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敬琏:对十二五时期深化改革的思考

吴敬琏:对十二五时期深化改革的思考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10年12月21日

我们需要把精力放在如何推进改革,怎么建立一个好的体制,作为实现“十二五”目标的制度、机制基础

  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学术指导,中国经济时报社主办,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研究部、产业经济研究部合作支持的“第二届中国经济前瞻论坛”全国经济界年会,于2010年12月18~19日,在北京希尔顿酒店举办。主题为“‘十二五’:区域经济/能源产业”。以下是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发表的演讲:

  我今天想讲的一个问题是,对“十二五”时期深化改革的思考。我想讲几点意见:

  第一,从现在的情况看,我们将会有一个很好的“十二五”规划。最近中央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都确定了“十二五”规划的基本方针和内容。从中央的决定看起来,我们的“十二五”规划将要在“十一五”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十一五”规划,也许是我们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做得最好的一个规划。“十二五”在“十一五”制定和执行的基础上总结了“十一五”的经验,把目标和基本的方针规定的更加科学、更加细致。它的基本内容、它的主线是一样的,但是因为在“十一五”的基础上又有所发展,所以会是一个比“十一五”更加好的一个规划。这个规划要求在“十一五”期间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它的执行会对于我们开创科学发展的局面达到一个新的境界,达到一个新的高度。如果我们能够比较好的执行这个规划,它的实现就会为中国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奠定一个很坚实的基础。明年我们就进入“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在这个时期我们要研究怎么使它落实,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第二,有了一个好的规划,现在对我们最重要的问题就要找到落实这个规划的手段。“十一五”的经验告诉我们,制定一个好的规划并不等于万事大吉, “十一五”确实是一个非常好的规划,但是现在是“十一五”的末期了,我们回过头来看,它的执行情况并不是十分理想。我们从“九五”计划就正式提出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十七大把这个提法扩展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但是“十一五”比起“九五”来说,它的目标更明确、内容更具体、途径也规定得现在看起来是基本准确的。但是为什么在“十一五”的最后一年,中央又提出来要加快,而且说“要刻不容缓”,这就表明我们从“九五”计划到“十五”计划执行得不够好,“十一五”强调了这个问题,但是“十一五”对规划所规定的目标还有相当的距离,以至于在“十一五”的最后一年提出来“刻不容缓”。它是一个什么问题呢?问题就是刚才我说的,用什么手段落实这个规划?在计划经济时代落实计划,不管这个计划目标规定的是对还是不对,它有非常硬的手段,这个手段就是指令性计划,特别是计划工作经常讲的有抓手,这个抓手主要是两个很硬的抓手:一是物资分配计划,另外一个是投资项目计划,这两个计划都是指令性的。也就是说,分钱分物,计划机关有权分钱分物,所以我让你发展什么你就发展什么,你达不到这个指标,就要问责。市场经济呢?市场经济用什么手段去实现规划所规定的目标,这是一个问题。因为计划经济政府就是资源配置的主体,甚至在严格地执行苏联式计划经济的时候,它是唯一的主体,不完成计划指标,计划就是法律,不完成计划指标就是犯法。

  我曾经长期在中国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工作过三十年,这个经济研究所是中国科学院党组和主要是计委党组双层领导的,所以我们年年的工作一个就是分钱分物,算帐把它算清楚,然后规定了计划,下达计划以后就检查计划的执行。后来觉得好象还不够,又设立了一个经委,经委的年度计划主要是对短期资源、对于物资的进行配,天天开调度会议调度。计划经济不是这样,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比起来不是这样,我们这里改了一个名字叫“规划”,不叫“计划”,其实名字不重要,问题是实质。有一些市场经济国家,比如韩国、日本,他们还叫“计划”,日本有计划院、计划厅,韩国有计划院,但是那个是市场经济计划,市场经济计划是靠市场机制。所谓市场机制就是价格机制,就是市场形成这个价格是反映供求的,也就是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的。所谓资源稀缺程度,就是物以稀为贵,我们学过经济学的人都知道,这个价格能够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它可以把资源引导到最有效的地方去。当然,在东亚国家因为市场发育程度还很低,所以还配合以政府的产业政策,就是说以市场为主、产业政策为辅,用这样的方式来实现规划。因为规划本身已经不是一个配置资源的具体计划,它已经变成一个提供全局信息、提供长远信息的一个预测性的计划,它的职能已经发生了变化。这种预测是不是完全准确?这个并没有绝对的保障,还是要靠实际的市场运作来矫正它。

