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敏姐姐一打开门,果冻就“呜呜”地叫着扑上来,两只爪子竖起奋力抓着我的裤脚,声音里像是受了很多委屈,神情却充满热情,圆溜溜的鼻子使劲地蹭啊蹭。最近它长胖了一些,毛也光滑了,变成一只很登样的小狗。
“它睡觉的样子最可爱了。”小敏姐姐微笑着说,她的肚子已经很大了,两只手有些费力地撑在腰间。这些天她帮忙照顾它,居然还真的去买了一包喜之郎来,“咱们果冻啊,可喜欢吃果冻了。”她轻轻地抚摸着它的毛。小敏姐姐是广东人,却说一口标准的北方普通话,因为她嫁了一个北方男人,恋爱七年,她完全被他同化了。
小敏姐姐听说我们要出门,立刻答应替我照顾果冻,还说,“不要紧,只要让它待在另一个房间里,不要让它随便爬到床上就可以。”她很喜欢狗,以前养过一只博美犬,从很小一直养到它死,整整十五年。“十五年的狗,相当于百岁老人了,”她垂着眼帘,“它死的时候,我好难过好难过。养狗就是这样,你知道总有一天它会在你眼前死掉,一点办法都没有。”
那句话让我听了心里很难过。我突然想,世上的狗也许都习惯在人的眼前死掉,那么,假如有一天,人在狗的眼前死去,它会不会感到很意外。如果是我的果冻,知道以后没人照顾它了,它会不会很难受。那时候,它会是多大呢?
小敏姐姐问我,“怎么样?”
我说,“医生开了很多药。”她点点头,脸上很慈悲的表情。
前几天才知道小敏姐姐的丈夫去年出了车祸。她告诉我的时候,脸上很平静,“从前我总是担心家里的狗跑出去被车撞死,没想到……”然后看看我,“不过那个时候,他已经知道我有孩子了,还说一定是个儿子。”她脸上带着点淡淡的微笑。
“对了,对面楼里的小林,小名也叫果冻。”小敏姐姐说。
“是吗?”我抱起果冻,说,“跟姐姐再见。”它居然真的举起一个小爪子,欢天喜地像在说bye-bye,我说“我们回家”,它“呜”地一声,像在说“好”。
陈朗哥哥从维也纳写信来了,开首第一句话“希望这封信不要被退回”,我不由微笑起来,仿佛看见他眉心皱起,中间形成三道细痕。我们经常搬家,有时换了地址才通知他,信就被退回去。
陈朗哥哥是现在少见的,喜欢写信的人,他在信里说维也纳的天气,说那里古老的欧洲建筑,说他们住的宿舍原来是二战时的美军俱乐部,里面华丽考究,还有人天天换床单。这封信特别厚,夹了几张照片,他在照片上很神气地微笑。
在信的结尾,他问,“你的病怎么样了?”每次给他回信,我总是说,我好多了。
我去楼下对街的书报亭给小阿姨买最新一期的“瑞丽家居”,那是她每月必修的,过马路时想起小敏姐姐的老公,不由格外放慢了脚步。等买到杂志,转过身,对面楼口的路上停着一辆出租车,车边站着一对引人注目的男女,男孩子穿着笔挺的西装,宽宽的肩膀,背对着我,旁边的女孩子穿米黄色的套装,三月初就光着腿只穿丝袜,看上去充满了活力,正拉着男孩的手说什么,神采飞扬,两道精心描画的眉毛长长地延展开去,我听见她高声说“我表姐不嫁给他,是对的”,像是在和谁赌气,然后他们消失在大楼背后。
屋子里弥漫着蒸氲的中药气,小阿姨伸伸鼻子,“很香啊。”
“那你喝一口。”我愁眉苦脸地看着她。果冻跳到桌子上,伸出小鼻子凑到药碗边上好奇地闻闻,像是被药味呛了,“呜”地一声,也立刻近而远之了。我摸摸它,“是不是很难闻?”
