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双重国籍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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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北方憨哥在北美”的领馆小姐咔嚓一文,坛子大家洋洋洒洒,喧宾夺主,有坛友建议独立开个姐妹贴,把观点汇总一下。欢迎文明回帖、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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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中国国籍是为了回国探望家人方便、工作办事方便、儿女接受中华文明方便。一部分人封建思想严重,出了娘家的女儿就要跟婆家的姓,回娘家也不是光彩的事,动不动就考虑婆家和娘家打仗了该怎么办。

2。战争说:
如果所有的思维离不开战争,中国永远没必要改革开放,世界是发展的,世界观也是发展的;

如果中*开战,我去我认为正义的一方,符合我价值观的一方,同时放弃另一方的权利和义务;
把开战说再推进一步,假设*省和*省内战,大家到底站在哪一边呢?出身地?居住地?
如果宣战后难道法律不可以调整吗?难道和平时期要采用战争思维吗?

3。税法相关:在中国境内居住超过
180天,所有人(外交人员除外)都要交税。保留中国国籍的人士,2头交税也是愿意承受的。况且国内10万以上都必须申报交税,真正执行的效果只有天知道。

4。国籍法相关:美国不承认双重国籍,但不会因美国公民加入其它国籍,取消其美国籍,如果选择了双籍要承担双重义务。

5户籍制度和国籍制度有联系,但没有必然联系。中国目前的国籍制度是印尼事件引发的,而户籍制度则延续了几千年。


6。宪法相关:华侨是中国公民,宪法保障公民权益
第33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持绿卡者并没有放弃国籍,现在关注这个问题就2部分人:持绿卡考虑是否入籍者以及已入外国籍的。正常的理解是宪法在先,国籍法等普通法在后。海外华人保留中国国籍没有损害中国国家利益和其他公民利益,为何普通法在公民没有主动意愿或损害中国利益的前提下,违反宪法消除中国公民的国籍呢?而且宪法中2处提及保护华侨利益。50条:不太明白华侨如果连国籍都被取消了,是否符合华侨的利益?54条:用的是“祖国”。

7。便宜说:中国人自由往来祖国都算得便宜的话,天下便宜的事岂不太多?大家只关心自己的利益是不好,但如果没有损害其他人的利益,其他人有什么权力来指责呢?中国公司内的中国公民拥有其他国家护照作为旅行证件可以迅速地往来业务场所,提高效率不是更能为公司带来利益吗?现代企业管理中无效等待就是浪费,而且等待周期越长,风险越大,以海外市场为主的优秀企业应该有所收益吧。试想如果德国、日本、韩国的护照去主要市场经济国家都需要签证的话,他们能达到现在的成就吗?

8。潜在危害说:有很多外籍人士在中国境内活动,对中国造成了实事危害,我国也本着开窗精神,保持对外开放,不会因噎废食。如果双籍人士在中国境内触犯中国法律的当然按中国法律处理,如果在境外做出损害国家利益的事,当然也可依法剥夺其国籍。说的强词夺理一点,不能因为水能淹死人就不让游泳了,用电有危险,就要禁掉电脑。建议反对海外华人双籍诉求之人士先把精力用到提议取消台湾同胞的同胞证上,一律签证入境。

9。利益说:日本国公民能享受免签入中国境15日。看来对中国政府而言,海外华人的特殊性还比不上日本国民。日本国民和海外华人,从国际法逻辑上没有可比性,毕竟海外华人团体不是独立国家。只是从情感层面无法理解政府让日本国民免签入境的理由,难道在政府的心中,海外华人团体给中国带来的经济利益不如日本国给中国带来的经济利益吗?因为从政治上讲中日双方国民入境权并不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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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多妻说:护照不能拿结婚证来比喻,只有1个中国,而有13亿中国公民都可以领取护照。

11。兵役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五条“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职责和义务是有区别的。兵役法中也明确了46岁以上的公民也不在征招范围之内。服兵役是履行保卫祖国、抵抗侵略的职责,退一万步冒昧地说:如果执行的任务范围超过“保卫祖国、抵抗侵略”呢?估计由不得公民自行判断吧。46岁以下未服兵役的,如果按中国兵役法应征的,就该服役。比如土国人,入了加籍,还必须回国服役,如果他还想保留土籍的话。

12。效忠说:出生在美国的华人,是否有效忠宣誓一说?忠于中国、中国人民不等于忠于党。即使中国共产党无限期地绝对代表中国政府,也不能将中国和党等同起来。就像领导不能等同于组织也不能等同于个人一样。反过来说:如果忠于中国共产党=忠于中国和中国人民,那么在入籍宣誓效忠就更没矛盾了,宣誓词中好像没有要求放弃party籍吧。


13。中国司法独立说:国籍法第5条明确-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也就是说有一部分中华儿女(父母皆为中国国籍)的国籍取决于外国国籍法。现代国家法律之间相互关联、依存的案例很多,中国也不能与世隔绝的。中国不取消海外华人中国国籍并不会与中国所承诺遵守的国际法律冲突。相反中国取消华人国籍倒是依据了其他国家法律是否赋予当地出生婴儿国籍。

14。就事论事,分成12种senario?大家看看如果仅从自己立场出发,属于哪一类的,然后再对其他人品头论足。
利人利己者,上品,双赢;
利人不利己者,上品,单赢;
利人损己者,上品,零和;
损人利己者,下品,零和;
损人不利己者,下品,单输;
损人损己者。下品,双输。
不损不利人,利己者,中品,单赢;
不损不利人,不利己者,中品,0和;
不损不利人,损己者,无品,单输;
不损不利己,利人者,上品,单赢;
不损不利己,不利人者,中品,0和;
不损不利己,损人者,下品,单输

15。国籍制度变革的可能性、可行性是不错的一个社会科学课题,已经牵涉到了中国宪法、各国国籍法/移民法、税务、战争、政治、历史、婚姻、计划生育、教育、人权、国家安全、领土完整、文物、东西方文明、价值观、传统、忠诚、背叛、自由。
理解参与者发表观点时的真情流露,但更希望多一点理性。

16。双籍利益相关者分析:
16.1拥有或曾经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或已获得外籍的人士,(未成年人暂不考虑)。如果允许双籍,这部分人群肯定是得益者。
16.2中国政府:情况太复杂了,
先假设一下弊端:
16.2.1
历史的承诺问题(印尼)
16.2.2
国家资源消耗问题(包括修改、立法、管理)
16.2.3
民族情绪问题(传统文化最恨叛逆者,对不起,咱先给个外籍华人来了个“有罪推定”,扣个大帽子:放弃国籍者即为叛国,无论是否有直接或直观的利益影响。)
16.2.4
国家安全问题(敌对势力渗透相对容易,毕竟华人不用化妆就能消失在人海中,语言也看不出破绽。这里也假设了外籍华人接受海外信息后转移到“敌对”阵营的概率大大增加)
16.2.5
价值观冲突问题 (有些即使在国外正确的事,在国内的社会效应可能是负面的,所以必然会引发潜在的冲突)
再假设一下好处:
16.2.6
增加了海外华人回家乡的概率,便于更多的群体创业、创收,带来一些资金、市场、技术、knowhow,带来就业机会。
16.2.7
便于华人子女对中华文明的认同、世代相传。
16.2.8 提高大国形象
16.2.9 保留对海外华人的法律管辖权

17。团结起来争取保留海外华人的中国国籍。

以上林林总总,比较乱,今后有时间再仔细整理一下思路和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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