  即使在我们这里保留了一些约束性指标,这个约束性指标也不是完全靠约束指令的完成情况来实现的。如果只是这样的话,就会出现今年这种情况,拉闸限电。最近有一些世行专家,参与了我们“十二五”预研究的专家,到了地方上去,到居民家里都没电了。实际上是不是真的达到了这个指标呢?这个很难说。没有电了,就开柴油机,柴油机对于节能减排,很难统计,人们都感觉到了,柴油荒,是因为几大石油公司的问题,另一方面的问题就是从需求方面来说的。这个指标到底是完成了,还是没有完成呢?用这个方法,是说不清楚的。第一,约束性指标很少,不可能是全面性的,不是所有的主要资源都用指标来配置。第二,即使是约束性指标,它的完成也要靠其他的体制和机制。最近,胡总书记在经济工作会议上讲了,我们明年“十二五”的经济工作要依靠体制和机制。对于市场经济来说,是依靠有效的体制和机制,有效的体制和机制大体上说来,就是我刚才说的,一个有效的市场,辅之以政府的以市场为基础的产业政策的运作。这个东西我们现在并不具备,至少是并不完全具备,这是我们面临的问题。规划的基本条件我刚才说了,是这样的。因为它不具备,所以现在就出现了一个问题。很多干部、政府官员领导还是习惯于用他顺手的办法,就是用行政权力和行政手段,因为他也没有别的手段可用,不能指责他的认识问题,这是一个现实问题。

  “十一五”是落实情况不够理想的基本原因,就在于保证规划落实的这些条件还没有建立起来或者说是没有完全具备。在讨论“十一五”的时候,就是 “十一五”做规划以前,“十五”计划和“十一五”计划,我都是属于专家委员会的成员,“十一五”计划我还是专家委员会的副主任,我们当时曾经讨论过“十一五”的落实,经济增长方式,后来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它的体制性障碍。当时大致上说有四个体制性的障碍:

  一是政府保持对土地信贷的重要稀缺资源的配置权力,根据中央十四次代表大会在确定了中国改革的目标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时候,给市场经济下了一个明确的定义,所谓市场经济,就是在这种经济中,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但是这一点我们并没有完全做好,特别是二十一世纪初期以来,我们城市化加速了,城市化加速以后,各级政府手中就掌握了一个新的重要的资源配置权力,就是土地。因为按照我们的法律,城市土地是国有,而农村土地又属于集体,于是各级政府就可以用很低的价格从农村把土地拿过来,土地是掌握在各级政府手里的。

  二是以GDP的增长速度为主的政绩标准,政绩标准不光是组织部门有政绩标准来考核,它变成一个全社会的共识,而且对于这个问题的解决,确实比较困难,因为从上到下的考核必须要指标很简单,如果只有这一种考核方法的话,我看它就是突出GDP了。西方的经济学界考虑GDP不能够代表人民的福利,这个已经讨论了几十年了,但是最终也没有设计出一个很简单的指标能够反映繁荣的程度。如果你只有一种考核方法,就是从上到下的考核,必须要把考核指标弄得很简单,这就牵扯到其他方面的改革,不只是经济改革能解决的问题。因为这两条,于是我们各级政府的官员们就会运用自己手里配置资源的权力,用大量的资源去营造政绩,政绩等于GDP增长,这是“十一五”规划时期,在制定“十一五”以前,大家认为要执行“十一五”以增长方式转变为主线会碰到的体制性障碍最重要的两条。还有更多的条是辅助性的。

