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谅我白天不懂夜的黑

忽然想到李碧华的话:通常这种情况,那么对这个的有情,必是对另一个的无情。这就是为什么有良知的人应该拒绝“三人行”的根本原因,--毕竟心脏不太,“三人太拥挤”(戴妃的话)。不过这朋友的姐姐的自杀是在“用别人的错误惩罚了自己。”自己真去了就算已矣,但孩子如何面对此后的人生?--她那么做会对前夫产生什么威胁呢?一个忍心无耻地周旋在两个女人之间的男人,他能找到良心么?就连他们的女儿对其父产生的怨毒,最终都会伤及甚至毁掉这孩子自己。
刚刚看到大家争女人太聪明遭男人厌恶,呵呵,俺是缺什么补什么,一心希望自己能聪明!我觉得女人可以傻--心甘情愿地傻,但绝对不能笨。如果一个男人背弃自己多年都毫无知觉,是不是有点笨?如果一个人活到这个年龄,都不明白自己的最大责任是什么,是不是有点笨?如果为无耻之徒都一再想不开,是不是有点笨?如果更可能的是并非后知后觉,只是不愿面对,是不是有点笨?
千万别骂我冷血,如果人人都冷血到爱就爱了,一定无怨无悔;散就散了,一定愿赌服输。我想就不会也不肯冷血地杀人了--杀自己也是杀人,对么?
人到中年就没路了吗?认识一个92岁的美国老太,60之前搞服装设计,60岁才读伯克利硕士,然后一直教书。第一任丈夫二战阵亡;第二任一起过了50年去世,有三个孩子,教育得挺好;75岁时称遇见此生最爱。她出了传记和不少书,电视访谈也不少。因为没有知会人家,所以就不说名字了。不要说中国女人跟老外没有可比性,同样是人,就一定有共通之处的。(虽然我也义愤填膺,但总应该从中学到一丁点儿道理吧?如果我说错了,就当我白天不懂夜的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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