟大,他的推测完全正确。这不,在昨天的聚会上,WH看到我连忙向我挥手。哎,前几天我给我爸打电话,他让我问问你,你最近博客怎么更新得不勤呀?
对于职业作家来说,不管写什么,要有自己的灵感和计划。我虽无能,也喜欢服从这样的规则。所以,不管别人给我什么骨头啃,我只能蹒跚学步,一步一步慢慢学。别人的要求,尽管很合理,如果我暂时做不到,也只能如此。
我甚至想,如果我真能满足老公对我的鼓励和要求,写好这部小说后,我可能会考虑重新就业去。人这辈子,不就是尝试各种新鲜事物吗。一旦经历过了,还得重新回到原点。问题是,猴年马月我才能写出来呢?
对这部小说,我去年悄悄练了写四万字。好久没打开那个文件了,真不知还有多少字能有用处。今天随便找几个字看看:
岁月虽然改变了我的容颜,小玉的面孔却几乎一变未变。还是那张黑瘦的脸,还是那双清澈的双眼。除了额头和眼角上不易看到的细细皱纹,小玉像个不老的仙女一样站在我面前。
“小玉,你知道我是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