  三是现在的财税体制不管是从收入还是从支出,都使得各级政府要把GDP搞上去,特别是物质生产部门的增长速度搞上去,否则日子很难过。从收入方面来说,就是生产型的增值税是占税收的一半,生产型的增值税直接跟物质生产部门有关的。从支出方面来说,现在发生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所谓地方政府收入和支出不对应,或者叫收入和财力、和事权不对应。也有不同的看法,但是多数经济学家认为,中国发生的主要问题是支出责任过分下移,支出责任在中国叫“事权”,在财政学上叫“支出责任”,最主要的支出责任一个是义务教育,一个是社会保障,大头在县以下。收入和支出的机制使得各级政府附加了一个条件,就是一定要想办法把GDP搞上去,不然日子就过不了。

  四是资源要素价格。行政定价,而且按照市场经济的传统,低价政策,鼓励了浪费资源、破坏环境。当时要能够完满地实现“十一五”规划,这些体制性障碍要消除,但是这些体制性障碍看来“十一五”期间消除的程度不太高,所以就使得“十一五”这个很好的目标,也指出了正确的途径,但是它落实的程度很不理想。这是讲“十一五”规划的时候,“十一五”以前已经发现了这些问题,但是解决得不是很好。“十一五”执行期间,我们又发现了新的问题,就是在“十一五” 期间的核心就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也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也好,其核心就在于提高技术、知识、人力资本,就是人的能力、人的知识的贡献率。从靠投资、靠自然资源投入来拉动的一种增长方式或者叫发展方式转向靠技术进步、靠效率提高支撑的一种增长方式或者叫发展方式。这里就有个很重要的事情,就是增大技术的含量、增大知识的含量,提高附加值,这是它的核心。

  原来说中国的模仿能力比较强,好象技术创新能力不那么强。这个情况在改革开放初期确实是这样的,但是经过改革20多年以后,情况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我们技术人才的数量早就是世界第一了,科研经费有不同的估计,欧盟说我们是世界第二,有的说我们可能是世界第三或者是第四,不管怎么样,我们研发经费在过去30年里也在迅速增长。从实际上考察,我们都可以看到,我们有很多很好的技术发明、技术创造,有些甚至到了世界的前列。但是它存在一个问题,就是这种新的、有效的技术,它的产品化、商业化、产业化非常困难,大量的好的技术发明被扼杀在摇篮里,还有一些勉强变为商业化、产品化了,可是产业发展不起来,变成叫做小老头竖,树龄很长,还是小、矮、矬个子。而现在新技术是日新月异了,迟迟不能产业化了,很快就被别人超过了,这种可惜的例子到处都可以发现。这是什么问题呢?具体地说可以说很多条,但是概括起来说就是一个有利于创新,能够鼓励创业的制度环境还没有完全建立,这里面有很多这样的事情,比如因为司法的地方化,而地方政府又有自己的企业,于是就形成了地方保护,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就变得非常不利,打知识产权官司,其实好象管辖权决定了胜负,因为司法地方化造成了这个问题。短期看不出来问题,短期看是很好,叫做“你创新,我仿冒,我们大家都发一点财”,但是它却形成了一个机制,就是谁都不愿意创新了,因为创新,成本付出是自己付的,得益是大家得益,就形成了一种不创新,大家都仿冒的机制。再加上还有其他的问题,比如说行政垄断,还有就是利用行政权力来压制竞争者,诸如此类的问题。因为从反面说有制度障碍,另一方面从正面说我们能够促进创新和创业这一套体制和机制没有能够建立起来,所以就使得在我们回顾“十一五”的时候有点遗憾,虽然制定了一个很好的规划,但是它的执行的程度、落实的程度有相当的距离。“十二五”就一定不要重蹈覆辙,制定这么好的规划,中央也有很大的决心,这看成是我们能不能保证长时期的稳定较快发展,是一个根本性的途径。我们就提出了一个问题,就是第三个问题。

