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 千古奇冤 相煎何急

ZT 千古奇冤 相煎何急
作者:老兄吾

世界上大概再也没有比江青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受到的冤枉更冤枉了。

1981年1月25日上午9点18分,特别法庭江华庭长宣读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判决书。江青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的判决书中事实、理由、结论各有不同,但判决的法律依据完全一样,是:

犯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98条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罪,第92条阴谋颠覆政府罪,第93条策动武装叛乱罪,第102条反革命宣传煽动罪,第138条诬告陷害罪。

王洪文多了一条:第101条反革命伤人罪。江青、姚文元各少了一条:第93条策动武装叛乱。

冤枉的是:江青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在“犯罪“的时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还没有出世,他们怎么知道自己做的一切是违犯十五年后的《刑法》的呢?

判他们犯有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罪,毛主席怎么在十年里一点没有发觉、感觉到他们的反革命的蛛丝马迹?十亿中国人民在十年时间里怎么一点也没有发觉、感觉到?历届党代会人代会的几千名代表更把他们一次次选为代表、中央委员、政治局委员常委、党中央副主席。而华国锋、邓小平、叶剑英等人早就发觉感觉到他们在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为什么不揭发?还要和他们一起开会工作吵架?

判他们犯有阴谋颠覆政府罪,他们本身就是中国最高一级政府机构里的领导人,为什么还要颠覆政府?他们颠覆的是什么政府?如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那岂不是自己颠覆自己?有这个必要吗?如果是华国锋邓小平主导的政府,那个时候还没有出现,怎么颠覆?如果已经出现了,它不合法,那颠覆它又有何罪?发现他们在阴谋颠覆的华国锋邓小平叶剑英等人,为什么不在当时阻止他们?而要到他们颠覆了十年后才抓他们?

判他们犯有反革命宣传煽动罪,他们在宣传煽动的时候,有说反对革命吗?如果说他们宣传文革就是反革命,那么华国锋邓小平叶剑英拥护文革的话还少吗?为什么帮助他们一起进行反革命宣传煽动呢?如果说他们进行反革命宣传煽动,怎么会有六亿后来是十亿中国人中绝大多数都接受呢?如果说他们进行反革命宣传煽动,那么进行时间达十年之久,中国人怎么能容忍这么久?还是当时中国人都离开中国了?

判他们犯有诬告陷害罪,举的例子是刘少奇邓小平。邓小平现在走的不正是资本主义道路的吗?邓小平不是已经彻底否定了毛主席和中国人民十七走过的的道路了吗?对刘少奇的诬陷为什么当时得到几乎绝大多数的中国人的拥护呢?

千古奇冤,冤在特别法庭的组成人员,“文革”中几乎全是自称受到过“四人帮”迫害的人。由受被告“迫害”的人来审理被告,世界上有法律法庭以来这是第一次。它的公正性连怀疑没有必要了。

千古奇冤,冤在被告的律师要有法庭指派指定。这些律师都是由坚决拥护党中央一举粉碎“四人帮”的人组成。在三十年后的今天,有的回忆道,当时恐怕被人说是为“四人帮”辩护。有这样律师辩护,还没开始,就知道会是什么样的结果了。

千古奇冤,冤在逮捕之前,发动逮捕的人,或策划于密室,或点火于同党,或担心被发现而使用暗号,或怀疑被跟踪而寻找线人。而被逮捕的人,或悠闲着或散心着或遐想着或无聊着。总之,逮捕的人紧张过被逮捕者,唯恐逮捕失败。被逮捕者轻松过逮捕者,没想过会逮捕。正如陈永贵事后说的,“那时候搞阴谋诡计的是我们,不是他们。”(见日本记者伊藤正《邓小平晚年》一书)没搞阴谋诡计的被搞阴谋诡计的人审判,冤不冤?!

千古奇冤,冤在同室操戈。同是共产党员,同是共产党的政治局委员。一方一定要将另一方置于死地而后快。双方都说自己是真正的共产党人,都说自己是毛主席的继承者,都说对方是无产阶级的叛徒。

千古奇冤,冤在相煎何急。华国锋邓小平一方不想给失势的江青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一方任何退路、余地、希望。古代相煎,尚有七步,如今一步也不给,可见双方积怨有多深。共产党对战犯尚且关几年放逐天涯,如今关到死还隐姓埋名,足见双方仇恨已似海。

同室操戈到这样凶残无情,刀刀见骨,可见共产党内部的斗争并没有随着世界文明的进步而进步。号称先进生产力代表的共产党,对付内部的对手,斗争的手段一点没与时俱进,一点也不见先进。有人说,这是最后的一次所以特别残酷。特别残酷往往不会是最后一次。要最后一次,只有宽容宽厚相见。

千古奇冤,谁人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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