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为,一个和谐社会的标准就是:每一个人在各自熟悉的行业中,各司其职,努力工作,而绝对不要去对其他的行业说三道四的,因为外行领导不了内行。如果一个外行执意要去对其他行业说三道四,那必然要引起社会的混乱。比如说:一个卖肉的和一个外科医生,虽然都是用刀子切肉的,但卖肉的就绝对没有资格去指挥一个外科医生应该如何做外科手术。这不光在中国不行,在美国更加不行!不错,在美国许多地方是比中国要自由,但自由是限制在一定范围内的,如果一个没有医生资格的人在美国行医,你试试看会有什么后果?如果一个人执意要成为一名政客,那他就应该以政客的标准要求自己,先去参加一个什么政党,从端茶倒水开始一直做到有资格去制定一国之根本大法 ,那时候你制定的《宪法》才有可能最大限度符合本国人民的利益。否则,你制定出的宪法,只能是最大限度的符合你自己的利益,你可以把你们家从厨房到厕所都贴满自己的《宪法》,但是你不要用你自己的宪法去要求和影响别人,因为你不是一个政客,你的政治观点不能最大限度的照顾到多数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