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 诗篇廿七篇

毋须惧怕

诗篇廿七篇一至六节

    大卫的诗。

1耶和华是我的亮光,是我的拯救,我还怕谁呢?耶和华是我性命的保障,我还惧谁呢?

        2那作恶的,就是我的仇敌,前来吃我肉的时候,就绊跌仆倒。

        3虽有军兵安营攻击我,我的心也不害怕,虽然兴起刀兵攻击我,我必仍旧安稳。

        4有一件事,我曾求耶和华,我仍要寻求,就是一生一世住在耶和华的殿中,

        瞻仰他的荣美,在他的殿里求问。

5因为我遭遇患难,他必暗暗的保守我;在他亭子里,把我藏在他帐幕的隐密处,将我高举在磐石上。

6现在我得以昂首,高过四面的仇敌,我要在他的帐幕里欢然献祭,我要唱诗,歌颂耶和华。

    很有可能大卫是这篇诗的原著者。在其中很多处与他生活经历吻合。假如真是如此的话,它是写于(或者最低限度在首先被朗诵时)主前一千年至九六○年间,正当他作王至他死的期间。但是后来这伟大和动人的诗篇,在后人称为“第二个圣殿诗集”中占了一席位。这“第二个圣殿”是在主前五二○至五一六年间建成,并在翌年奉献的。

    我们现代的诗歌集,是经过修订过程的,每一次新的修订都会在字里行间作出一些轻微的修改,就算是“受欢迎的旧作”也是如此。诗篇也不例外。假如不是如此,圣经便不会是活的书,一本首先对大卫时代、然后对以斯拉时代的人,再对耶稣时代、并且对我们说话的书。事实上,我们没有拥有,也没有一个人曾拥有旧约任何一部分原来的“手稿”。

    假若上帝成为我们……。亮光和拯救这两个名词是用重言法的方式写成,一种诗歌的普遍格式。这即是说,诗人选择了两个字,从两个角度来述说同一件事情。上帝的亮光创造我的拯救,而拯救临到我,因为上帝是光。既因上帝是创造者,所有的受造物便毋须惧怕了。当牛津大学及后来的牛津出版社,用了这篇诗头几个字,以拉丁文写出作为座右铭;Dominus Illuminatio Mea。它破坏了诗人有深度的远见,因为没有救恩这个字。我们损失了很多有关亮光这个字的意义,好像我们引用经文时,而不注意它的上下文所做成的损害一样。

    保障真正的意思是“在我生命中力量的来源”,即是上帝的力量!在第二节,标准修订本的注脚,是原文的意思(避难所),比起任何对这节经文的意译,更能清楚表达其意思。我们刚提醒自己诵读的是诗歌,而不是平铺直叙的散文!

    对大卫而言,军兵只是人的队伍。对以斯拉而言,这可能是指政治的压力,正如我们在那本以他名为作者的书所发现的一样。今日,毋须牵强的解释,我们的敌人可能是一组具破坏性的病菌。近年来发现病菌能自我繁殖百万倍,好像活物一般,并且它们能藉着本身的生理的独特能力,重新创造自己成为更新更具破坏力的组织。所以虽有军兵安营攻击我,对一位在一所现代医院的病人来说,可能是一项全新事物!我们必须记得在圣经中,邪恶是一样的事,但是能隐藏于不同形式中而表明(那狡猾的老魔鬼!):政治、军事、心理、社会、宗教认识,这样事实上那只有一队邪恶的军兵。然而大卫知道上帝在这里。他不用向上帝呼求帮助,他所需要的是认识上帝。

    然则继续有战争。信徒在任何时间都委身于“主的战争”中。他们对上帝的“可靠”有完全的知识,甚至在大卫以前,在古老的诗篇中已有论及了(参看出十五1—18,21)。因此之故,诗篇的意义继续发展,使今日我们能用同一种委身的心思,唱出这伟大的诗歌:“信徒如同精兵,争战向前行。”

    这是诗人帮助我们,放在我们面前的一个事实。首先“主的军兵”并不是在五旬节被征召的,好像今日常常听到的一样。“耶稣并没有建立一所教会,他建立一个基础”这神学主张有深远的真理。在任何一种情形,都会是对犹太人之信仰的一种不尊重。我们也不敢限制上帝在创世记十二章二至三节中对亚伯拉罕的应许,只是对犹太人而已。在一方面,亚伯拉罕不是一位犹太人,却是犹太人和很多外邦人两者的祖先;另一方面否认基督徒或是现代的犹太人都在应许中有分,这都会使诗篇失却意义。

    在第四节的句子可以如此说:“只有一位上帝,所以随着而来的,在我的生命中,只有这样一件基本的事情。”画像的神学被用作宣告这一件事情是什么。记着第一诫:“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那里有其他的神灵——他们为数不少——健康、财富、游戏、一个人的自我,但是在任何时间、任何地方和任何活动中,敬拜上帝是第一位。住在主的殿中,字面的意思是在里面坐着。在圣经的时代,有四种敬拜的姿态。(甲)好像今日犹太人所作,和耶稣所教训人(太五1—2)一样,你能坐着默想。在那些日子,你毋须像现代的方式跪下来。(乙)在旧约时代,“跪下”即是将双膝屈下,然后将一个人的额放在地上,好像今日回教徒所作的一样,但是当教会扩展至北欧,因为它的建筑物只有潮湿、泥泞的地面,而且没有座位,那种姿势已被摒弃。(丙)第三种姿态,在圣经中被形容为跪下,就是将一个人的面平放在地面上。在埃及法老面前,人需要如此行。这姿态只有在按立罗马天主教神父的情形下保留着。(丁)但是人惯常站着祷告。

