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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蓝抢鱼:我为什么不赞成婚前同居
2010-12-03 12:27:15
记得读大学时,老师从NYTIMES剪了篇文章给我们看,看完要写议论文。文章的主要意思是:美国的离婚率大约是50%,经过多年的跟踪调查,发现先同居再结婚的离婚率是75%。作者写文章的中心意思是:人们多年来一直认为试婚可以帮助自己更好地了解对方,试合适后再结婚,婚姻会走的更远,这些都是没有任何根据的。相反,婚前同居的离婚率比不同居多25%。从统计学的角度讲,living together is not a trial of marriage, but rather a training for divorce。
当时大家看完,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我又到网上搜了一些文章来看。我就是那时候下决心不同居的,百害无一利的事,我这种懒人是不会做的。这么多年过去,现在看到竟然还有人认为同居可以帮助自己更好地了解对方,对婚姻有帮助。我决定把这个信息分享一下。
link1
link2
liuyangsnow 发表评论于
2011-01-03 19:30:04
我看你丫的欠揍!拉出去砍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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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水员牟 发表评论于
2010-12-17 10:21:58
回复plugX的评论:
一般骂别人“骚货”的,自己都是哭着喊着的特想“骚”.
Kamioka 发表评论于
2010-12-17 06:42:00
回复plugX的评论:
你这人说话怎么这么不要脸。自己骚就以为别人都这样!
*火地晋* 发表评论于
2010-12-17 05:37:29
忘交待了,PLUGX=LANLIUER,大家可以去她的博克参观她卑贱的一生。重点推荐她跟某太子党那篇--太子党当年对她说"把你送给我嫖我都不要"。后来她没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趁人家喝醉酒上了床。
*火地晋* 发表评论于
2010-12-16 19:51:36
我还真没同居,PLUGX,你以为个个都像你这么贱,当完小三又养小白脸,还不快去死,天天在网上丢人现眼的跳梁小丑,你的人生就是一个笑话!!哈!!!!活该你是个悲剧,你的苦日子还在后面呢。
plugX 发表评论于
2010-12-13 13:24:07
骚货, 不信你丫没同居:-)
positive族 发表评论于
2010-12-04 22:23:18
这个结论不错, 我就合计不对劲, 但没有理论依据. 谢谢分享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