  第三个问题,就是怎么办?只有创造出这些条件,你才有可能落实。我们只好怎么办?加大各种所谓制约性指标,或者更加硬一点,变化指令性的,我们就回到了计划经济了。所谓计划经济就是我先算好各种产品、各种产业应该发展到什么程度,我把人、财、物往里调,然后规定了指标要达到,如果达不到,我就问责,追究你的行政责任。我们也有经验,前三十年我们这样弄弄得结果怎样?先是民穷,后来国也不富,那不是个出路。出路在哪里?出路在改革。只有推进改革,才能够创建这些能够落实我们“十二五”的基本条件。

  这次“十二五”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都讲到了,我们要推进全面改革,而且这次说了一个事儿我觉得很有意思,要有“顶层设计”,这是一个很好的意见。在八十年代曾经有过一个争论,叫做改革能不能设计,其实八十年代经验告诉我们,因为现代市场经济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没有一个各方面的配套考虑,这个改革就会变得东一榔头、西一棒子。另外,改革需要项目很多,还要有重点和优先顺利的设计,而不能够说脚踩西瓜皮滑到哪里算哪里,这是不行的。因为它是个非常复杂的系统,而人家建立这个系统是经过了几百年的磨合,到现在没有完全解决问题,但是一些基本的矛盾是逐步解决,又有新的矛盾再逐一解决。我们要在比较短的时期内去形成新的体制,而由政府来主持建立我们新的体制,破旧立新,没有一个设计,这个设计不是像指令性计划那样把它弄得丝丝入扣,非常具体,但是一个框架性的设计是必须要有的,这就是最上面的一些设计。我们要解决许多问题,都要有设计,都要有这种顶层的设计。比如要提高消费在GDP中、国民收入中的比重,我们有很多具体的措施,有减税、补贴等等一些措施,根本的问题在哪里?顶层的问题是什么呢?顶层的东西无外乎是初次分配和二次分配,初次分配怎么能够做到比较适合共同富裕呢?它不是孤立的,它是没有抓手的,要提高居民消费在整个分配中的比重,有什么办法呢?下命令?实际上需要有一个最基本的框架设计。

  这个事情当然需要有很多研究工作,分配结构是由什么决定的?我们不说现代经济学,我们说说老祖宗,一百几十年前马克思告诉我们是什么?由生产的结构决定的。马克思有句话叫做“人们以什么方式加入生产就以什么方式加入分配”,所谓分配结构,其实就是各种要素所有者在整个国民收入中所占的份额,这个结构是什么决定的?是各种生产要素在生产中的贡献结构决定的,只要自然资源投入和资本投入是主要的驱动力量,在收入分配中一定是自然资源所有者和土地所有者的收入在整个国民收入中占主要的地位,增长也是这样的。如果我们现在的经济增长中主要的贡献者是投资和土地,那么一定是投资的主人和土地的主人他的收入增长最快。如果主要是靠普通劳动力的投入,那么就是普通劳动者的收入增长最快,如果主要是靠人力资本,就是靠专业人员的劳动,不管是经理人员还是技术人员,他们的劳动驱动了这个增长,那么他们的收入会提高得最快。

  所以,当西方国家在十九世纪末期开始了第二次产业革命,增长的方式由投资驱动转向技术进步和效率提高集中,它的收入结构里面就是所谓专业人员,就是新中产阶级人员的收入最快,以至于到二战以后,很快白领工人的人数就超过了蓝领工人,而整个劳动者,白领工人加蓝领工人他们的收入在整个收入分配中占了主要的地位。要解决这个问题,归根到底最后还是要解决增长方式的问题,不解决增长方式的问题,也就是初次分配,就像马克思说的一样,劳动者的收入在整个的份额是相对下降的趋势。这个道理很简单,因为越富的人的收入储蓄倾向高,而劳动者的收入消费倾向高、储蓄倾向低。所以,要做一些根本问题的研究,要做出顶层的设计。还有一个二次分配的问题,如果一次分配比较公平,二次分配再加以调节,我们对二次分配,比如财政手段是个很重要的二次分配。有的外国学者问,看来你们财政起的作用是从累退性的,而不是累进性的,就是说收入越多的人他的财政负担越大,财政支出对那些低收入的人有帮助,而对高收入的人会降低他的收入水平,就要设计一套财政体系来符合二次分配的需要。如果用个别的手段去,有时候它的结果反倒和你的意图相反。比如我用各种补贴的方法,各种补贴的方法结果,从短期看,对低收入者是有利的,但是政府用了大量的钱,用补贴的方法,因为他自己是没有钱的,他补贴的支出多了以后,他就加税,加税的结果是蛋糕变小了,蛋糕变小,受损最大的还是低收入的居民。所以,就需要对一些些基本问题的研究要有顶层的设计,在这样的情况之下来推进具体项目的改革。

