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在网上看到一篇文章,摘录如下:
总部设在巴黎的“无国界记者”组织,发表“2010年全球新闻自由度排名”,在178个国家当中,中国居第171名。2009年调查的175个国家中,中国排在第168名。也就是说,中国的新闻自由度排名连续二年倒数第8。
今年4月29号,人权组织“自由之家”也发表了一份全球新闻自由度报告,报告中说,亚太地区是去年唯一在总体新闻自由度方面有所改善的地区。不过,中国、朝鲜和缅甸在新闻自由方面仍存在一些恶劣的记录。
“无国界记者”8月发表的一份声明说,中国近期发生的一些案例说明,越来越多的记者和媒体成为私营公司和某些国营公司的威胁和审查对像。受到袭击案例的记者包括:北京《财经》杂志编辑方玄昌,《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华夏时报》驻深圳女记者陈小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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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总量世界名列第二,“新闻自由度排名”排名倒数第8,这说明什么?
宪法第35条载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的自由。”这一条文一直不兑现,被党政机关制定的“执行”细则所否定。这种原则承认具体否定的假民主,成为世界民主史上的丑闻。
本月上旬,李锐 胡绩伟等人在致全国人大公开信中说:
2010年10月3日,……温家宝回答记者提问时说: 言论自由对任何国家都不可或缺;中国宪法赋予民众享有言论自由;人民对民主自由的诉求不可抗拒。
可是, 我堂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名义上“当家做主”61年,但我们享有的言论出版自由竟不如回归祖国前的香港,即不如殖民地居民。
李锐说:“这算什么样的国家?!我大声疾呼:新闻必须自由!扼杀公民的言论自由是完全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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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殷我上网6年,撰写巴陵鬼话2000多篇,头两年,我在中山网,中山网多次被封杀,最后被关闭。此后在天涯、网易、凤凰开博,都被封杀了。4年前,野
火、文海、超群、老汉和我创办了李锐网。4年来,李锐网经常被网警封杀。今天,我的IP再次被限,这是近一个月来,我的IP第13次被限。《巴陵鬼话》写
到第6集,只出了一本,就叫停。没有查处我,算是给足了面子。张超群的“论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印了100本,益阳警方马上拘留打印店多人……我的经历说
明:网络没有言论自由,出版没有自由。
如果一个国家的公民不能享有言论自由、新闻出版自由,那这个社会就是一个封闭社会,就是一个专制社会,仅仅是经济上的开放,是不能成为一个开放国家的,你必须经济上的开放、政治上的开放和对公民的基本人权的保障。
有人说: 言论自由是每一个人都要争取的,每一个人都有这个天赋权利,因为这个权利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不能说你政府你有钱有权有势,你有这个国家机器,就可以压制公民自由了。你 政府只有保障公民的自由,这个社会才是和谐社会,才是一个公平社会。
没有新闻自由的社会是一个专制社会,争取新闻自由、言论自由是每一个公民的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
这,原本是常识,可是当局总是违背常识,这社会又怎能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