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古 盛世乎?
为谋私利,
草菅人命。
何谓盛世?
无德无耻。
愤怒!如此无耻 老百姓花 90 万替政府买一条命 (转载)
--------------------------------------------------------------------------------
南方都市报 2010-04-02 22:13:44
重伤的老人
摘要: 3 月 27 日, 92 岁的江苏东海县黄川镇村民陶兴瑶与儿子陶惠西为抵制强拆,共同自焚。儿子死亡,老人重伤。目前家属与官方已达成赔偿协议,对陶惠西死亡赔偿 90 万元。昨天严重烧伤的陶兴瑶老人,病情再度恶化,老人至今不知道儿子已经死了 (4 月 2 日《新京报》 ) 。**
3 月 27 日, 92 岁的江苏东海县黄川镇村民陶兴瑶与儿子陶惠西为抵制强拆,共同自焚。儿子死亡,老人重伤。目前家属与官方已达成赔偿协议,对陶惠西死亡赔偿 90 万元。昨天严重烧伤的陶兴瑶老人,病情再度恶化,老人至今不知道儿子已经死了 (4 月 2 日《新京报》 ) 。
联想起前几天在另一起拆迁事件中,工作人员“死了有人买单”的叫嚣,人们不禁要问:这 90 万元究竟是谁买的单?很显然,这次强拆的主体是镇政府,出面进行赔偿的当然也应该是当地的政府部门。但我们知道,政府本身并没有钱,它花的每一分钱都是纳税人的血汗。地方政府部门强拆造成老百姓死亡,反倒拿老百姓的钱来进行补偿,难怪强拆的工作人员总是牛气冲天。
很多善良的人们都说,如果一开始多补偿一点,就不会闹出人命,也不必现在赔偿 90 万元这么多。但对某些政府部门来讲,这 90 万元其实花得很“值”。不是谁都有勇气进行自焚,一条人命 90 万元,这足以震慑住其他的被拆迁者。政府这一招,实际上把被拆迁的百姓逼到了这样一种境地:要么乖乖地同意补偿的数额,要么以死相争,但人家根本不在乎你那条命,“死了有人买单”。
我们看到,当地对这起造成一死一重伤的强拆事故的责任人,给予了“停职”处理。而据最新公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显示,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也不过是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两年内不得提拔。也就是说,肇事镇长最多休息两年,就会官复原职。而“顺利”地把拆迁工作搞定,恐怕两年之后被提拔也并不意外。这样轻飘飘的处理,肯定不会对后来者起到应有的警戒作用。甚至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对粗暴工作方式的一种肯定。可以说,地方政府之所以有恃无恐,是因为对当事人处罚太轻。俗话说人命关天,世界上没有什么比生命更宝贵。如果闹出人命了还不对强拆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如果强拆不过是拿老百姓的钱买老百姓的命,强拆的悲剧就不会停止。
( 来源: http://www.creaders.net/newsViewer.php?nid=426529&id=972695)
**
| 【七绝】拆迁悲 | | |
| 来源: 万家述评 于 10-04-01 15:02:32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