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奇文晚李小曼一天到北京,所以特地委托周孟春去火车站接李小曼。
当然,她可以让司机去接,但是她对周孟春谎称司机有事走不开,要他去接。李小曼的房子,确切地说是麦奇文和李小曼的房子,也是周孟春帮忙找的。那房子是周孟春的一个朋友外调,租约还未到期,周孟春说不如你们暂时住着,如果满意,就续约,如果不满意,租约到期再搬,反正暂时过渡一下。
他把房子内部的照片发给麦奇文看,两室一厅,在金融区附近,地铁一站路,走路半个小时,租金也算合理,麦奇文经常飞北京的话,比住酒店合算且方便。
周孟春本来只是帮忙找房的,没想到这一帮,像湿手插入干面粉,粘在手上甩不开了。他找好了房,麦奇文得寸进尺,要求层层加码,要他找人清理房间,办理交接手续,采买基本生活用品,以至最后要他去火车站接李小曼。
可怜周孟春白天为老板卖命,晚上为麦奇文跑腿,一个男人家,抱怨的资格都没有。想着麦奇文动不动跟他左一个“男权社会,男人如何罪恶”,右一个“那谁谁说,男人是需要被修理的”,他就哭笑不得——谁知道在这所谓的男权社会里,他一个铁杆真实错了管换的男人被一个女人这样使唤来使唤去,使唤得气壮山河,使喊得面不改色。
及至见了李小曼,周孟春吓了一大跳。到上次卡拉 OK 飙歌为止,他对李小曼的印象有三——第一,酒量惊人;第二,皮肤白皙;第三,歌声甜美。这次再见到她,人瘦了一大圈,不见了往日的丰满,虽然还是妆容精致,顾盼之间,已经没了那天的神采。
虽然她的眼睛似乎比 K 歌的那天大了许多,但是显得大而空洞。
看见他,她礼貌性地笑笑,说:“麻烦你了,不好意思,要不是行李多,我可以自己叫出租过去。”
周孟春替她把行李箱放进后备箱,随身带的两只大大的旅行袋放进后座,打开前面副座的车门,做了个请的手势。
李小曼第一次跟他单独接触,倒愣了一愣——无论什么场合,跟国内的男人接触,她从来没有享受过这种待遇,心想,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绅士风度?洋帅或者海外长大的人所特有的女士优先的教养?
她坐上去,周孟春开动车子,随着车队缓缓驶出火车站。
冬天黑得早,路上华灯初上,点缀得这个超级大都市一片热闹繁华。车多,周孟春开得不快,一边走着一边对李小曼交待:“今晚你先凑合一晚,看看房子里缺些什么,明天我带你去大型超市采购。”
李小曼除了爸妈,从来没有这么被照顾过,心里特别不安。她说:“哎呀,你有事忙你的好了,我可以自己去,你只要告诉我最近的大卖场在哪里,怎么走就可以了。”
周孟春笑着说:“没事,明天周末,我没有什么特别重要的事。”
还好那天车速虽然慢些,总算没塞车,一会儿到了,周孟春替李小曼拿好行李,送她乘电梯上楼,打开门,先把行李放在客厅,带她一见一间房参观。这房子原先有家具的,原来的租客要到外地,麦奇文让周孟春用很便宜的价格把家具顶了下来。
周孟春还替她买了一套新的被褥,素白的那种,他不知道她们的喜好,只能买最基本的。
这样李小曼非常简单,只要把自己带来的被套枕套套上即可睡觉。
周孟春坐在客厅沙发上等她略为梳洗,要带她去吃饭。
李小曼尴尬到家了:“我不饿。我在这里随便吃点什么好了。不好意思——”
周孟春憨笑着说:“没事啦。你初到北京,我比你先来,算是地主,该我为你接风洗尘。”
李小曼闻之感动——她跟他素昧平生,只有一面之缘,他居然这么热情。
不料周孟春画蛇添足地来了这么一句:“再说招待不好你,麦小姐见了我要念叨我。”
呃,原来还是麦奇文的面子。李小曼想想好笑——如果不是麦奇文,周孟春怎么知道她会来北京,什么时候来北京,她哪有那么大的面子让一个只有一面之缘的男人去接站?
可惜麦奇文不在现场,如果她在现场,肯定要扯着周孟春的耳朵骂:“你这个笨蛋,哪有你这么老实过头的男人?怪不得这么多年你还是王老五一个!”
