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海战役唯一漏网的国民党高级将领竟是他

公元1949年1月10日,震惊中外的淮海大决战胜利结束。人民解放军历时65天,共歼灭国民党精锐部队22个军56个师共55.5万余人。国民党高级将领黄百韬在碾庄圩战场上被击毙;李延年、刘汝明、孙元良率残部南逃;杜聿明、黄维被俘;邱清泉在陈官庄战场上被击毙;唯有第十三兵团司令李弥战后下落不明,死不见尸,活不见人,多次搜查无结果,成为战后一大谜团。直到蒋介石重新任命李弥为第十三编练处司令时,人们方知李弥在淮海战场上逃离已成事实。究竟李弥是怎样从战场上逃离的?又潜逃到何处?这一连串的谜团,一直鲜为人知。史料上更没有详细介绍过,本文现将尘封几十年的谜团解开,以飨读者。


一、杜聿明、邱清泉、李弥分头逃命

淮海战役第一阶段,国民党军就出师不利,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野战军在中原野战军的配合下,于徐州以东新安镇(今新沂市)、碾庄地区,围歼国民党第七兵团10万余人,击毙了兵团司令黄百韬。国民党第三绥靖区所属3个半师,2.3万余人,在绥靖区副司令张克侠、何基丰的率领下,在台儿庄、枣庄地区起义。同时,中原野战军主力攻克宿县,截住了国民党军李延年、刘汝明两个兵团的北援,堵住国民党军杜聿明集团3个兵团南逃去路。同时并将从河南确山方面来援之敌第十二兵团阻止于宿县西南的南坪集地区。素有徐州西大门之称的砀山县城也于1948年11月8日被我华野主力部队和地方武装解放。杜聿明集团的3个兵团完全陷入了孤立无援的境地。此时,李弥有种不祥预感,终日惶恐不安,从这个防空洞跑到那个防空洞,思想上已做好了潜逃的准备。

1月7日,我华野主力攻占了李弥兵团司令部驻地青龙集,其主力被歼灭,当晚,李弥率残部慌张逃入邱清泉兵团防区――永城县陈官庄地区。1月9日晚,杜聿明、邱清泉、李弥分头突围逃命。

1月10日凌晨,李弥等人在所属九军三师师长周藩等人的护送下,慌慌张张地逃到所属九团驻地周楼。谁知这里也不是安全之地。拂晓时分,解放军对周楼一阵炮轰后发起攻击,国民党军伤亡惨重,夜间所有来周楼藏身的几百国民党军官兵,除打死打伤外,都被打跑了。这时,李弥焦急地说:“你们都当过参谋长,还想不出办法吗?”周藩请示说:“如果再打下去,大家一齐都完了,我想派人送个条子出去,请求投降,您看是否可以?”李弥随即答应说:“可以写个条子送出去,并写明条件:第一条,投降后保证官兵安全,不杀我们;第二条,投降后不论官兵,凡是不愿意干的不能强留,放他们回家;第三条,投降后所有伤员,必须护送医院治疗,重伤者应先派车急送后方治疗。答应我们这三条就投降,若不答应,我们拖到晚上再说,天黑看不见,我们就能溜掉。”

投降条子送出去了,大约中午时分,解放军九纵第二十七师政治部派人送来一封敦促投降书,大意是:限你们立即投降,主官出来报到,部队放下武器集合听从点收,否则就立即攻击,不得再延误。李弥说:“他们要主官出去报到,看你们哪个愿意去?”随后放声大哭起来,边哭边说:“我不能死呀!我死不得呀!我若能出去了,对你们的家属我一定会照顾好的,你们可以放心。”周藩明白李弥的意思,便答应自己去。李弥见此放了心,便告诉周藩先答应投降,拖着晚点去,同时让亲信找来士兵的装束自己换了装,化装成伤兵,想等天一黑就混出去。天黑后,还没等去投降的周藩等人回来,李弥便急不可耐地和一名随身护卫,趁天阴夜黑,匆忙离开了周楼,向北直奔陇海铁路而去。

