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愛中部曲(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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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家子弟选择终身伴侣似乎只有两种选择:选门当户对,或是选美女明星。

皆因为这两种人见惯场合,眼力十足,懂得分寸拿捏,换一个舞台便很容易适应,而不必经过漫长的磨合和培训。

但是对本身事业便做的够好,无须女方势力来巩固大后方的严子浩而言,他的首选却不是门当户对——这么选,选的好的话会变成事业帮手,选得不好的话就会变成一尊姑奶奶。尤其是如果她在家族事业中的地位又尊崇,嫁夫便是希望锦上添花,而不会“妾如蒲草,君如磐石”,你累的时候少讲一句笑话,她便认为是看了你的脸色,更遑论是柔情脉脉地伺候你的情绪了。

所以子浩只交往过一任门当户对的女友,话不投机半句多,约会几次便转身而逃,自此流连花丛,在名模明星中左拥右抱,玩得不亦乐乎,尽享温柔乡中的得意。

当然,这一类美女的优点是身段柔软,懂得奉迎男人,缺点是胸无点墨,除了购物美容健身,攀比消费便无话可谈。

所以,从美国留学回来,具备大学学历,喜欢读书,温柔知性而又洁身自好的孙知琳便显得弥足珍贵了。

无论从哪个角度考虑,子浩都觉得孙知琳是未来太太的首选。更何况,她还出得厅堂,入得厨房,进得卧房,无所不能,无所不精呢。纵使火眼金睛、挑三拣四的子浩也不得不对她赞叹不已,从心里喜欢。

 

这一夜,严子浩睡的格外心满意足,孙知琳却辗转反侧,难以成眠。

好不容易偎依在子浩的怀里,才刚入睡,梦魇却一个接着一个,好像永远都不会放过她。她忽然一阵心悸,猛地睁开眼,心力交瘁的挪开子浩横压在她胸口上的手,坐将起来,汗如雨下。

她刚才梦到在她的婚礼上,她和子浩才刚交换完戒指,含笑接受众人的祝福,一转头,却看见Brian站在子沂身边,轻声细语,殷勤有加的不知讲些什么,连眼角的余光都不瞄她一下,她一阵心痛夹杂着心酸,正要把眼睛挪开,忽然又看见孙导和这部电影的投资人李生,一个阴恻恻,一个色迷迷的挤将上来,两只毛茸茸的大手同时伸向她的胸口——她被吓醒之后,傻呆呆的望着子浩的胳膊,呆了半天,才想明白是这支胳膊压住了她的胸口,害她发这样的噩梦,但是,她一错神间,那两个人的音容笑貌,和她极力想要忘掉的香港那一夜,却如洪水泛滥一样,一波一波的把她淹没。冰凉彻骨,直至没顶。

 

几个月前,初冬的香港,电影《离魂》的新闻发布会之后,大家拉大队去丽晶酒店吃饭庆祝,兰姐刚陪知琳走到包间的门口,还未及进门,就被杨副导演和一大群工作人间拽去另外一个包间,当着孙导和投资商李生的面,兰姐自然不好多说什么,只是很担忧的看了知琳一眼。

没过几分钟,兰姐的简讯就传了过来:“不要勉强,顺其自然!”

知琳捏着自己的手机,手就忍不住一阵阵的发凉。以她和兰姐的默契,自然知道兰姐是指的什么,这次对方的大老板钦点她——一个从未有半点大银幕经验的名模来出演这部民国文艺片,她惊喜之余,也不无忐忑。但是人在娱乐圈,敢出来混就不怕栽,极为渴望借这次机会转型的她便把心一横,高调接了下来。

吃饭的时候李生还是很客气的,彬彬有礼的夸了她天生丽质,气质不俗,比电视上还好看之后,便很大手笔的送了她一件名贵礼物——卡地亚钻表,知琳不便推辞,但是接下来的时候心也在“砰砰砰”的狂跳。心知这一次她多半是逃不掉了。

果不其然,没过一会儿,趁她中途去洗手间的时候,孙导就溜过来塞给她一张房卡,又暗示她说:“天底下没有白吃的午餐,人家砸了重金捧你拍戏,你总知道该怎么报答人家吧?多少一线的女明星争这个角色争破了头,再怎么也轮不到你上位。上次的那位是怎么被踢走的,你也该有所耳闻吧?”

知琳心里一阵酸涩一阵凄苦,捏着那张房卡身体便不由得发抖,出道五六年了,这种事也遇到过不少,但是早先一直有Brian罩着,帮她安排机会,铺平道路,别人也不至于怎样,未几又认识了子浩,等闲人更是不会不识相到来招惹严子浩的女友,但是从模特转行拍电影这一步跨得如此之大,早已跨越出了子浩的势力范围,孙导和李生又都不是台湾人,自然不必去卖严子浩的面子。

几日前在严妈妈的生日宴上乍然与Brian重逢带来的冲击,和事后子浩对她的猜忌和侮辱就像一条毒蛇一样啃噬着她的心——既然男人都这样无情无义,自私蛮横,刚愎自用,小心眼到不可理喻的地步,那还不如抓住机会,替自己买一个荣登一线女星的入场券!成功了便鲤鱼跃龙门,从此不必再看这些臭男人的脸色,失败了就当是被鬼压了一夜,咬咬牙就过了。唉……

她想到此,当下二话不说,把钻表放进手袋,直接出来,按电梯刷卡进房……

 

知琳望着一旁熟睡未醒,嘴角露出甜蜜笑意的子浩,回想起这令她羞惭屈辱的一夜,不由得身体痉挛,含泪颤栗起来:风声万一传到子浩的耳朵里,他不抓狂才怪!只要是男人就不可能接受的了的!严家又将怎样看待她这个尚未过门的媳妇呢?

知琳此时的恐惧就像在最快乐的高空,忽然笔直的坠落,摔个粉身碎骨,还万夫所指,被众人唾骂不已。她忍不住捂住脸,无声的哭泣起来。

经历过这样的事件,再被子浩同情蜜意的追回来,她虽然明知道她不可能再遇得到像子浩这样家世显赫,又爱她至深的男人,但是你既然一朝卖过,就是一辈子的耻辱烙印,你又如何能带着这样的烙印嫁入豪门?到时候,万一被狗仔队揭出来……

 

这个社会再怎么进步,对待女人和男人还是两套标准,女人是一失足便成千古恨,男人是再怎么失足也能被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直到堆积如山才会多遗恨。

对于知琳这种只能靠自己往上爬又颇具姿色的女子而言,她除了以自己原始的本钱去交换她所期盼获得机会,又能做何选择呢?若连上位的机会也无,她又能怎样赢得别人客观公正的评价呢?就好比莎士比亚所言:To be or not to be,她不卖就上不了位,上不了位便无法让人发掘她除了容貌之外的才情和演技。她卖,若能卖个扬名立万,上位之后便能把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也只能劝自己过一天算一天:既然要下海就不可能不湿脚,只要能捞到苏眉石斑,上岸卖个好价钱,又是一条好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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