    这里的图画是一个男人或是女人在敬拜上帝,他坐在圣殿中,经过一段长的时间,寻求明白上帝的道路。当然他不能坐着那里,好像是居住在家乡中。因此,这些字肯定只是生命态度的一幅图画。我们继续读下去:“现在……”因着他的默想,无论通任何困难攻击,他知道与上帝同行,站稳在他的信仰中的意思是什么。“因为我的头现在高过我的敌人!”他能比他们更深的看到上帝的爱和应许之意思。所以,他每日的生活都有一首诗歌在他心中。

与上帝交谈

诗篇廿七篇七至十四节

        7耶和华阿,我用声音呼吁的时候,求你垂听,并求你怜恤我,应允我。

        8你说,你们当寻求我的面,那时我心向你说,耶和华阿,你的面我正要寻求。

9不要向我掩面,不要发怒赶逐仆人,你向来是帮助我的。救我的上帝阿,不要丢掉我,也不要离弃我。

        10我父母离弃我,耶和华必收留我。

        11耶和华阿,求你将你的道指教我,因我仇敌的缘故引导我走平坦的路。

12求你不要把我交给敌人,遂其所愿,因为妄作见证的,和口吐凶言的,起来攻击我。

        13我若不信在活人之地得见耶和华的恩惠,就早已丧胆了。

        14要等候耶和华,当壮胆,坚固你的心。我再说,要等候耶和华。

    此刻我们听到诗人与上帝交谈的部分说话,他继续坐在圣殿中(或在家乡中!)

    (一)他说:耶和华阿,我用声音呼吁的时候,求你垂听。

    (二)在诗人还未说话时,上帝已经回答:你们当寻求我的面。动词是复数的,所以这时并不是单向大卫说的,也是对整个群众说的。

    (三)我的心回答,他宣告说:我实在已寻求他的面,所以现在不要从我面前隐藏起来。肯定地,他会继续的说,事实上知道上帝在那里,聆听、照顾、等候他的话。

    困扰。这可怜的人所经历的是什么呢?我们毋须知道,因为我们都有自己私人和个人的地狱要经过——并且没有其他人知道我们必须受的苦是怎样的。但是在这之前,他曾说:你向来是帮助我的。“这是真实的,我的双亲曾离弃我,他们不明白我,事实上有代沟这回事。但是你同时是我的父亲和母亲,我是你的儿子(或是女儿)。你必然用你的膀臂把我围绕。”

    双程交通。在第十一节,他回到曾在第四节中所说那种团契的喜乐,但是要达到那喜乐,他宣告上帝和人两者必须有所行动。而上帝必然首先有行动!诗人说:“教导我”,我并不知道应作什么和如何面对那些假见证人,那些我以前(第二、三节)说过暴力的对头人。然而,正如我们曾看过的,那些敌人可能在我们中间,而其中之一可能只是缺乏信心。苏黎世的杨格教授(Prof.Jung)曾如此写过:“在我的病者中,他们的下半生,即是超过三十五岁的人,没有任何一个人,他问题最后的答案不会是寻求对生命一种宗教观念。”

    假若上帝曾为我作那两件事,(当他作的时候!)他在第十三节继续说,这样……现在跟着这重要的时刻,在经文中有一个奇异的字。看看不同的译本:钦定本、新英文圣经、今日英文版本及其他,它们如何处理那个字。将经文翻译成“假若我不相信我会看见……”(这样我便会失却信仰),或类似这样,都有很多优点。我们刚在出埃及记廿二章卅二节发现这一种结构。但是正如这翻译,诗人充满信心地宣告,他相信仍然会看见上帝向他施恩。施恩一词的意思,我们在以前曾注意过。他作出这认信,是基于简单的理由,上帝是信实、可靠、可信的。

但是在活人之地是什么意思呢?(甲)它可译为“有生命的地方”——无论那是什么地方。(乙)活人可指人类,只要我们仍住在地上。(丙)它可指那些现在已在永恒中与上帝同活的人。在永恒中上帝是活人的上帝,他是永生的上帝。按照我们在这篇诗开首时申论的亮光,我相信最佳的说法是如此。圣经经文,作为上帝永生的话语,可能在主前一千年开始,所表达一种解释,是那时代的人能接受的层面。但从那些日子以后,上帝曾更多和更完全的向他的立约子民启示他自己——事实上,正如新约所说的,上帝在他的日期,完整、完全地、和一次过(eph hapax)在基督耶稣里启示他自己。

    所以,无论以那个层面来接受我们在第十三节所找到的信心宣告,等候主是清楚和有价值的!约雅敬利亚达(Joachim Neander)写着:

        你曾否看到

        你的心愿如何

        在他按立的人身上得到实现?

学习材料来自神家,感谢主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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