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傻真的真的不能怨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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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在西方的今天,还有女的嫁不出去,哭着喊着不惜一切条件嫁人?怎么会有这么傻的女人?

昨天在文学城城门闲逛,看见挂在城门口的一个法律贴子,惊叹这万花筒的世界实在是太神奇了。婚前协议听说过,但是这么不平等的婚前协议还真没听说过。都说老外在财产面前仔细,可是我听到的事例至少还比较REASONABLE,比如章子怡跟她前男人的协议据说是如果离婚,女方不能分财产,但是可以获得赡养费;还有某个著名的CEO跟第二任妻子的婚前协议,在某个年限里离婚,女方不能获得公证过的财产,但是一定年限之后,这种约束取消。

权利和义务都有规定,总体来说双方的利益都有保障,还算公平。

可是这位当事人的丈夫起草的协议就比较搞笑了,不仅仅婚前财产公证,连婚后收入都公证了,你是你,我是我,我要是不想给你,就与你无关。

但是与此同时,他不让妻子出去工作,说妻子的收入还不够他缴税的——这个不在协议中,是生活中的协商。

我不明白了——这女人为什么要签这个明显感觉不平等的协议?她为什么要嫁给这个自以为是到家的男人?难道国人真的看“条件”这么重要么?他“条件”再好,不跟你分享,对你没有任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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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关于立遗嘱问题!

来源: 乌龟的马甲
2010-12-11 12:24:40 [档案] [博客] 旧帖] [转至博客]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11068次

我先生在婚前就坚决要求我和他签婚前协议,理由是用来保障我们的婚姻。签协议当天,我才发现,协议
不仅有婚前的财产,包括婚后的财产,他也写进去。就是说,不管什么时候,我和他的财政没有任何关系
,我名下的归我名下,他名下的归他名下。虽然当时觉得很不公平,但是想想算了,也就签了。因为在要
求签协议的同时,他就承诺会在婚后立遗嘱。

因为我和他都是再婚,都有各自的孩子,他说立遗嘱时会将财产分成两份,我一份,他的孩子一份。

这个我也勉强同意了----不同意又能怎样呢?
可是现今结婚两年了,他好像一直在拖立遗嘱的事,我也不好老是盯着他。
我想问,如果他不立遗嘱,是不是一旦有什么事发生,我将什么都没有呢?
难道我照顾家,照顾他还有他的孩子不是付出么?为什么这么对我?为什么他前妻以前坑他的钱,现在账
要算到我头上来?我还有什么办法保护自己呢?是不是就这样了?
感觉真的很无助,不管怎么样,感谢各位关注!


http://bbs.wenxuecity.com/law/116135.html





foxinsnow 发表评论于
回复汉代蜜瓜的评论:

那么在意人家立不立遗嘱的,估计多半年龄相差很大,心里铁定了认为男的肯定早早先她格皮了。

我看咱们都别操心了,王有王道,鬼有鬼道,各人有各人的活法。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谢谢各位留言哈。

俺就是看了这个贴子感到一口气堵在那里,所以贴给大家看看。以后应该归入“海外奇谈”之类的目录。

不上网不知道世界有多其妙。

貌似贴主已经回贴了,似乎双方已经达成协议。
jianpan 发表评论于
傻的是为了结婚而再婚
niersi 发表评论于
不是早就废除买卖婚姻了么?

关键不在于谁傻,而是这种婚姻有什么意义呢? 好像一点真情都没有.

可能偶是理想主义者,觉得人不能 indulge in love, 但是--如果人类为钱走到这种地步.觉得真得连动物都不如 :)))
foxinsnow 发表评论于
蜜瓜,我看这女的能答应这不平等条约,多半是为了绿卡身份什么的,当时为了跟这男的结婚,什么条件都一口答应,现在结婚已两年了,估计身份到手或快到手了,于是又想要更多的东西。网上的WS国男多,中国女人也是啥事都干得出来的。反正这女人看起来没那么糊涂简单,象她一个小帖子里写得这么好被人“欺负”的。
9斤 发表评论于
如果没有遗嘱,只要是合法收入,这个男的死了的话,钱反而都是老婆的,他的儿子反而没分。
DANAD 发表评论于
她是想让他看自己并不是冲着他的钱去的,但是何必结婚呢?你的什么都不是我的,我为什么要你呢?毛病。
网乐 发表评论于
说实话瓜瓜,在国外,听来的看的的这种发生在中国男男女女里面的类似事情太多太多了。网上贴的形形色色五花八门的就更不用说了,就当茶余饭后好了,不必认真。
这里面孰真孰假不说,很多具体原因你并不知道,一面之词很荒谬的。
看到很多装疯卖傻的无聊马甲在那里忽悠,你也去信?有那美国时间你学着烤个点心还实际些。
国外根本没有什么剩女剩男一说,一来,那是个人的生活选择和隐私,二来,独身生活相对更精彩,一点也不比为了一张纸硬绑在一起的柴米夫妻差。
中年以上的老中,从苦日子里爬出来的多,内心惯性觉得DOUBLE INCOME会好些,还有,传统意义上,结婚可以解决生理需要,这些其实在今天都不是问题了。单身的收入支持自己足够,花钱完全受自己支配,舒服。说到跟吃饭一样重要必须的性,不怕染病不怕后遗症,夜夜新郎的大有人在。还加上了网友一夜情啊,礼貌上床啊等花样。
有些是采取阶段性固定性伴侣,骑牛找马的,不一而足。
如今谁还能玩逼婚那一套啊?利益和需要凑合的有,为身份假结婚的也有,有求的婚姻,委屈也在所难免了。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回复orange88的评论:

所以我说这个男人也搞笑——婚后你的归你的,我的归我的,还不让女的去工作,整个不要付工资的保姆,免费的性奴隶嘛!!!

这种条约也会签,都无语了。

很明显的财务控制嘛!!!


orange88 发表评论于

另:仔细看了一下,该女签协议的当天是知道协议内容包括了婚后的财产分配,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赶快找个好律师,赶快工作自立吧。确实是太糊涂了。叹息。。。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回复orange88的评论:

她老公是国男。

她不是新移民。

这份婚前协议明显是不公平的,应该可以挑战。她也在加州。


orange88 发表评论于

我是这样看待这件事情的:

1)对法律无知,或者说不甚了解的人不是少数。这个女子的错在她签署法律文件之时,没有自己找一个独立站在她个人利益上的律师审核。所以她对婚前协议没有好好理解,婚后多年才想要采取措施弥补。
2)现在光责怪她傻,并不能说明什么问题。第一她应该意识到她的LG自私,对她不平等。第二,她应该采取保护措施,象这样不平等的婚前协议,她应该有机会使之无效,特别是她本人是移民而LG好像是西人。

我觉得通过这些例子,我们女性应该懂得,我们都需要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即使不了解,签署任何法律文件也要征询专家的意见。另一个方面,还应该多从CommonSense上出发去考虑考虑。这种事情是应当能避免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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