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正冠——也谈商场忘付款

刚刚看到一个过去的帖子,是一个妹妹在08年逛超市忘记付款,被商场截住签字且要叫警察的经历。当时很多人同情,很多人质疑该妹妹本来就是想偷东西。不仅让我想起了我刚到加拿大不久的一件事。

我女儿和朋友女儿的生日前后相差不过一周,于是两家一起去采购生日爬梯用的物品。因为需要的东西较多,我们也前后在mall里逛了好几个店。到了zellers,我们几个逛来逛去,在女儿们看到合适的东西之前,我看上了一个东西,具体是什么不记得了,好像是一条浴巾什么的,我拿起来,看了看,搭在胳膊上,接着继续陪她们逛。逛了很久,两个孩子最终也没有看到什么合适爬梯用的东西。既然没有合适的,我们就到别的店逛吧,于是我们几个一起大摇大摆出了店门到了一个dollar店。又在dollar店里逛了一会。不经意间一低头我突然发现了搭在胳膊上的东西,猛然意识到自己忘记付款了。我跟朋友说了一声,当即匆匆地跑回了zellers的收银台付了款。这个过程中,应该是没有一个人发现。店里的人也没发现我是从店门进来付款的。付完款,我同女儿们会合又接着买她们的生日爬梯用品了。这件事情也没有给我留下特别深的印象,只是觉得加拿大的商家很好,对顾客挺信任的。直到今天看了发帖子妹妹的经历才感觉到后怕。她被叫去又是问话又是叫警察又是要上庭说不定还要影响到移民身份,我真是暗叫万幸。试想:如果当时我们出门的时候被店员拦住,会是什么结局?实在不敢想象。

由此我总结出两点:一是人忘记付款的情形确实会发生的,有些人真的不是故意的。像我当时满脑袋都是女儿的生日爬梯用品,就忘记了自己手上还有一件东西要付款。所以对一些不运气的人还是要多一些理解,不要上来就认为人家就是来偷东西的。比如那个发帖子的妹妹,如果别人还没发现的时候她自己发现了,她没准就跑去付款了呢。二是出去逛街要特别小心。俗话说: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正冠。进超市拿了东西不付款,不管是疏忽还是故意,总是有偷东西的嫌疑。所以还是要格外地仔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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