李小曼进卫生间整理。因为人家在外面等着,她不好意思展开她的绝世磨叽神功,只草草地洗了把脸,在脸上涂了层面霜,左向按摩 10 下,右向按摩 10 下,再重新打了粉底画了眼线,涂了只若有若无的浅色口红,把头发理顺,来了个清爽简单妆,走了出来。
即使是清爽简单妆,也把周孟春等得昏昏欲睡。
周孟春带李小曼去一家台湾餐厅吃饭。
两个人,只能吃大堂。这一路过来,周孟春替李小曼拉车门开车门,到饭店为她开门让她先进,到桌前先替她拉开椅子,等她坐下自己再坐,把李小曼搞得窘迫不堪,浑身像招了虱子一样难受,本来苍白的脸整个晚上都爬着一种非正常的红晕。
鼻尖不断地冒汗,胃里感到一阵阵空虚,极度的饥饿感差点让她晕倒。
她这不是吃饭,简直是受罪。本来在火车上她就吃了妈妈给她带的包子,半饥半饱,周孟春这么一绅士,她浑身一冒汗,体力消耗简直比做运动都要大。
就说这餐厅吧,啥叫情调啊?情调就是光电时代放着电不好好用,非要点蜡烛,服务员穿的衣服稀奇古怪,似乎视不同的级别有不同的装扮。
坐下来后周孟春解释:“我听麦小姐说你吃得比较清淡。北京的本地菜口味太重,我来了有一段时间了,还是不能适应。这家餐厅是台资开的,口味很正宗。麦小姐上次本来想请你吃的,时间太紧没来得及,刚好我也算一举两得。”
李小曼拿餐巾擦擦鼻尖的汗说:“谢谢谢谢,太让你费心了。”
周孟春让李小曼点菜,小曼连忙说自己不懂,让他代劳。于是周孟春点了一个三杯鸡,一个蒜泥四季豆,再加一份冬瓜海鲜汤。
菜上来,他示意服务生把三杯鸡放在李小曼的那面,介绍说:“这道菜做得相当地道,你尝尝。”
李小曼再次感叹这高档餐厅的菜不仅仅是用嘴巴吃的,还是用眼睛看的。同样是做鸡,小饭馆里上来的菜,砂锅是粗的,鸡肉想是胡乱堆在那里,颜色也不好看;可是这个餐厅,砂锅精致,菜相干净,颜色鲜亮,看起来好像不是一道菜,倒像是一幅画,漂亮得让她不忍心下筷。
可是她的口水差不多已经要奔涌而出了。
人家那么绅士,李小曼也不能不做淑女。她像林黛玉初进贾府一样,处处小心,时时在意,脑子里那根筋绷得紧紧的,举手投足务必让自己跟对面的这位马来西亚黑帅哥匹配,免得出洋相,给自己和麦奇文丢脸。
李小曼还是非常注意自己的光辉形象的。
这样坐了没多久,她就觉得菜好吃,可是缺了点畅意情怀,比在家里憋剧本还累!
李小曼自出娘胎,除了吃了半年妈妈的奶,吃了三十几年的饭,突然觉得她不会吃饭了。她的手不知道该往哪里放,按照妈妈的规矩,右手拿筷,左手势必捧碗,妈妈教导她说:“捧碗就是捧住饭碗!饭碗都捧不住,还怎么在社会上混?!”
可是如果时时刻刻捧着碗,似乎姿势不那么雅观。
还有,她的腿老老实实地拢在一起,时间长了难免要酸背痛,一个松懈伸了一下腿,不小心碰到周孟春那双长腿,自己一个激灵,脸先红了,连忙偷看一下对方,生怕他产生什么误会,以为自己是个水性杨花的风尘浪女,在桌下用腿勾引男人。
不了对方却捷足先登,连声道歉说:“对不起,我不小,小心。”脸唰得一下,红得透出紫来。
李小曼多么怀念跟周捷伦一起吃大排档的日子。面条可以呼噜呼噜地吸,反正周捷伦的发出的响声比她发出的大,肉可以大口地嚼,虽然她嚼来教去就是那一块肉,不敢多吃。她的姿势跟周围的人比,怎么比也是淑女。
在这里不行,貌似任何一个女人都比她更淑女。
可是,那个人跟她吃大排档的日子已经成为历史,以后也不会再重演。也许不久的将来,他将牵着另外一个女人的手去吃烤羊肉串。也许他会微笑着对那个女人说,好好的减什么肥,你看把你饿的!
李小曼心里叹息一声,脸上霎那地失神。
周孟春看她不动筷,连忙给她布菜,搭讪说:“听麦小姐说你是个作家。”
李小曼回过神来,本来已经恢复常色的脸又红了:“呃,作家不敢当,出过一本书,几个剧本,算个写手。”
“写手?”生于马来学于美国的周孟春平时不太上大陆的网站,对于国内的网络名词不太熟悉,立刻觉得新鲜。
李小曼解释说:“在网上写小说的叫写手。”
周孟春疑惑地问:“写手跟作家有什么不同?”
有什么不同?呃,李小曼彻底地犯难了。这个问题简直比歌德巴赫猜想还难于回答。她想了想,说出自己的见解:“可能作家要官方承认吧,写手就不需要,谁当都可以,想写什么就写什么。”
周孟春似乎有点明白了。毕竟他在中国打了这么久的工。他转移话题,又问:“我听麦小姐说你也上 GYM 。她说让我给你介绍一个好的,如果你有兴趣,可以去我的 GYM 看看。”
什么是 GYM ?这下轮到李小曼傻眼了。她一口鸡肉又卡在喉咙里,上不去下不来,脸憋得如同脖子上的围巾一样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