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与读博

不敢说自己是个书迷,因为很多书我还都没读过。而自己偏偏有着爱读书的习惯。一看到家里藏的那些书还都没读完,上网写博就让我变得有些惶恐。就那么点儿时间,读了就不能写,写了就不能读。除非熬夜,对我来说,读书与写博真的是誓不两立。

我想,读小说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读书。真正喜欢阅读的人,历史宗教政治教育美术摄影等方面的书籍都应该有所触及。但这只是理想状态下某书虫的梦想。我每天的空余时间太少,不管怎么努力,一年能读几十本书就算是不错了。正因为如此,读书时就要有所选择。

我偏爱读那些与我生活毫不相关的书籍。每天和孩子们混在一起,就不想再读什么哈佛爸爸妈妈那类书了。通常,我会三本书同时进行阅读。一本是小说,一本是散文,一本是诗歌。假如只让我啃一本书读,肯定会枯燥得让我大喘气。

最近,我在看“士兵突击” 。著名人物许三多认为,读书就是有意义的事。他把图书馆里面的书,从A开始读,据说他刚读到D。如果按照他这个标准,我读的书也就是在A和B左右。

李敖为了多读书,拒绝了很多客套的聚会。虹影为了省下读书时间,得罪了很多想和她寒喧的朋友。刘心武喜欢在安静之处翻阅经典,莫言则自称已经没耐心从头到尾读完一本书了。余华出了一本”影响我的十部小说” 一书,并慨叹“没有一条路是重复”的,石钟山却认为作家也得苦读很多书才能自己搞创作。毕淑敏除了创作,还开了个心理诊所。毕飞宇的“玉米”让我记忆犹新,阎连科的“丁庄梦”和“年月日” 令我爱不释手。“许三观卖血记” 让我想起了天下无数个父亲。作家重塑了我们的心灵,让我们的灵魂得以宁静。

因为偏爱“牵手” “中国式离婚” 的缘故,刚刚读完王作家的“新结婚时代”。从昨天开始,花了6-7个小时,今天一口气读完。我想,读者要是能把书读到这份上,那作家就算是成功了,也算活得很有意义了。这本书中,有个叫顾小航的。他在心情不好时,你猜他干什么?到博克去打架。呵呵,这一小段写的,可真有时代气息。

不管空余时间能读多少书,我觉得,读书比读博有意义。只要读书的时间多余读博,这就足矣。

2008-01-24 07:3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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