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赏我,就请你尊重我----关于引用,转载与剽窃

欣赏我,就请你尊重我----关于引用,转载与剽窃

Henry Song

2009.12.22

 

 

我觉得,写博客的人,都挺虚荣的.至少我是如此.

 

你想,写了一些文字,拍了一些照片,如果只是为了记录一下自己的生活与感受,留给自己将来回顾之用的话,何不放在自己的私人日记本里,一个人收藏着呢?既然放在博客这种公众的地方,显然应该是希望被别人看到的.而看到了,也是希望能给别人留下一点感受,得到别人的一点回响.就如我,每次发了一篇博文,上传了一些照片,受到网友们一番夸奖,就飘飘然地很受用,于是就兴致勃勃地继续写,满腔热情地背着相机继续拍.其实说穿了,来我博客的各位网友,估计这一辈子我也许不会见到其中的一二,每个人都各有各的生活,活在和我很难相干的世界里,八竿子都打不着.可虚荣心这种东西,真是很贱,很缠人,但也很能让人振奋,激发出一些活力,让你坚持把一件事情做下去,并且想着越做越好.从这一点讲,人拥有一定的虚荣心,并不是坏事,它能够激励人向上.毕竟每个人都愿意听到别人赞美,而为了得到赞美,自己就会多一些努力.

 

可是,假如虚荣心太过膨胀,超过了你自己本事的身高,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譬如网上,有一大批的博客,那些博主,不是用自己的笔写自己的生活与感受,而是专门剽窃别人的博文, 署上自己的名字,放到自己的博客上,骗取不知情的人们来留言赞美.我觉得,这样的人,一定是可怜而内心非常自卑的,因为他们知道自己没有本事去做自己希望做到的事情,却又要想得到别人的欣赏来满足自己的虚荣,于是只能靠偷窃来装扮自己的门面.而这些人,一旦被人看穿,其实最终得到的,只能是人们的鄙夷.

 

最近在新浪,看到一个自称教授的人开的博客,博主年纪看上去老大不小的,人也应该是在美国,因为写了一系列的旅美随想,也发了一些自己所在城市的照片.可至少其中的一篇关于红绿灯的随想,被我发现不是他随便想出来的,而是精心地把我的博文守规矩与活人不能被尿憋死>>换了个标题之后全文抄袭.我在他的博文后留言道:这是我的博文,请注明我原文的出处与作者,或将文章删除.过了两天再去看,发现被删除的不是那篇博文而是我的留言.连下面留言评论的功能也被关闭了.再看那文章,果然不亏是教授出身,算是有点本事.文章做了一些修改,删掉了我原文的一些内容,加了些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故事,如果只读了前几段的话,几乎可以以假乱真地让人以为,那确实是他自己的原创.可是再继续读下去,就发现到了后面,我的原文仍一字不改,连标点符号都不变地,大段大段地被不予注明地引用,而文章的结尾,则更是我的原文的全文照搬了.看此人行径如此无赖,想必应该不是偶犯,于是我便决意深究一下.将他博客上一些稍有可读性的文章,到网上一查,发现居然都是全文或大段地从别人抄袭过来的,于是我干脆分别在那些文章后面留言道:这篇不是你的原创,是剽窃别人的.最后还在他的留言簿上问他:这么大年纪的人了,做这种事,有意思吗?过了几天,再去看,我的留言又全被删了,所有剽窃的文章还在,但下面都关闭了留言评论功能.不过估计是对我的不断骚扰不胜其烦,有点招架不住了,他终于把剽窃我的那篇隐掉了.而且我后来注意到,他发新的博文时,已经开始在后面加上转载二字,尽管没有表明转自何人何处,但总算有了进步.看来,我本着让他能够理解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给他上了点课,还是有点用的.

 

其实,说到博客,除了别人看完了,给你留言回复之外,最让人觉得被欣赏,让你的虚荣心鼓得象怀孕三个月的肚子似的,估计就是人家把你的博文拿去转载了.你写的东西不好,人家看都懒得看呢,更别提花时间,花精力把你的文章贴到自己的博客上,好让更多的人读到.尽管如今科技发达,转载并不用费多少力气,只要会按几下老鼠的功能就够了,但毕竟人家还是花了心力去按了

 

可奇怪的是,既然你喜欢一个人的文章,你总该对写文章的人有些起码的尊敬与礼貌的吧?遗憾的是,这个基本的礼貌,网上的国人能够遵守的少之又少.心里欣赏一个人的文字,可行动上却对这个人没有丝毫的尊重,这不能不说是中国网民的一种很特别的现象.