它长长地“呜”一声,别开头去,仿佛说“难闻死了”。有时候,我真的怀疑果冻能听懂我的话,它那个小脑袋比我们想象的先进得多。
“中药就是要越苦效果越好,”她告诫我,“快点喝,否则就冷了。”
我坐在桌前,捏住鼻子,端起碗往嘴里灌了一口药,胃里仿佛生出一只手,立刻把流进去的液体用力地往外推。我捂着嘴朝洗手间冲过去,浓浓的药冲口而出涌进马桶,一股刺鼻的气味。我站在旁边,眼泪汪汪地干吐。
“真的好难喝。”我喘过气来,对小阿姨说。她轻轻地拍我的背。
“要不,以后煎药的时候,加糖…..不,你不能吃糖……”她转过身,走出卫生间,对着门边墙上一张纸看了一会,“你可以吃蜂蜜,那就加蜂蜜。”
我无奈地对她笑了笑,“这么苦的药,要加多少蜂蜜啊,”然后我问她,“小阿姨,你也去医院检查一下肾脏吧。”
“为什么?”
“听说这种病有家族遗传,”我低下头,“我妈不就是得尿毒症死的。”
“胡说八道,”小阿姨满不在意地拢了拢头发,“就算有,我和你妈一点都不像,基因肯定不一样,”她对我挤挤眼睛,“小时候你外公外婆骂我,就说我是垃圾桶里拣来的,不是他们的女儿。”
“那我妈呢?”
“你妈很乖。父母要她穿什么,她就穿什么,要她不和谁玩,她就不和谁玩,”小阿姨轻轻地叹了口气,“你妈真的很乖。”
我折腾了几乎一个多小时才把药勉强喝完,小阿姨把装着药渣的罐子递给我,“雨霏,你把它从阳台上扔下去,扔到路当中。”
“干什么?”
“给人家踩啊,药渣摆在路当中,踩的人越多,就能把你的病踩掉。”她认真地说。小阿姨这个人挺奇怪,有时候百无禁忌,有时候十分迷信,而她的迷信里,也多少带着一点游戏人生的色彩 --- 我担保她不是真的相信别人的脚能帮我把病踩掉,只是懒得把药渣倒进垃圾袋而已。但我喜欢她那种口气。
“就这么倒下去,人家不会说吗?”
“半夜三更,谁看得见啊。”
于是,我拿着药罐头站在阳台上,趁没有人的时候,把里面干巴巴的药渣倒了一半下去,然后趴在阳台上,久久地盯着楼下的路。已经快十一点,路上空空荡荡,等了半天只有一个老太太走过,却心明眼亮地绕开了那堆药渣。
“怎么不踩呢。”我抬起头,嘀咕了一句,正要把另外一半也倒下去,看见对面窗前不知什么时候站了一个人,在橙色的台灯光里,他正看着我。
两栋楼隔得不远,我甚至能看见他鼻子里塞着棉花团,脸上有点诧异的表情。下一秒钟,我意识到,他就是前些日子在菜场看见的那个骑自行车的男孩,没想到他就住在对面。
在不同的城市里搬来搬去,我已经习惯对别人的眼光视而不见,但他看人的眼光很善意。
那样的眼光让我慢慢脸红起来,我看看手里的中药罐,心想,他大概看见我把药渣往楼下的路上倒了,所以才会觉得惊讶。
我们就那么愣愣地看了对方几秒钟,然后他冷不丁地抬起头,一动不动望向天空。他鼻子里那团棉花球,像个黑暗中的樟脑丸。
我不由自主地跟着抬起头,大楼中间窄小的一片苍蓝夜幕,像城市脏污丑陋的水泥外衣上一块美丽的补丁,上面缀着星星月亮的图案,一个弯钩,几点碎钻般的亮光,没有什么特别离奇。
我把目光移回来,他却依然望着天空,而且伸出手去,放在鼻子上那个大白棉花球上。
我这才明白,搞了半天,他看着天,是在防止自己流鼻血。
我想起那个故事,一个人在街心流鼻血了,于是望着天空,结果满街的人都不知就里地跟着他往上看,不由觉得好笑。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