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颐:纳粹倒台60年后的反思:极端民族主义导致大灾难

雷颐:纳粹倒台60年后的反思:极端民族主义导致大灾难

  种族主义是纳粹民族主义的核心和基础,但反过来又可说,民族主义又是种族主义的温床和基础。可怕的是,这种民族/种族主义具有强大的精神煽动性,极易激发起一种热血沸腾的英雄主义浪漫情怀,并使反对者背上“卖国”、“民族叛徒”的罪名。

为什么德国人会有“奥斯威辛”这样如此灭绝人性的残酷行为?在二战胜利60年后的今天,这依然是值得深思的问题。

纳粹的“反犹”,首先导源于它的民族主义种族主义理论。希特勒明白,只有制造一个全民族共同的敌人,产生“同仇敌忾”的效应,才能夺取、巩固政权。 他曾经说:“必须始终存在一个看得见的反对对象,而不能仅仅是一个抽象的对象”。“只有本民族同志才能成为公民。不分职业如何,凡是具有日尔曼血统的人才能成为本民族同志”,尤其要反对犹太人。

  夺取政权后,纳粹更加精心编织构造了一个颇为完备的关于民族特性、民族文化优越最终导致种族优越论的意识形态理论体系。这种理论声称世界历史中只有金发碧眼的雅利安人是高贵的(在纳粹语言中雅利安人有时指非犹太血统的白种人,更多是单指日尔曼人),其中日尔曼人又最高贵,人类的科学文化都是由日尔曼人创造的。人类历史就是一部优劣种族间血统对血统、种族对种族的斗争史,当代日尔曼人是最优秀的人种,是被上苍赋予“主宰权力”的高等民族,理所当然地“应该主宰世界”。在这种从“优”到“劣”的种族排序中,排列最底层的犹太人实际被认为是“非人”,因此为数不少的法西斯信徒才能毫不手软地将其灭绝。

  种族主义是纳粹民族主义的核心和基础,但反过来又可说,民族主义又是种族主义的温床和基础,极易导致种族主义的产生和发展。可怕的是,这种民族/种族主义具有强大的精神煽动性,极易激发起一种热血沸腾的英雄主义浪漫情怀,并使反对者背上“卖国”、“民族叛徒”的罪名。极端民族主义,确易导致巨大灾难。

  纳粹政权清楚知道,这种“理论”要为大众接受,必须实行严酷的文化专制主义。因此当它掌握政权后,为了“统一思想”、保持“德意志的精神纯洁性”,纳粹实施了一系列具体的文化清洗政策以防止“异端邪说”的“污染”。这种文化专制的措施,纳粹十分狡猾地分步实施。

  首先是煽动起民众的情绪,以“群众”的名义进行。被这些情绪挑动起来的青年成群结伙冲向书店和图书馆,把那些“有毒”的书搜走,或按中世纪的习惯把这些书钉在耻辱柱上示众,或把书籍放在大堆的柴薪上,口中念着爱国主义的词句,把它们烧成灰烬。

  其中规模最大的一次是1933年5月10日夜晚,一群群兴奋激动的德国青年学生在纳粹宣传部长戈培尔的煽动指挥下,在柏林市中心的歌剧院广场点燃熊熊烈火,焚烧了包括海涅、马克思、弗洛伊德、茨威格等人作品在内的二万册图书,作为“反对非德意志精神行动”的主要部分。随后,由国家政权开始了一系列更大规模的禁书、焚书活动,对进步思想家残酷迫害,甚至科学都被区分为应受尊崇的“德意志科学”和应被禁止的“犹太科学”。

  当这种种族主义理论被大众接受、具有相当“群众基础”后,纳粹便可以或破坏法制、或玩弄法律,为所欲为、大张旗鼓地对残酷迫害犹太人。

  在纳粹政权还尚未最后巩固时,它还需要“法律”作为遮羞布,因此它于1933年3月23日强迫国会通过“授权法”,规定政府有权制定国家法律;政府所制定的法律如果不以国会和联邦参议院的组织本身为对象,可以同宪法相异。

   “授权法”使希特勒政府摆脱了议会制约,拥有了独裁的权力。从当年4月份起,反犹法令就开始大批出笼。“法律”完全适应纳粹政权反犹的政治需要,哪种措施对犹太人的伤害最深,就制定相应的法令。事实说明,当“立法权”没有相对 独立性时,“法律”只是独裁者“收放自如”的掌上玩物。

  纳粹政权的种族主义理论、文化专制主义、对法治的破坏……从根本上说,是对“人”的否定,对最基本人权的否定。因此,对人的生命和基本人权的尊重,应成为一个社会最基本的底线。所幸的是,从1945年之后,对人的基本权力的尊重成为国际性问题,国际社会制定了大量的国际公约,因为“奥斯威辛”说明,这不仅仅是一国的国内问题。

  自“奥斯威辛”之后,世界开始变化。当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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