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出人生看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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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爸搞艺术。早些年相机还是大块头,而且拍照和冲印成本都比较高。记得单位里给他们这些创作员配了相机,老爸他们还特地找了间空屋子改装成暗房冲印照片。我有幸被带进去过,亲眼看见照片自显影液里显现出来的情景。


 


拍照成本昂贵并且相机携带不方便,要求画家的造型能力强,速写能力强。小时候印象最深的就是老爸的用功,随身带着一个小本本,只要坐下来超过三分钟,他就拿出铅笔唰唰唰地对着对面的人画速写,也不管人家愿意不愿意。


 


坐火车,他能坐一路画一路,从来不浪费时间。



所以他造型能力非常强,创作能力也非常强,因为这一辈子勾勒的团案都储存在脑子里,估计万张不止。

 


我是不会画画的。小蜜前几天倒是自拍了张照片,给自己画了张素描肖像,把我吓了一个跟头——像不像是另外一回事,第一次画她能把一张真实的脸用阴影的方式表现出来,已经是很了不起的成就。

 


没关系,我不会画,但是我会写。不止一次有人跟我讲过,说我塑造人物性格的能力特别强,写的人物栩栩如生,很有镜头感。她们问我,你怎么办到的?

 


其实没有别的诀窍,就是一句话——跳出人生看人生。

 


前几天我还在跟一个网友说,我说我这人现在养成一个坏毛病,就是无论走到哪里,跟谁在一起,最后都感觉自己像个旁观者,像一个拿着照相机的摄影师,噼里啪啦地拍照,记录眼前看见的人,发生的事,统统储存在大脑的硬盘里备用。

 


作为旁观者,我的观察不带感情色彩,哪怕是对我自己家族的事务。我的心中有一杆秤,把各类人各类事放在天平上称,得出我的重量结论。



比如我的祖母跟我的母亲之间,曾经也有过婆媳矛盾,虽然没到水火不能容的地步,但是很多年以来老妈耿耿于怀,跟我谈了许多事。我竖着耳朵听着,心里自有自己的评价;我去奶奶家玩,听她讲古,也理解她的某些想法。

 


婆媳之间,各有各的理由,站在每一个人的角度来讲,她们都是有原因的,我都能理解。奶奶一生生了七个孩子,养孩子养烦了,所以不为媳妇带孩子,因为她又5个儿子,要带就要给5个媳妇都带,这对她来讲,是无尽头的黑暗。可是她只有两个女儿,爱女儿心切给女儿带了孩子,这也能理解。

 


她没有多少文化,按照老式的婆媳关系要求老妈,也可以理解。

 


而老妈因为没有城市户口,没有学历,没有固定工作,在婆媳关系中处于劣势,有自卑心理,总是要求家族的认同,这我也理解。

 


我都理解,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认为她们做得都对。我分析她们之所以做这些事的心理和社会原因,我总结出来的经验就是,爱是相互的,没有人有权利ABUSE别人的感情别人的真诚别人的爱戴;灰姑娘嫁给王子前最好三思而行,考虑一下自己的心理承受能力,内心是否足够强大到对付对方家族的挑剔和轻慢。

 


又比如那日跟网友在我博客里为了凤凰男掐。这个网友大部分很赞成我的观点,但是有时候我们会为了某个观点掐得你死我活。她为凤凰男的社会形成心理辩解,说他们来自弱势群体家庭,也是社会的受害者。我说我完全明白他们的性格是怎么形成的,我也同情他们,但是这不等于他们有理由去祸害那些无辜的孔雀女(当然不是所有的孔雀女都是无辜善良的,俺这里不讨论,讨论的是那些小说里的人物),因为他们的不幸,他们的性格缺陷不是孔雀女造成的。

 


十八岁以上的成年人了,自己的行为自己负责,自己的缺陷自己纠正,没有人需要为对方的错误埋单。

 


有人问我,你到底有怎样的经历,能写出这么多不同性格的人。我说,看得多了,分析得多了,储存得多了,到时候把自己放进别人的鞋子里,角色代入即可体会到所刻画的人物的心理。



