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盗与秀才的博弈
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道法自然。
天有日月星辰,地有河流山川,天地之间,便是树林花草、兽鸟虫鱼,其中,唯人最具灵性,能效法天地,故立于三才之列。
三才既立,大道行焉。天人合一,生生不息。
那么,什么是道?
《道德经》上说:“道可道,非常道。”
《易经》上说:“一阴一阳之谓道。”
佛经上说,一切有为法,皆为虚幻。
大道无形,真经无字。
人,既立于三才之列,自然有其独到之处。
在我们居住的这个星球,相比于其他的生物,人,占据着绝对的优势,现在,已经可以说是人满为患了。
这让恺钜想到了遥远的侏罗纪时代。
在那时,这个星球上占据主导地位的生物叫作恐龙,天、地、恐龙构成了当时的三才。
恐龙也有过美好的时光,但恐龙肆虐,横行无忌,搞得大自然很不舒服,结果,在某一天,大自然伸了个懒腰,恐龙消失了。如今,我们只能在博物馆中,看到一些恐龙的化石,算是对它的纪念。
根据考古发现以及文献记载,在我们这个人类文明以前,人类早已经掌握了比现在更高级的科技,这就是传说中的大西国文明。大西国的科技水平,远不是我们今日的科技所能企及的。但大西国人自以为是,忘乎所以了,穷奢极欲的结果,受到了大自然的惩罚,一日之间,沉到了大西洋的底部。留下复活节岛上那几尊孤零零的石像,给后人一个无法解答的谜团。
即使是当今的文明,其实苍天也已经给了我们很多的警示。
当年不可一世的罗马帝国,只剩下一些古迹,让人凭吊。
海上霸王西班牙,早已威风不再。
号称日不落的大不列颠君主,如今也只能在白金汉宫里,摆摆架子了。
四大文明古国,除了中国之外,无一例外的覆灭了。
中国,只有中国,五千年的文明,在炎黄子孙的手里,一代又一代的传承下来,雄居东方。
是什么,维持了中国的文明代代相传?
恺钜是理工科出身,引经据典非我所长。但五千年的历史已经无可辩驳的证明了这么一个真理,中华文明是世界上最有生命力的文明!
中国的传统文化是最有生命力的文化!
前几天,有朋友从美国打电话来,说到中国在新的世纪中崛起,能否成为世界科技和金融的中心。恺钜答道,在可见的将来,中国不见得能成为世界科技和金融中心,但中国必将会在2024年以后,成为世界精神文明的中心。传统文化的复兴,才是真正的强国之本。
这是恺钜的一个大胆的预言。玄学推理在此从略。
有人会反对恺钜的观点,在他们看来,传统文化是奴役人民的文化。
但他们错了。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确有一些奴化的成分,但恺钜认为,这是在满清入关以后,由于其本身侵略者的身份,为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而借弘扬文化之名偷偷塞进去的糟粕。
孔老夫子早就说过,有教无类。科举制度更为平民提供了晋升的阶梯。这在世界上其他的封建国家中,都不可能找到的。《儒林外史》中范进中举的故事,明明白白的告诉了我们这么一个事实,一个连自己的女婿都可以随便打骂他的穷酸,也能一朝中举而当上公务员,立刻受到众人的敬仰。
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这都显示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人文思想。
有人说,宣扬传统文化是鼓吹专制。
错!我们且不说董狐直笔,魏征敢谏,言官的职责就是督察朝廷的决策,皇帝的言行。民主监察在当时已经形成了制度。明朝皇帝甚至有几十年不上朝的故事,如果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体制保证,对一个国家来说,这是不可想象的事情。对照一下今日号称民主的英国、日本等国的君主立宪制国家,明朝的制度,除了没有选举之外,其他方面,可以说毫不逊色!
中国的封建社会历二千多年而长盛不衰,这已经充分说明了中国的封建制度是世界上最完美的封建制度。
是的,1840年,西方列强的火炮轰开了中国的大门。
这是中华民族的痛!
有人据此说,那是因为我们落后了。所以我们挨打了。
对此,恺钜不敢完全苟同!
举个例子来说,秀才遇见强盗,这第一回合,秀才被强盗打得满地找牙。这是一定的。但我们不能据此而得出结论,强盗比秀才文明!这是不符合逻辑也不符合常识的。可惜的是,许多有识之士,都没有看到这一点,反倒是竭力的要秀才去向强盗学习。
实际上,强盗终究是强盗,强盗是靠掠夺来维持生计的。远的如老牌的英国,近的如德国、日本,再近一点的如美国,什么中东战争,阿富汗战争,如果不是为了抢夺别人家里的那点宝藏,他去那里干什么?你不会天真地以为,它要造福全人类吧?
这个世界上,只要有东西可抢,强盗就能生存。但现在全世界的资源越来越少,可抢的东西已经不多了,强盗也就一点点地意识到了末日的来临。这时候,只要是聪明的强盗,就会想到去请教以前被自己打趴下的秀才。因为只有秀才,才懂得文明生存的法则。
满清入关以后,作为一个聪明的强盗,他就是这么做的,才有了四百年的铁打江山。
现在,又一次快要到了强盗拜秀才为师的时候了。
所以,二十一世纪,是属于中国的。这并不是说中国这位秀才的武功超过了强盗,而是因为中华传统文明的力量最终折服了西方列强!
强盗和秀才的故事,往往就是以这个结局来收场的。
wjsun 发表评论于
回复chengliangyu的评论:呵呵!
chengliangyu 发表评论于
this one is bullsh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