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公司就是一个团队,需要每个人都步调一致,同心协力。任何一个性格古怪的人,或者难以相处的人在公司里都会对其他员工造成困扰,也会影响工作效率。因此,美国公司在雇人的时候,常常要考察应聘者的与人相处能力。他们认为,一个人能否在公司里和所有的人都和谐相处,比出色的工作能力更重要。那些与公司里其他员工格格不入的人,是不受欢迎的,被称作“怪蛋”(Odd Egg)。在美国公司里还有这样一句俚语“每个公司都有一颗怪蛋”,意思是说每个公司里都会有一个行为古怪的人。
在我曾经工作过的公司里,就碰到过这样的人。我的上海同事蕾就是这样一颗“怪蛋”。刚来公司时,蕾逢人便说,她家在中国如何有钱,地位高。她一直把自己当作世界的中心,所有的人都要围着她转。她在公司里负责维护自动加样机。市场上像她这样的人材比较缺,因而她开始还真的很得宠。问题就是从她和生物资讯部的副总裁合作一个项目开始的。因为公司小,再大的人物也要下来干活,而副总裁的这个项目恰恰需要她的帮忙,这在小公司里是再平常不过的事了。可是蕾不这么看,她认为副总裁选中她是因为她高人一等。项目做完以后,她觉得自己是副总裁的心腹了,便侍宠而骄,经常到一小时车程以外的地方吃午饭,一出去就是四、五个小时,公司里需要她解决问题,可是根本找不到她人影。她还在上班时间出去购物,喝咖啡,而交给她的任务她总是完不成。渐渐的,公司里的许多人开始有意见,在年终评定时,她老板只给了她一分,并且给了她三个月的改进时间,而她却满不在乎,她认为她和高层关系很好,她怎样做都不会有事。三个月到了,那些高层人物没有一个人出来替她讲话,那个副总裁更是怕沾上她,刻意疏远她。大家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她被公司赶走。
听到这个消息,我的心情是夏杂的。诚然,每个公司都有一颗怪蛋,但是我无论如何不希望这颗怪蛋是我的同胞。尤其是在以老美为主的公司里,亚洲人本来就占少数,如果不能融入主流文化,一定会在公司里混不下去的。究竟蕾是这样变成一个“怪蛋”的呢?分析起来,大概有这样几个原因:
一是对自己的定位不够正确。虽然公司里的人职位有高低,在工作面前,还是人人平等的。每个人都应该做好本职工作。老板雇一个人,是为了完成工作。和老板关系再好,你还是一名雇员,如果不能完成工作,损害了公司的利益,老板也会不高兴的。而且,无论出身如何,在美国,大家是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没人会因为你的家事怎样就会对你另眼相看。自己更不能以此作为骄傲的资本,更不能认为自己高人一等而耍特权,尤其是在不确定自己是否真的拥有特权的情况下。
二是对公司的情况不够清楚。小公司通常是一个萝卜一个坑,和高层领导一起干活,稀松平常。小公司里因为人太少,大家低头不见抬头见的,更要和每个人都处好关系,千万不能只和上层相处好,而对下层不重视。固然每个人的职位都不可替代,但是得罪了下边的人,影响了团队的合作,就会对公司不利,任何领导都不会容忍这样的事。作为老板,公司的利益高于一切,任何私下的亲密关系也比不上。能够得到领导青睐的人,一定是那些既能想领导所想,为领导排忧解难,又能和下面的人打成一片,两头都叫好的人。
由此可见,在职场中,要想如鱼得水,一定要和上下级关系都处好,千万不要做这样一颗“怪蛋”,总是显得很个别,在众人中鹤立鸡群,这样下去,即使和上级领导关系好,也不能成为保护伞。做一个受大家欢迎的人,做一个领导喜欢,群众也喜欢的人,这样的人才能成为职场高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