  我们最近参加的很多会,大家都在讨论我们到底应该选哪些改革的重点,它们的顺序是什么样的?各方面提了不同的意见,对于各方面不同的改革应该在哪些方面,而且改革的方向也有很多的讨论,这就需要我们在“十二五”执行最好是有一个提前量,越超前一点越好,加强我们的自觉性。现在来讨论这个问题不迟,要抓紧进行深入地讨论,所有这些问题都有不同的意见、不同的方案。

  最后,谈谈我对于这个问题的想法,有哪些重点?有几个方面的改革应该优先考虑,一是国企的改革;二是财政体制的改革;三是金融体系的改革;四是建立公正竞争的或者是法制基础上的市场体系;五是政府自身的改革。

  过去三十多年来,我们在这些方面都取得了相当大的进步,特别是十五次代表大会以来,很多方面都在全面地推进,可是它不是一劳永逸的,随着我们经济的发展,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所以我们在这些方面还要进行进一步的改革,才能够消除体制性障碍,才能够建立有利于创新和有利于创业的制度环境。

  第一,国有企业的改革。从十五次代表大会以来,把国有经济的改革规定为两个主要的内容:一是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性调整,或者用十五次代表大会以后一段时间的话说,或者十五届四中全会所做的规定来看,大致上可以概括为叫“有进有退”。从什么地方退呢?从什么地方进呢?十五次代表大会叫做“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99年,十五届四中全会关于国企改革的决定里面把关键领域和重要行业规定为三个行业、一个领域,这是要“进”的。三个行业:一是关系国家命运的行业;二是自然垄断的行业;三是公益性的行业。还有一个领域叫高新技术和重要产业中的骨干企业,这是要“进”的。退”就是除此而外的,当时的语言叫做“退出一般性竞争行业”。这是十五次代表大会做出的决定。后来国资委有一个七个行业要控制,还有一系列的行业要占主导地位,这个说法是怎么来的,我就搞不清楚了,好象没有中央的正式决定说改变了十五大和十五届四中全会。

  另外,保留下来的国企要进行公司化改革,这个改革特别在1999年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的国企改革决定以后,在二级公司推进得比较快。但是,按照原来的计划,应该推进到一级公司,就是集团公司,但是集团公司除了金融业,除了银行业,集团公司没有变。就是说我们国家的国有资产的所代表的机构所面临的基本企业是基本国有的,没有符合十五届四中全会所要求的,除了极少数需要由国家垄断经营的企业外,都要实行股权的多元化,要在股权多元化的基础上,建立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绝大部分一级企业,就是集团公司是全资国有的,也没有建立起有效的公司治理。公司治理的中心环节是董事会,国资委在最近几年做了董事会改革试点,但是现在数量还不够。真正国家直接管的,除了四大国有银行,那是整体上市的,基本建立了一个股权多元化基础上的一个有效的公司治理。我们工商国有企业并没有做到这样,所以必须要执行1999年中共中央十五届四中全会的决定。