 

我在最近的一篇博文中,就人生旅途中不同类型的人发了一段议论,没几天, 这段议论就在新浪另一个人的博文中全文出现了.这是我所知的,我的博文被引用得最快的一次.于是,我在那人的文后留言道,请你将文章中来自我博客中的文字删除.也许此人的行为确实是无心之过,因为第二天再去看时,文章已经删除了,改了全新的内容重新贴了上来,主题却是发了一番牢骚,大意是,在网上看到欣赏的文字,喜欢拿过来贴到自己的博客上,这样不仅可以就近欣赏,还可以重复并加强自己对该文字欣赏的感受,而如今却被原文作者说不允许,让自己脸上很难堪.并举例某某人(想必应该是个名人吧,尽管我不知道,/她也没有提供联接资料)如何欢迎别人任意转载他的文章等等,让人对之肃染起敬,言下之意,似乎是我显得多事小气,我的行为非常不能令人苟同了.读了之后,让我觉得哭笑不得,毕竟人家表明是出于欣赏的目的.可是,显然他/她不理解,欣赏是一回事,剽窃则是另一回事.没有通知原作者,既不注明是引用,更不标明出处与作者,便将别人的文字大段地放在自己的文章之中,这是剽窃.欣赏也许可以成为剽窃的诱因,但剽窃绝对不能等同于欣赏,

 

这就好比,你到美术馆看画展,见到自己喜欢的画,你很欣赏,觉得特有感触与共鸣,但你总不至于径直把它从墙上摘下,搬回到自家的客厅里挂着,以便近距离带着更为浓厚的感触去欣赏吧?我相信,那个画家如果知道你欣赏他的作品,一定会很开心的,就象我知道有人欣赏我的博客一样.但如果你连声招呼也不打,直接就将那画从墙上取下,拿回自己家里,我想,任何一个画家都不会觉得得到了欣赏,而只会觉得你盗了他的画.当然,你在美术馆明确允许拍照的前提下, 可以将那幅画照了相拿回家去欣赏,但你切不可以拿了那照片向你的朋友们炫耀,声称那是你熬了一个通宵完成的新作,拍了照片作为存念.

 

当你将别人的文字放入你自己的文章之中,以示共鸣或是加以评论的时候,这叫引用;

当你将别人的文字单独成篇地放到你的博客上,无论是否进行了编辑或删节,这是转载.

而无论引用还是转载,你都应该注明出处与作者,这是对原作者最起码的尊重.

 

可当你把别人的文字放到你的博客上,无论是单独成篇还是文中不加注明地引用,却署上自己的名字的时候,那就是剽窃,与偷窃性质相同.

 

2007年的7月份,我写了一篇对中国当今社会的一些观感>>,被不知道什么人更换标题为移居美国后再回头看中国,我的真实经历>>,发到了天涯论坛,一时间被四处转载,热闹非凡.当朋友告诉我网上在为我的那篇文章打仗, 四处硝烟弥漫时,我还蒙在鼓里,毫无所知呢.立即用那标题到GOOGLE上查了一下,发现居然有八十多万转载条目,单天涯论坛一处的转载,就已经有十几万人次的阅读与五千多条评论.让我突然发觉,原来全世界居然有那么多的中文论坛网页,也深刻领教了网络无远弗界的威力.只是这些转载中,作者的署名五花八门,我的身份也被频繁更换,一回儿是海外华侨,一回儿成了北大外教,但没有看到任何一份转载下面,标明我博客原文的出处,更没有看到Henry Song的名字,让我颇感无奈.后来想想,八十多万的转载,假如每一个转载平均至少被二十个人读到,那就是一千六百万人,而如果它能对其中百分之一的人造成一些正面的影响,那就是十六万人. 十六万相对于十三亿的人口,实在是微不足道,但如果他们能够在自己的生活中,对自己的言行多一些注意,并影响到身边的亲友,也多少算是对中国社会风气的改善,做了一些微薄的贡献,就当是我被迫做了一次雷锋,做好事不留名吧.当然,我知道,这样的想法很阿Q,但不阿Q又能怎样呢?总不至于我到每一个论坛,每一个转载的博客那里,去告诉他们,我是文章的作者,要求他们注明?何况中国的论坛与博客网站,大多必须注册成为成员才能发表留言.中国人自古以来就喜欢盖墙,从前盖了道世界最长的墙---长城,传至当今,每家每院都盖,从住宅,学校,到工作单位,到处是墙, 界定疆域,划分里外, 甄别你我.到了网络时代的网上也一样,唯一不同的只是,从有形变成了无形,而被挡在墙外的人,一向是没有说话权力的.

 

几个月前,我做了一个试验.找了个空闲的时间,在新浪博客上搜了一下,找出了几百个转载我那篇文章的博客.于是花了一个晚上的时间,给其中二百多个近期转载的博客留言道:谢谢你的转载,我的原文在我的博客上,博主推荐的第一篇就是,请你标明我原文的出处与作者.几个月过去了,给我回复并做了更正的,不到五人,按百分比不到2.5%.也就是说,超过97.5%的人,即便在向他们正式表明之后,依然对原作者不予理睬,尽管他们转载此文,似乎说明了对该作者文章的喜欢或认同,但显然他们对尊重文章作者本人这个概念,没有丝毫的概念.

