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名校,我被美国女人告了一状
大概因为我这人智商平平,在国内求学时,我一直都与名校无缘。不过,我先后就读过的中国医科大学和首都医科大学,虽然是普通高校,但其校名却貌似名校。无论在我上大学还是读硕士时,那些非要认为我是天才的好心人,总误认为我是协和医科大学的学生。每当这时,我总是大摆手并紧急纠正,别,您弄错了,中国医大在沈阳,协和在北京呢。
人们可以不崇拜名牌,但人们对名校的敬重却是显而易见的。名校代表着实力和阅历,无论男女,能在名校走一遭的人,都是值得敬佩的。比如我最近结识的一位北大美女,就成了我的崇拜对象。她当年可是高考状元呢。
活了小半辈子,没有在名校求学的经历,让我多少有点儿沮丧。咱虽然不是天才,但我不傻不笨的,我咋就进不了名校呢?为了祢补青年时的遗憾,我计划以后等我上老年大学时,我一定要找个老年名校过过瘾。
昨天读了一篇和名校有关的新闻,再次唤起了我的名校忧患。一位在美国某名校做过博士后的美籍华人,回国后违法乱纪制造抗肿瘤药物糊弄广大病人。读这篇新闻时,我久久凝视着其中的一行字舍不得离开。读着,读着,忽然我恍然大悟。哎呀,我也在美国名校做过博士后,那好歹咱也算是在名校走过一遭的人。我把我的这段光荣历史,怎么会忘了呢?
十多年前,我在俄亥俄大学获得博士学位后,曾在地处美国圣路易斯的华盛顿大学医学院做过博士后。这所医学院在全美同类院校中排名第四,很多获得过诺贝尔医学奖的美国科学家,都曾经在这所学校学习或工作过。我在这所学校进进出出多年,耳闻目睹并亲身经历了这所名校的风起云涌。我深深觉得,无论是教授还是学生,在名校生存绝非易事,同行间的互相倾轧和竞争实在是太激烈了。
我在麦教授手下做博士后时,只是个刚出炉的小博士。大概我应了“初生牛犊不怕虎”这句话,刚进这个实验室不到半年,我的科研课题就有了一个重大突破。在美国技术员的冷眼和同行博士后的寒光逼视下,在一年之内,这个突破点便给我带来了两篇第一作者的文章。我的这些所谓的成绩,除了来自我个人的勤奋努力之外,也源自我导师麦教授对我的呵护。
麦教授是个地道的美国人。他的长相时常会让我想起我们的江总书记。方方正正的大脸盘,鼻粱上架着一副黑色宽边近视镜,头顶上散着几根白发。你看,这不就是江总书记嘛。和江总书记相比,虽然麦教授不会吟诗唱歌,但他的科研作风却和做诗一样一丝不苟。坦率地说,麦教授不是那种绝顶聪明之人,但他非常勤奋,也善于和他人合作。在这种类似于勤能补拙的科研作风中,麦教授多年来稳坐系里终身教授的前几把交椅。
自从我的文章逐一发表后,在校园内,麦教授开始细心寻找与我们课题类似的合作伙伴。无论是哪个行业,合作的好处是双赢。对麦教授来说,他当时的注意力主要在即将申请的科研经费上。有了合作者的参与,向NIH要钱时便会多了一份筹码。每当我看到头发没几根的麦教授如此煞费苦心地东张西望时,我恨不得送给他几根我的黑发补补他头顶上的空白区。我担心麦教授再继续望下去,他的头发就全没了。
不久后的一天,目标出现了,麦教授终于找到了一个合适的人选。更振奋人心的是,这位被麦教授相中的合作教授是位中国人。当麦教授向我提起这位中国教授时,他难掩内心的兴奋。太好啦,陈晚同学这下你可找到祖国的亲人了。
麦教授的打算是,让我进驻中国教授的实验室,在那里我天天摆摊练摊,我得到的科研成果两家共享,用做双方申请科研经费时的依据。麦教授算盘敲得挺好,但中国教授是否愿意听这算盘声儿,我是无法知道的。我只知道,咱们中国人喜欢自家过日子,你别打扰我,我也不求你。麦教授把我当个潜伏的特务似的,让我在人家的实验室里晃来晃去的,烦不烦人啊。再说了,每个实验室都有自己的规矩。先迈左腿还是先迈右腿,都挺有讲究的。要是我一不小心迈错腿了,到底该谁负责呢。
毛主席说,理解了要执行,不理解也要执行。对麦教授的安排,我心里虽然藏着一万个为什么,但我还是规规矩矩高高兴兴地去中国教授那儿报到去了。和中国教授谈了几次权当热身赛之后,我发现这位中国教授根本就不和我说中国话,而他的英文口音又明明告诉我他确实就是个中国人。这下我可傻了。我对在美国不讲中国话的中国教授向来敬畏,就凭这一点,我感觉这位中国教授是个范儿,麦教授不一定是他的对手。换句话说,麦教授和他的合作前景并不妙。
我虽不是神仙,但我掐算得好像比神仙还准呢。我刚把地摊摆好,正想小曲好唱口难开之时,那位中国教授手下的美国女技术员,居然提前向麦教授喊话了。对不起哟,麦教授,打扰啦,你们实验室的陈晚博士,她,她在虐待我们的细胞呀。这可怎么行呢,细胞是我们的祖宗,细胞不高兴了,我们就得关门呢。
当麦教授向我转达美国女人的告状书时,我惊得目瞪口呆。我从来就把细胞当祖宗的呀,美国技术员的这份状子从何而来呢?麦教授虽然对我的技术毫不怀疑,但人家把状子都送来了,好歹他得硬着头皮接着。
据麦教授传达,美国女技术员对我的主要控诉是,妈妈细胞生完女儿之后,你就得把妈妈级的细胞培养瓶扔掉,免得这位多余的妈妈会污染她的女儿们。噢,原来是这个呀。我在麦教授的实验室养细胞时,守的是另外一种规矩呀。我们通常是保留妈妈级的细胞瓶而扔掉奶奶级的。况且分装细胞前,实验台又是酒精擦,又是紫外线照的,外加我的一路小跑,妈妈哪能轻易污染女儿?不过,人老了,确实不中用。连细胞培养都服从这个规律。
虽然被美国女人告了一状,我的心情却出奇地平静。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本来是两位教授之间在玩儿猫腻,现在却成了两位小卒之间的互相指责。那位给中国教授当爆破筒的美国女人,最后的命运并不乐观。三年之后,中国教授失去了终身教授的机会,只好走人另谋高就。而为他尽忠的那位美国女人,也只能另找主子。
这么多年来,我对中国教授的虎落平阳,一直心存不解。他能力超强,文章惊人,水平不如他的教授都留下了,他何以远走他乡呢?麦教授不会给他暗中使过坏吧?不会吧,江总书记哪能这么小气。大家都是出来混饭吃的,相煎何太急呢。
10/26/10 12:34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