  第二,财政体制改革。财政体制现在存在许多批评和缺陷,这些问题急需要解决。这里说了四条大家议论比较多,还有在二次分配作用的问题。一是生产型增值税不利于技术创新和服务业的发展,我们现在正在进行增值税的转型,特别是现在我们要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型,途径之一就是要大力发展服务业,而现代服务业税负过重,怎么把增值税扩大到除了制造业之外的其他部门还有很大的问题,就是取消营业税。二是财权和事权不对称,对这个问题有两种不同的看法,不对称是肯定的,有两种解决办法,一种解决办法就是把现在的分税制办法指向增强地方的财力,另外一种解决办法是减少地方政府、省、地、县,按照法律说只有省、县两级,地是个派出机构,但是在有些地方,地还是一级正式的政权机构。地方政府很多都说现在主要问题是财力不够,要求增加地方政府的财力,中央拿大头,地方拿小头。这个话不太准确,因为从收入的分配来说中央是大头,地方是小头,从支出呢?从支出来说,地方是大头,中央是小头。中间有一个转移支付,中央收上来转移支付给地方,这个转移支付确实有问题,从1994年实行分税制以来,一直在试图建立起一个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但是始终没有建立起来,还是批条子、专项拨款为主,于是就形成了苦乐不均,形成了跑步前进等等问题。

  除了转移支付加以改善,从财政学界来说,不管是中国还是外国,认为中国的问题主要是支出责任过度下移。中间有一点改进,比如2002年江总书记曾经召开一个会讨论义务教育的问题,当时就发现内地农村的九年义务教育基本上没有执行,后来就问这个问题在哪里?认为支出责任在县以下,而县以下的乡级财政基本上是入不敷出,或者是破产的状况,根本就没有办法执行,后来就把它提到了县,确实有了一点改进,至少是民意上说是九年义务教育都可以做到,但是教育的质量差别太大。所以就有一种意见,认为这种支出责任是中央政府的责任,应该上移。在八、九年以前就提出了这个问题,他们用的词叫“事权”,事权过分分散,要集中,在中国的语境来说授权总觉得是和改革是背道而驰的,所以这就很谈得到人们的共识。因为这个问题没有解决,我们从支出责任的情况看,中国可能是在大国里面最分散的一个国家。需要讨论到底用什么办法,但是不解决实在不行。为什么搞土地财政呢?如果不搞土地财政,他日子过不了。当然,土地财政本身因为它不规范,所以造成很多浪费,就加剧了我们资源的紧张。还有一个问题牵涉到人大怎么发挥职能的问题,这个问题一直存在,预算很不透明,包括交给人大的预算都是一些大项目,实际上无法真正地实施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这些问题都需要解决。

  第三,金融体系的改革。应该说九十年代以来,我们金融体系改革取得这么大的进步,成绩应该肯定,但是跟我们现在市场整个经济发育的程度比较起来,我们金融体系仍然太落后。金融的问题,我觉得最重要的问题是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放开得不够,另一方面是监管不够。我们跟西方国家不一样,西方国家可能金融工具创新过头了,特别像美国这样的国家,他因为储蓄率太低,所以他要靠扩大货币发行、扩大信用来从其他国家搞到资源,来支撑它的高消费,于是他就执行这么一种政策,其实有一些所谓金融创新不能算是真正的金融创新。我们的情况好象跟西方不一样,不能套上西方放开得太多,我们不能继续放开,其实我们有多方面需要放开而没有放开。比如私人银行、小银行,我们有些经济学家做的小额贷款,我去看了我们的小额贷款,比如山西的小额贷款公司,我觉得非常得鼓舞,但是民间金融太不发育了。像浙江,浙江民营企业是靠非正规金融支撑的,为什么靠非正规金融支撑呢?因为正规的金融有很多缺陷,小企业根本拿不到贷款。另外一方面是监管,按照九十年代中期的争论,首先认为监管路线上有问题,靠实质性审批来进行监管,结果它滋生了许多问题。我前两天跟一些私募基金的经理人讨论,他们觉得私募基金对我们的技术升级、对创新的产业化起了一些作用,它应该起更好的作用,但是因为兼官重存在一些问题。所以,中间有一种偏向出现,有权利背景的人们利用权利,结果就不能起到帮助产业发展,改善经营管理,改善发展战略,而是临门一脚,马上就上市、退出,就取得几十倍的盈利。这是从国内来说,一个基本的矛盾就是这样,解决这个问题也是两个方向,一个方向还是要进一步市场化,同时进行合规性监管,而不是用审批制度或者叫做审核制度,用变相地行政许可的办法。

