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联之文体

对联之文体

  楹联的文体归属,是个没有完全谈清说透的问题。有的人认为楹联是一种特殊形式的诗,有的人则认为楹联属骈体文范畴。有人说楹联就是一种应用文,还有人说楹联是民间文学。五花八门,莫衷一是。从中国古代文体的参照系来看,楹联独具一格,别是一家,是一种与诗、词、曲、骈体文等并立的古典格律文学样式。

  楹联非诗:前人多把楹联看做韵文大家族中的一员,或者把楹联看作是 “ 诗余 ” ,称为 “ 袖珍诗 ” 、 “ 诗中之诗 ” 、 “ 两行诗 ” 。这种看法经不起推敲。显而易见,楹联无法划归韵文或诗歌范畴。首先,楹联不用韵,而中国传统古典诗歌(韵文)都是押韵的。押韵是韵文最重要的特征。否则,何以言韵文?从四言诗《诗经》、骚体诗、古乐府诗、古诗到近体诗,都是用韵的。可见用韵之于诗,若对仗之于楹联,乃根本法则,楹联既不押韵,何以称诗?再则,从句子看,诗的句子一般是较整饬的。四言诗每句四字,五言、六言、七言每句分别是五、六、七字。古风中个别句子略有长短变化。而楹联则不然,句子长短可任意变化,只要上下联对仗就行。可见,楹联不属于韵文范畴。

  楹联非骈文:一些学者把楹联归属骈体文。象原金陵大学刘麟生在其《中国骈文史》中( 1937 年版)中,把楹联列入第十一章 “ 骈文之支流余裔 ── 联语 ” 。梁启超也说过: “ 在骈骊文里(楹联)原不过是附庸之附庸。 ” (《痛苦中的小玩意儿》)楹联与骈体文共同的地方无疑是对仗。但显而易见,这二者的对仗是有极大区别的。骈体文的对仗叫骈偶,骈偶句句首句尾的虚词以及共有的句子成份(主语、动词、助动词等)不算在对仗之内。如南北朝刘勰《文心雕龙 • 情采》: “ 夫能设谟以位理,拟地以置心。 ”“ 夫能 ” 二字,不算入对仗。而楹联之对仗,则无论虚实,要求严格工稳。再则,骈体文的句子,规定只能是 “ 四六 ” 句式,而楹联,诚如上述,句子字数不受约束。从整个结构上看,骈体文是由一个个平行句子组成,而楹联则两个平行部分(上、下联)组成。楹联与骈体文,颇有形似之处,但终非一体。

  楹联别是一家:宋代词刚刚兴盛时,李清照曾指出: “ 词别是一家 ” ,被视为精辟之见。在对待楹联上,也应该承认,它别是一家,而不是诗或骈体文的附庸和支流余裔。

  为什么说楹联别是一家?我们可以考察一下中国古典格律文学发展的流变和过程。中国古典文学样式繁多,以往习惯于将之划分为为散文和韵文两大类。韵文包括诗、词、曲等,也可通称为 “ 诗歌 ” 。我认为,似可划分为格律文学和非格律文学两大块。非格律文学就是广义上的散文。包括古典散文和古典小说等。所谓散,即不受程式、格律约束。格律文学则包括诗、词、曲、骈体文、赋、韵文(用韵的散文,如某些铭、经、志等)及楹联。从诗经、楚辞、汉赋、六朝骈骊,到唐诗、宋词、元曲、清联,中国古典格律文学不断流变,不断创新,形成多种文体,多种结构,多种格律。以盛唐律诗的形成为分界线,中国古典格律文学大体上经历了建构和解构两大过程。从周秦到盛唐,是格律文学的建构过程。表现为句式字数的增加,句式结构的规范化。句式,从二言开始,到汉代已达七言。《文心雕龙 • 章句》云: “ 二言肇于黄世,《竹弹之谣》是也。三言兴于虞时,《元首之诗》是也。四言广于夏年,《洛汭之歌》是也。五言见于周代,《行路之章》是也。六言、七言杂出《诗》、《骚》,而体之篇,成于两汉,情数运周,随时代用矣 ” 。齐梁以后,致力于句式结构的规范化。四声的发现和推广,大大促进了规范化进程。到唐代,律诗、律赋的结构已臻于尽善尽美。

  从盛唐到清代,则是中国古典格律文学的解构过程。一方面,从乐府、律诗、绝句衍生出 “ 长短句 ” 。于是 “ 诗 ” 解构为 “ 词 ” 。另一方面,从律诗和骈文剥离出 “ 对仗句 ” ,由律诗单对和骈文偶对,发展为既对又联的两行文学。于是 “ 诗 ” 和 “ 骈文 ” 解构为 “ 联 ” 。显然,楹联是中国古典格律文学在解构和发展中新出现的一大样式。格律文学各有其 “ 律 ” 。诗有 “ 诗律 ” ,词有 “ 词律 ” ,骈文也有 “ 骈律 ” 。楹联则有 “ 联律 ” ,什么是 “ 联律 ” ?可以用两个字概括,即 “ 对仗 ” 。

  综上所述,楹联从文体上讲,既不属诗,亦不属骈体文,也不能认为是一种特殊形式的诗或特殊形式的骈体文。它是一种与诗、词、曲、骈体文等并立的又一种古典格律文学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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