二、将去往青岛的路证搞到手

1月11日早晨,经过战争洗礼过的淮北平原到处是一片断垣残壁,冷落荒凉。李弥和随从二人似惊弓之鸟一般,提心吊胆地来到萧县高庄村的南边,看见路边有一个身着国民党士兵军服的青年,面黄肌瘦,行走困难。李弥故意上前与之搭讪,方知此青年士兵名叫汪新安,家住安徽砀山县李庄车站东北十八里汪阚庄村。刚被解放军俘虏后释放。李弥见此景便谎称自己叫刘明顺,家住上海,也是刚被释放回家的,准备到李庄车站搭乘火车,邀汪新安一起上路。一路上,李弥对汪新安关怀备至,把身上仅有的饼干和牛肉干送给汪新安吃,汪新安甚为感激。交谈中,李弥了解到汪新安的堂兄汪涛当过国民党营职军官,他从心里暗暗地盘算后提出到汪家休息一天的要求。汪新安便点头答应了,李弥的随从便一人去了李庄车站。汪新安和李弥于12日半夜时分才摸到汪阚庄。李弥经察言观色,几经打探,认定汪新安是个老实人,便将自己的真实身份向汪新安交了底。当汪新安得知领到家来的人便是国民党军大名鼎鼎的司令官李弥,既紧张又害怕,一夜翻来覆去也未睡好觉。

次日下午,汪新安的堂兄汪涛来到汪新安的家见李弥,把李弥上下打量了一番说:“你外面穿件棉袍子,里面穿着黄驼绒线衣不暖和,里外不相称,也太招眼,咱两把衣服换一下吧!”说完汪涛把棉袄脱给了李弥穿上,李弥也把黄驼绒线衣脱给汪涛穿上。李弥迫不及待地想知道汪涛如何将自己送出去。汪涛便介绍了自己的老表高大荣。这个高大荣是中央军校的毕业生,在县政府做事,他得知李弥的处境后,觉得这是个邀功请赏的好机会,便一口应了下来。通过一番筹划,十五日,汪涛筹集了一笔钱,又到当时驻在本村的解放军连部写了一张去徐州送面的路条,把钱和路条交给了高大荣。

16日下午4点钟左右,由汪新安的叔父汪学仁等人,推着装面的车子走在前面,高大荣和脸上涂抹锅灰的李弥跟在后面,一块来到李庄车站,李弥、高大荣乘坐火车东去,于当日晚到达徐州。

次日清晨,高大荣来到户部山东巷38号,找到曾在砀山军事科工作的同事翟景尧,大胆地将护送李弥来徐州、现无路证和路费不足等情况如实地告诉了翟。翟景尧随即表示说:“路费不足我可以负责,现在南去的人很多,大都乘坐胶轮马车先到五河、淮阴或扬州等地,然后再走水路过江,路费一般每人约10块大洋。现在南走的人均无路证,解放军也不过问,到时候随机应变就行了。”

入夜后,高大荣和李弥等人到马车行买了两张去五河的马车票,又在一位同车的客人手上找到一张过期的由山东到南京去的路证,二人如获至宝,欣喜若狂。

十八日傍晚,当高、李等人乘坐的马车行到双沟镇时,方知进驻五河的解放军下达了通令,禁止往南通行。他们只好原路返回。

天黑以后,马车停在途中路边的一个乡村简易客栈里吃饭歇脚。李弥向高大荣提出向北走,到青岛去,因为那里还有他的一个团驻守着。

十九日上午,高、李乘坐的马车返回徐州,他们想尽一切办法,在徐州也无法搞到路证。

无奈高大荣返回砀山,找到妻侄宋开元把情况介绍了一番,并说:“李弥求咱们给想法搞张路证把他送走。他答应我,一旦回去就让我当团长;若想经商,他送给我轮船作资本。我若当上团长就让你当副官;我若经商就让你当经理,咱爷俩就阔起来了。”