这必须驱散感情罩在你眼前的层层迷雾。如果你总是把自己放在某一个固定的角度去看这个世界,你永远不能体会到处在另外一个角落里的人的思想,看不透,也就描画不像,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道理。

 


舅舅和舅妈哪个亲?当然是舅舅,因为舅舅跟我有血缘关系,舅妈没有!可是我不能昧着良心说,我每次回到家乡都是舅舅做饭跟我吃。不,做饭给我吃的是舅妈,关爱我的也是舅妈。所以当我谈起大舅妈之死的时候,我不能因为做错事的是我舅舅我就为他隐藏,开脱辩解。(请见《杀人无形刀》)



谁的错就是谁的错,哪怕他是我舅舅!

 


我比较烦两句话:

 


第一句:清官难断家务事。这世界上任何事都有COMMON SENSE,是非标准。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完全是混淆是非标准的说法。一个理性的人,一个愿意理性对话的人,总是能讲清楚道理的。

 


第二句:家不是讲理的地方,是讲爱的地方。说这话的都是不讲理的。这是要别人无条件地宠爱自己,原谅自己,这是对爱的ABUSE,不是维护爱的做法。家确实应该是个温馨的避风港湾,但是绝对不应该成为一个耍无赖的场所。耍无赖的人要人家原谅自己爱自己的同时,摸着心口问问——如果你真爱对方,为什么不能跟对方理性地对话?

 


也曾经有一些读者给我写过信。这我很感动。他们完全是读了我的小说,无条件地信任我才把自己的苦恼讲给我听,让我给他们指点迷津。对于男读者,我从来不做善解人意状,跟他们的对话中我也毫不掩饰自己的女性主义色彩。当然,女性主义不是说凡是女人做的事都是对的。这世界上极品女人也有很多。我会试图让对方理解配偶的想法,因为我基本上能把对方的想法猜个八九不离十。

 


前几天一边吃饭一边在论坛闲逛,看到一个女ID上来说男友的前妻都分居离婚快十年了还在骚扰前夫的生活,她对此很烦。我回答说,凡是离了婚还骚扰对方的,报警法办,格杀勿论,无论男女。

 


ID说,男友前女友的关系就是给前妻搅黄的。当然,还是他们本身有问题。

 


我当时回复——人家前女友也谈不上啥大的损失,你看着好的人,人家离开了,没准找到更简单的更好的。是福是祸,还真说不定。

 


我觉得,能理智抽身的人,总比无理纠缠的人更智慧些。智慧的人最终的境遇都差不到哪里去。

 


果然那女ID说,他前女友后来是嫁了一个更好的人。

 


我接着说,他从前女友处吸取了教训,所以在跟你的关系中才能处理得更好。

 


人啊,有时候不吃一堑,不会长一智。你声嘶力竭地跟他讲理,不如让他自己吃一亏。当然,他吃亏之后,再对之讲理的那个人不是你了。你只能是前人栽树,后人乘凉。

 


最烦的就是那些不知道自己要什么,把离婚当作惩罚对方的工具的人,自己纠缠不清,让别人也深陷其中,不得安宁。

 


我自己的师兄,就是那种山东男人,对外侠义好客,可是侠义好客的方式是把朋友带回家让老婆好酒好菜的招待,他只顾自己谈天说地,油瓶子倒了不扶。可怜师嫂白天在外跑推销保险养家,晚上回家督促儿子功课之余还要做一大桌酒菜招待丈夫的狐朋狗友,她就是钢筋铁骨能支撑多久?

