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波获奖事件的核心,不是刘晓波本人,而是言论自由与因言获罪
刘晓波等人在2008年12月10日,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60周年纪念日,发表<08宪章>,鼓吹政治体制改革与言论自由,新闻自由。《零八宪章》以捷克斯洛伐克《七七宪章》的风格写成,主要是呼吁言论自由、人权和自由选举。
《零八宪章》起草后,刘晓波在2008年12月8日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12月9日被监视居住。2009年6月23日,刘晓波因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经中国检察机关批准逮捕。12月2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兩年。
2010年1月15日,中共老干部胡绩伟、李普、戴煌及何方发表公开信,信中称对刘晓波被判刑“感到困惑不解”:
“刘晓波犯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主要罪证是提出了‘联邦共和国’的口号。年轻的同志可能不知道,我们这些老同志都记得:‘联邦共和国’的口号是早在中国共产党‘二大’就提出来的,‘七大’党章党纲又重申的正确口号。我们党正是依靠这个正确口号和一系列深得民心的方针政策,才赢得各族人民的支持,从而击败了国民党,1949年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15日后,20名中共元老,包括前毛泽东秘书李锐、新华社前副社长李普、前国家新闻出版署署长杜导正、著名散文家袁鹰、著名诗人兼评论家邵燕祥、著名律师张思之等联署公开信,要求撤销对刘晓波的一审判决。
2010年10月8日,刘晓波获得诺贝尔和平奖,"以表彰他以非暴力的方式对中国基本人权的保障所做出的不懈奋斗。挪威诺贝尔委员会一直坚信,人权与和平,二者休戚相关,密不可分。人权乃是阿尔弗雷德.诺贝尔先生在其遗嘱中所希冀的“各国间兄弟情谊”之先决条件。"
2010年10月7日之前,中国的各大网站都开辟了诺贝尔奖专栏,大量报道今年诺贝尔各个奖项的得主,及其背景成就。2010年10月8日刘晓波获奖当天开始,所有关于诺贝尔奖的报道和专栏一律禁止,所有网站,报纸,电视,甚至手机短信,都不能出现关于刘晓波和诺贝尔奖的字样。甚至关于诺贝尔物理奖,化学奖,生物与医学奖,经济学奖的介绍报道也都消失了。
刘晓波获奖事件的核心,不是刘晓波,而是言论自由与因言获罪。换成张晓波,李晓波,一样的结果:政府批判,禁止媒体报道,把张晓波,李晓波判刑入狱。
刘晓波的殖民论言论确实偏激,确实让很多人不舒服,看不惯。那是典型的"愤青"风格的言论。当年胡哥是否喊过毛主席的话一句顶一万句,打倒刘邓,让他们永不翻身?温总理是否说过誓死捍卫江青和中央文革?那是时代的印迹。1980年代中期是一个思想解放的年代,大家都是"语不惊人誓不休"的风格,特别是想出名的年轻人(对,刘那时正是刚冒出头的年轻人)。
但是,想过没有,刘晓波不是因为三百年殖民论而判刑,而是因为主张言论自由,主张体制改革入狱的。这说明了什么?
再想一下,三百年殖民论,是针对政治层面,经济层面,还是思想界,言论自由?如果说的是言论自由与政府管制,香港经过100年的殖民统治,才有了1980年代香港的言论自由--有左派的文汇报,大公报,可以发表拥护共产党,反对港英当局的激进言论;也有右派的报纸可以发表反对共产党的言论;没有人因为言论获罪。试想,在中国要有与1980年代香港一样的言论自由,要经过多少时间的努力?自从孙中山的民主革命到现在也有百年历史了,结果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