 

其实,这也不能全怪他们,因为中国的社会,历来就缺乏对他人尊重的教育.中国人从小到大,在家里,被要求尊重家长;在学校,被要求尊重老师;到了工作单位,被要求尊重领导.但没有人要求,家长也应该尊重儿女,老师也应该尊重学生,领导也应该尊重员工.更没有人告诉他们,人与人之间,应该存在着平等的尊重,而这种尊重,与你的性别种族家庭背景或身份地位无关,仅只是因为你是人类的一员,我们都是生命形态做为人的同类,所以我们要相互尊重.于是,人们很快就认识到,这种尊重的真正内涵,其实就是向对你有权势的人献媚,因为对他们的尊重”,可以给你带来好处,而对他们不尊重”,迟早会让你倒霉.至于那些无法对你直接或简接产生权势影响的别人,就无关紧要了.这种教育培养出的人,骨子里大都被种植了阿谀奉承向权势低头哈腰的种子,一有机会就会生根发芽,但绝对不会学到对别人的尊重. 因为,尊重,是一种没有功力目的人人平等的情感,是文明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的基本的要素.

 

尊重他人,意味着尊重别人的生命权利,包括他人不论是否身有残疾或心有智障,都应该得到别人对他作为人所应有的尊严的维护,而不是对别人如此的缺陷取笑嘲弄;赵本山到美国来了一趟,东西两岸,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冷遇,觉得非常愤愤不平.因为他不明白,他的那些小品,是在拿残疾人当做笑料,在美国社会,人们不觉得那是幽默,而觉得那是对别人的冷漠无情,对残疾人士,缺少基本的作为人的尊重.

 

尊重他人, 意味着尊重别人的生存空间权利,譬如不可擅自闯入或剥夺别人的住宅;在懂得这种尊重的社会里,不会出现所谓的钉子户,为了捍卫自己的住宅而自焚;

 

尊重他人,也意味着尊重别人对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侵犯地拥有的权利.涉及到文字图片方面,就是,尊重原创作者的劳动,引用或转载时应予以注明,而不是肆意剽窃.

 

我家老二,今年上小学五年级,最近刚写了一篇报告.老师让每个学生选一个州,写一篇文章,对该州的地理位置,人口构成,经济状态,自然资源等等进行详细介绍.写这样的一篇报告,需要查很多的资料.报告完成之后,必须附上一页列表,按照标准格式,详细注明文中所有的资料引自哪本书籍的第几页,或哪本杂志中的哪篇文章.如果引自网络的话,还要注明引用文章的网址.这种做法用意很简单,一是对原作者表示尊重,杜绝抄袭剽窃,二是读的人可以按照索引,随时对原始文件进行查证,以确认你引述的资料没有错误,也可以防范以讹传讹.美国小学五年级的学生,便被如此严格要求.而我在中国大陆,从小学到中学,到大学,直至研究生,从来没有一堂课,一个老师,曾经对学生做过如此训练!如今在中国,甚至连堂堂大学教授写论文,剽窃他人的文章,都会以过度引用为说辞而得以脱身,中国的大学讲台上,如果充斥的都是这样的教授话,又如何能指望他们教育出来的学生,懂得对别人的文字与作者给予尊重呢?受到高等教育的国人尚且如此,其他人就更不用说了.

 

我不反对别人转载或是引用我的文章,但我在博客首页的公告栏里,已经非常明确地设定了三条前提,

 

1)必须标明作者;

2)必须标明本博客原文联结;

3)必须通知本人;

 

否则,我谢绝任何形式的转载或引用.

 

当然,这样的公告,其实就如家里的大门,上的是行李箱用的小锁,绝对是只防君子不防小人.但我相信,愿意做君子的人,肯定比想做小人的人要多.而我也只能期望,所有来到我这里的人,都能有一点君子风范.

 

对所有欣赏我的博客的人,我要说:我非常感谢你的欣赏.

对所有欣赏之余,想要转载我博文的人,我想说: 请注明我原文的出处,并给予我作为原文作者应有的尊重!

 

对于那些剽窃我博文的人,无论是做商业还是非商业用途,其实你知道,我拿你一点办法都没有,毕竟我写博客只是出于自娱自乐,甚至可以说是为了那么一丁点的虚荣心,而不是要靠文字吃饭.我不可能一天到晚没事老去查看是不是有人剽窃,更不可能无聊到跑去中国,为了这种事和你打官司.我所能做的,只能是期待,总有一天, 你会良心发现,懂得对别人尊重.因为,我相信,,总是会有良心的,除非你始终并不觉得自己是人.

中部 发表评论于
讲的有道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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