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和永生(拨雾正原集之111)

得窥天境,须看透红尘万丈;人神相通,只凭借灵犀一缕。信靠耶稣,此外路路是绝望;坚定不移,万里迢迢聚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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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和永生(拨雾正原集之111)信仰和永生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at Sep 11 21:21:55 2010, 美东)前一段时间讨论三位一体和耶稣神人二性的时候,我和辣土豆弟兄提到得救和永生是否需要接受这些信仰,也就是在教会信仰告白中的信仰。当时,我也不是很清楚地知道二者的关系是什么,实质是不知道如何清楚地表达,因为我当时的认识是这些信仰是得救的基础和必要内容。因此我们同意以后再详细讨论。我的想法这似乎是一个不成问题的问题,一经详细思考却觉得不尽如此。随后我做了一个调查,没有看到确切的相关文章,只是在一个关于基督教教会的字典里找到了一些相关内容。下面我摘要翻译一下。有兴趣的弟兄姊妹和朋友可以参阅原文,该书的名字是 The Oxford Dictionary of the Christian Church (74,New York,Published by Oxord University Press, p499)下面是译文:信仰这个术语在基督徒信仰环境至少有两个相当不同的应用范围。第一,信仰可以用于客观地代表真理的本体(即基督徒信仰),这个信仰本体可以记载在公认的会议确认的信经中,也可以体现在教师和圣徒的教导中,但是归根结底,是在圣经的启示中。这个被基督徒所坚持复杂的真理体系是流传下来的,可以追溯到耶稣的亲自教导。这个信仰本体,作为神对人类的超自然启示,一旦被有意拒绝,必然是以不能得救作为代价。因为,从术语上说,信仰本体就是人们所知的人们信仰的归宿之处。第二,相对于第一点的客观信仰来说,第二点就是主观信仰,也就是我们理解的三个信仰道德规范中的第一个,这三个信仰道德规范是保罗在格林多前书13:13中建立起来的“信,望,爱”。这三个信仰道德规范是人类对属神真理的应有反映。摘译到此为止,随后还有许多信仰发展的历史细节和详细内容,有兴趣的可以去参考原文。我想关于主题这个摘译基本可以满足了。关键文字是在第一范围中的这句话,“这个信仰本体,作为神对人类的超自然启示,一旦被有意拒绝,必然是以不能得救作为代价。”我想,作为基督徒的信仰内容,都是必要的和得救有关的内容,尤其是大家公认的三位一体和耶稣的神人二性这样的核心,和得救的联系应该是没有疑问的。另外就是信仰告白,告白的信仰就是公开宣称的信仰,同时也是这个基督教成员共识的信仰。这个和基督徒个人的信仰应该没有本质的区别。如果特意找区别的话,信仰告白应该更正式更严谨和得救关系更密切。而个人的信仰由于个人灵命成熟程度不同,难免会有不清楚不明确的方面。综合上述讨论,我认为,拒绝了信仰告白中的信仰内容,在实践上就是被认为不得救的唯一标准。这也正是教会的统一实践。而教会的正确实践,是有圣经所赋予的天国的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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