 


我因为师兄而认识师嫂,可是我的是非天平还是往师嫂一边倾斜。

 


把自己卷在感情的漩涡里,以感情代替规则,代替人与人共处的法则,你永远是清官难断家务事。

 


因为虽然你自认清官,已经不是清官。

 


看人生也罢,看世界也好,最怕的是把观察的角度固定在一个特定的地方,几年不动,甚至一生都不动。有些人嫁了好老公,并没觉得自己嫁了好老公,而是单方面地认为自己会做女人,会做老婆,所以维持了家庭的安定和美;也有些人,没有嫁好老公,以自己的委曲求全维持了家庭的完整,于是她也觉得自己很了不起。要知道这个社会是多元的,不仅仅只有一个信仰,只有一种语言,只有一种文化,它是个万花筒,有些人认为家庭重要,没有错;有些人认为事业重要,也没有错,有些人认为个性重要,更没有错。

 


需求的不同,成长背景的不同,追求的不同造成了不同的处理事务的方式。

 


无论是什么选择,自愿就好,不后悔就好。

 


做人大忌就是把自己认为正确的好的东西,强加于人,比如配偶,比如子女,比如大众。

 


说个最直接的比喻,人类的性行为,两厢情愿,那叫做爱,很美好;一厢情愿强制实施,那叫强奸,是重罪。

 


可惜,在生活上,肉体上的强奸人人谴责,法律制裁;精神上的强奸,被认为理所当然,否则被强奸者就是不宽容。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所以,要跳出人生看人生。


 


 

AugustMom 发表评论于
well said. It is important not to force my will onto others. It is also important to be strong enough so that no one can force his/her will onto me.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找到了,链接在这里

http://bbs.wenxuecity.com/culture/444778.html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童鞋们,谢谢评论哈。

那天在哪里看到一篇关于文化的文章,说国人的传统文化中的夫权和父母权占绝对主导权,所以没有平等意识;基督教文化,在上帝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所以他们的平等意识比我们强点。

我觉得很有道理。

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是缺乏平等观念的表现。

Alex15 发表评论于
这篇文,我细细地、细细地读了三遍。
花雨101 发表评论于
回复9斤的评论:

俺也喜欢蜜瓜的大气,快言快语。

俺们当年对蜜瓜安排的夏宜、小梁、小孟等人物的性格和行为也极其不满意,几个脾气比较暴烈的姐妹差点砸死她。后来看看新浪读者的留言,发现现实中很多人的言行也不太合俺的逻辑,俺们也就慢慢原谅她了。蜜瓜的优点是不记仇,所以你想砸她的话也不用忍着。
9斤 发表评论于
好文!
很喜欢蜜瓜的杂文,思维清晰,看事一针见血。可以看出作者的豪爽之气。
小说也写得引人入胜,只是感觉有时为了情节发展,硬加给小说主人公一些不合常理的举动。蜜瓜别生气,只是我个人的感觉。
pupuma 发表评论于
思维清晰,道理服人。写得太好了!!! 真希望身边能有多一点像蜜瓜这样的人。
rosez 发表评论于
为这句话叫好:
可惜,在生活上,肉体上的强奸人人谴责,法律制裁;精神上的强奸,被认为理所当然,否则被强奸者就是不宽容。
orange88 发表评论于

好文章!行文流畅,一气呵成。充满着豪情与智慧。 赞一下!
鱼头烤玉米 发表评论于
赞!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回复五弟五哥的评论:

嘿嘿,甲之熊掌,乙之砒霜。


五弟五哥 发表评论于
难得!
看你的博客以为蜜瓜傲气,呵呵,傲气的好,故事感人,道理也服人。
强加于人的东西不好,可是自己认为好的东西总希望和亲人分享,和朋友分享,哈哈,搞个好心没好结果。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回复梅馨的评论:

小蜜得到的遗传更多吧。她胆子比我大,才画了几天石膏就感对着照片画自己的脸,厚厚~~

老爸给俺的最大的财富就是他从来不限制俺的思想,不管多离经叛道,他都不谴责。

可能是因为搞艺术的人,思想比较开放。


梅馨 发表评论于
蜜瓜和小蜜应该都遗传了你老爸的艺术细胞。你的行文真的很有镜头感,让我们这些读者象在看电影似的。
梅馨 发表评论于
写得太好了,击节赞叹!

“做人大忌就是把自己认为正确的好的东西,强加于人,比如配偶,比如子女,比如大众。”
多少人籍爱之名,想把自己的意愿强加于人。如果都知道站在对方立场想一想,这世界就可以太平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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