  第四,对国际国外来说,就是关于汇率形成机制的改革。这一点中央领导已经多次说明我们的方针,就是一定要推行汇率机制的改革。从国内来说,由于许多人对汇率机制改革是对我们自己有利的这一点好象有不同的看法,以为这是国际斗争,人家要我们改我们要尽量顶住。从国际上来说,据我观察,好象这个问题是一个进度的问题,有些国家认为应该快一点,我们自己觉得以稳妥为好。现在我看这个方针是积极稳妥地进行汇率市场化改革。在国内也是有争论的,用渐进的办法有利有弊,看怎么衡量。渐进的办法有一个问题,因为它不断地存在升值预期,升值预期就会造成热钱流入的动机,它有利有弊,怎么来权衡利弊,有的时候没有办法用公式算出来,所以在某种程度上它可能是一种艺术,而不是科学。

  第四个问题,这个问题讨论得比较少,我觉得还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要建立公正竞争的市场体系,或者说建立在法制基础上的市场体系。现在有些什么问题呢?第一,2003年十七大有一个提法,叫“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的新格局”,十七大这个决定贯彻得不好,必须要贯彻。第二,改变行政定价和价格干预,广泛存在行政定价和价格干预就造成了价格信号扭曲的状况。特别是现在通货膨胀,货币超发,它的效应正在显现,货币超发到物价上表现出来,西方的说法至少有十八个月的滞后期。在显现的时候,它确实碰到了问题,因为这个时候才说要紧缩货币,又有个滞后期,就来不及了。另外,如果觉得它见效太慢,加强力度太大,就会形成市场崩溃,也会造成很大的问题。所以,比较容易采取的办法就是管制,而管制的办法,普遍的进行管制,会扭曲价格信号,扭曲价格信号会恶化资源配置。

  比如人们生活必需品,没有它就不行,我甚至还可以价格管制,还可以配给,但是普遍的实行配给制度,那就叫计划经济了,我们历年多次有这样的事情。要利用法制手段来制止行政垄断,制止市场格局地方保护和其他破坏公开竞争的行为。这个问题很重要,在早期我们经济发展的时候,因为市场的发育程度很低,在市场发育程度很低,所谓“熟人”市场的情况下,比如浙江早期的专业市场,它是个熟人市场,人们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所以,这种市场的秩序、合同的执行可以靠人跟人的直接关系,比如说乡亲关系、血缘关系来维持。为什么?因为他们之间的信息网络是畅通的,这就有个威慑力量,使得人不敢造假,不敢失信,一失信,都知道,都对他进行封锁,不跟他往来,他就完全完了。可是当市场发育起来,他变成一个全国性的市场,变成全球性的市场,或者叫做生人市场或者叫非人格化市场的情况下,对于失信就没有威慑的手段了。骗子今天骗了你,他还可以骗别的人,于是骗子横行,这个市场秩序就难以保护。靠什么来管制呢?靠法制,实际上没有别的出路。

  最后就是政府自身的改革,这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体制性障碍靠谁去消除呢?当然,一般老百姓也有发言权,也有监督权,但是你真要消除还是要靠政府,因为有正式的制度在那儿。另外,有利于创新和创业的环境,由谁来建立呢?我们大家都有责任,但是首要的责任是政府来负责,推进改革的责任是政府来承担的。问题大概就在这里了,温家宝总理在好几次《政府工作报告》里都讲了,政府管了许多不应该管或者管不好的事情,许多应当管的事情又没有管或者没有管好。所以,各级政府要下决心来改变这种情况,进行自我革命,要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