宋开元动了心。他编了个谎言,托自己在华山县工作的老同学开出一张“刘湘年”,要去潍县的路证。

一路上有惊无险,李弥一行于28日早晨,抵达潍县火车站,慌慌张张地直奔好友李惠芝家而去,李惠芝是潍县有名的“福聚祥”经理。

关于如何将去青岛的路证搞到手,李惠芝想到了自己三姨太远房侄子王桂合(戏剧演员)有一张去高密春节探亲的路证,路证上写的是二个人的名字。他便将王桂合找来说:“今天我家从山西来了一个朋友,他是你表妹公爹派往青岛接你表妹的,现在去青岛的火车不通,他去青岛的路不熟,你设法亲自把他送去,并要千方百计地保证路上安全。”因路证原因只能让李弥一人先走,这样高大荣就不能与李弥同行了。李弥在话别时对高大荣说: “再生之德,终生难忘。去南京后,如蒋老头子不杀我,终有相报之日”。


三、从青岛飞抵武汉,再到福建长汀

29日(农历正月初一)天色微明,王桂合便带着李弥出了潍县县城,坐上小推车,于次日傍晚到了高密县自己的家,后去找当乡长的表兄王克秋。他编造说:“有个和我一块唱戏的人,和我一齐去趟青岛,现在走不动,请你给雇两辆小车,给开个路条,将我们送到青岛,到那里他给5个小元宝作报酬,你可以分到一个。”王克秋一听出这样高的报酬,明知有诈,但他利令智昏,既不问明来人情况也不向上报告,就相信了王桂合的谎言。

31日(农历正月初三)夜,一辆胶轮小车停在王克秋家门前。这时李弥不露声色地坐在小车的右边,王桂合坐在左边,车夫推起车子便走,另一个做伴的小车跟在后面,向着东北方向的公路走去。一路上李弥装做病人,一切全由王桂合指引前行。次日他们很顺利地越过沽河,进入了国民党统治区,经中华埠到了棘洪滩,这是国民党青岛警备司令部设立的外围据点。李弥一行4人被岗哨拦住盘问,李弥下车摘掉帽子,说明自己的身份,当兵的一听说李弥“驾到”,感到惊喜交加,立即恭恭敬敬地把李弥领到据点碉堡里去见自己的长官。不到半小时,从棘洪滩碉堡里走出一队人马,前护后拥地保护着一位军官来到岗哨门前,对王桂合等三人说:“你们送来的是淮海战区兵团司令官李弥将军,现在你们跟我们走吧。”三人面面相觑,不敢相信这个事实,只好推着空车跟在队伍后面走。不多时一辆卡车将他们连同小推车一齐带到青岛市江苏路一号住下。

为了感谢王桂合等三人的救命之恩,李弥给王桂合4个小元宝。给其他两人每人一个小元宝作为酬谢。至此,李弥经过20多天奔波,最终潜逃成功。不久李弥飞抵武汉,尔后在福建长汀被国民党中央任命为第十三编练处司令。

话说高大荣在潍县住了几天后,感到一时也去不了青岛,便辞别了李惠芝等人返回砀山。

1949年清明节后,高大荣、汪涛找人私刻了“砀山县人民政府”的印章,伪造了去青岛做买卖的证明,怀着升官发财的黄粱美梦去青岛投奔李弥。当三人来到潍县李惠芝处时,方知李弥已到福建长汀担任国民党军第十三编练处司令。高大荣三人仍不死心,辞别了李惠芝,继续东奔,到了青岛附近的红岩崖,被国民党驻军截住,并鸣枪警告,他们无奈只好原路返回砀山。


1951年镇压反革命运动中,放走李弥一案暴露。李惠芝被人民政府判处死刑。

1952年,高大荣被人民政府判处有期徒刑15年。汪涛、汪新安畏罪潜逃,1970年4月“一打三反”运动中,汪涛被抓捕归案,定为反革命分子,后畏罪自杀。1957年汪新安被定为坏分子,劳动改造,1970年8月被人民政府判处管制3年,1982年5月砀山县人民法院又撤销该判决,宣告无罪。当年参与放跑李弥的公职人员也分别受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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