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车祸
我二舅母的弟弟,今年66岁,身体健康,未婚独居。上月20号,他骑电动车外出办事,在正常行驶中,被一逆向飞速驶来的自行车撞倒。事故发生在一刹那间,根本容不得他做出任何反应,当即脑袋着地,倒卧不起。
就近被送入五四四医院,幸好他随身带有亲属的信息,他的一个外甥和二个老姐姐相继赶到。医生告知检查结果,脑壳开裂,颅内大出血,抢救方法只有立即开刀止血并清除血瘀。不开刀就等于放弃治疗,必死无疑;选择开刀,那么还有一线生机,而且开刀也是分秒必争的事情,医生叫家属在五到十分钟内必须作出决定。现代人的寿龄越来越长,老龄人中,66岁只是小弟弟,亲属怎忍不作努力而轻言放弃?于是在惊颤中签下已明白手术有N种风险、同意医生实施手术抢救的生死文书。
这边厢医、护在作术前准备,那边厢家属在通关系联系权威医师,请来了华山医院的×主任医师来助阵,手术进行了整整七个小时,手术中输血2000毫升。伤者终于给推出了手术室,送入重症监护病室。生龙活虎好端端的一个人,头如斗大地浮肿着,气管已被切开,鼻饲管、氧气管、生理盐水滴管等连着拖着,人已变得面目全非。亲人满怀期望地盼着他能快快苏醒过来,但至今已二个多星期过去了,任你千呼万唤,他依旧闭着眼陷在沉沉的昏迷之中。
这起交通事故,撞人的肇事者负全责。这家伙是个德国人,是一家德资企业的员工。德国人在世界上以严谨刻板、自律守则而著称,那家伙故意违反中国的交通规则,坏了德国人的名声。就算入乡随俗,也不用学得那么地快吧。伤者倒了大霉,肇事者也倒了小霉,那家伙的护照被扣押,他的公司替他垫付了十万元钱转帐到医院,作为首期的治疗费。
现在的医院可都是大张着老虎口的,二个多星期下来,十万元钱已剩下个零头。钱没到帐或关系没托着时,医院给予的只是一般性的抢救,手术、输血、营养液、昂贵药进口药,在没有保证支付的前提下,一般不会实施进行。医院不是慈善机构,医院用药治病后收不回钱来的例子确实不少,他们不看到钱就不进行大作为也有他们的缘由,在全民医保无法实现的现状下,救死扶伤仍只是句空话。
我舅母的弟弟仍命垂一线地在阴阳之间徘徊,很不幸。但如果肇事者是个民工,口袋瘪瘪两手一摊,要钱没有要命一条,奈何?那不就更加倒霉。半个多月过去了,期间还两次出现险状,他能醒来么?醒转来后又会落下什么后遗症?后面的事不敢多想,现在唯能祈祷他快快醒来,快快醒来!
2009.10.05.
后记:三个星期,抢救无效,伤者已逝。人的生命有时相当脆弱。活着,要有质量,若苏醒后瘫痪在床,受苦受难,还不如死了干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