  我跟我们中心原来的党组书记“陈君泰”最近用了比较多的精力来观察各个地方转型的情况,产业提升的情况,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情况,我们觉得这是我们经济转型的一个很重要的工作内容。从各地的情况来看,值得提出政府要有所为、有所不为,政府有许多应该为的还没有为,所以应该为所应为。有所为有很多条,从当前来看,可能最重要的是前面这几条,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保持宏观经济的稳定,这里讲的“宏观经济”就是讲的总体经济,比如说价格问题,宏观经济意义上的价格是价格总水平,微观意义上的价格是个别价格,每一种商品的价格,提供好的基本社会保障。特别是保持一个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和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以后,我们“十二五”的规划执行起来就比较容易了。

  但是许多政府官员没有把自己的主要精力放在这个方面,在“十二五”提出以后,在明年开局之年也要防止另外一面,不是防止没有做的他应该做的事,还要防止他做了不应该做的事。这是有一定难度的,因为我们市场体系改革还是有些落后,所以市场体系还不能发挥很大的作用,于是政府就不能不更多地去弥补市场机制的不足。在这个过程中就难免旧的习惯出来了。我们观察到一些问题,第一,直接去组织融资和操办项目,一个地区一个县级市的领导班子决定我要发展哪些产业,我要有多少个项目,什么地方去谈融资或者是财政给补助投资,就由一把手、二把手变成了县级公司的董事长。它造成一个后果,刚才我们李主任讲到了,同构化、同质化,因为技术创新的主体,中央早就明确了是企业,因为企业才有这样的信息收集能力和自己的利益相关,所以他一定会研究产业现状、世界趋势、市场的状况、竞争的情况,来决定投在什么地方。而作为官员,并不具有这方面获取信息的能力和取得经济效益的激励,没有这方面的激励。通常的办法就是按照上级的文件,中央提了七个方面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到处都是这个,太阳能、光伏、新能源等等。我前段时间跟台湾产业界领袖一个一个谈过了,他们说你们算过没有,比如说太阳能所有的投资都建成投产了,产能有多大?市场在哪里?到处都要成为半导体照明中心,你们有没有算过你们现在在建项目都建成了以后市场在哪里?不要指定技术路线,每一种产业里面都有不同的技术路线,比如现在很热的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好多种技术路线,往往是领导听专家说了有什么,或者是自己觉得是什么,指定一种技术路线,大量的项目就上去了。

  第二,违法设立行政许可和市场准入,对于市场经济来说,原来广东市委书记“朱晓丹”同志讲过,当然应该实行的原则就叫做“非进即入”,除非有法令明令禁止的,每一个公民都可以自由进入,但是我们现在好象要准了才能入。加上《行政许可法》已经规定了,只有少数机构才能设立行政许可,但是行政许可比行政许可法建立以前不是少了,而是多了,变相的各种名称,不叫审批制了,叫核准制、立案,其实还是这个。不要对个别企业实行政策倾斜,破坏公正竞争的环境,不要干预司法,实行地方保护。

  第三,避免直接补供方。有时候需要补贴,什么情况下需要补贴?就是对那些有外部效益,本身收益不大,这种情况下为了消除外部性,政府是可以补贴的,但是最好不要去直接补供方,就是补生产方,补供货方。这个问题又跟另外一个问题联系起来了,有一种流行的话叫“肥水不落外人田”,我争取了中央的补贴,或者我自己给一些补贴,直接就补给自己的企业,使得我们有一些补贴的政策它的效果并不好。比如说对于电动汽车,14个城市如果每个城市1000辆,就是14000辆,14000辆电动大巴应该离最低有效经济规模就不远了。但是如果这个钱都是补给了本地企业,胡椒面一洒,效果就没有了,1000辆达不到有效的经济规模,这种事情还很多很多。

  总而言之,这些问题当然并不是谁说的或者我这里说的就是定论,就完全符合实际,这需要探讨,我们需要从现在起就是把我们的精力放在这个方面,放在如何推进改革,怎么建立一个好的体制,作为我们实现“十二五”一个制度的、机制的基础。也就是我们已故有名的经济学家孙冶芳过去说过一句话,“不要抬牛腿,要牵牛鼻子”,我们大家共同努力,使得把这个“牛鼻子”牵好,我们“十二五”一个很好的规划就能够落实。谢谢大家!

【作者:吴敬琏 】 (责任编辑:陈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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