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文学城
» 博客
»再谈《红楼梦》的几个序言
再谈《红楼梦》的几个序言
上回谈了程伟元和高鹗为《红楼梦》作的序,这次谈曹雪芹自己写的序。
1927 年,胡适先生买到了《红楼梦》的一个手抄残本, (这次是真的买到的,有收藏者和提供者真名实姓,不像程伟元,是从“鼓担”上找到的)。这个残本叫《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因残本中有这样一句话,“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红学家们遂将它称之为[甲戌本]。在曹雪芹生活的年代,甲戌是1754年。所以,这个残本就成为迄今为止,最古老的《红楼梦》抄本(对于抄本所依底本而言)。[甲戌本]的价值不仅在于它的古旧,也在于它包含了一千五百多条人们从未见到过的批语,更在于它正文之前那个独一无二的序言。在[甲戌本] 中, 这个序言叫“凡例”。
[凡例] 较长,不拟在此全文转抄:只录些我个人认为重要的章节,与朋友们探讨。
(一) 书名的变化
“《红楼梦》旨义,是书题名极多:一曰《红楼梦》,是总其全部之名也;又曰《风月宝鉴》,是戒妄动风月之情;又曰《石头记》,是自譬石头所记之事也。此三名,皆书中曾已点睛矣。”
这是[凡例]的开头。重点介绍《红楼梦》的三个书名。《红楼梦》是最熟悉,最常见的名字。第五回宝玉在“太虚幻境”听到的曲子就是“悲金悼玉”的《红楼梦》。特别是从刊印一百二十回本后,《红楼梦》已成为家喻户晓的书名。《风月宝鉴》未曾见到,只是在十二回贾瑞病重时,跛脚道人持一镜来,上面即錾有“风月宝鉴”四字。该道人一再强调,不可正看“风月宝鉴”,其实是作者著书的立意和对读者的告诫。《石头记》,顾名思义,石头的故事。从无才补天的顽石,到经历温柔富贵的宝玉,再到刻有无尽“荒唐”的大石头,真真实实的石头故事。《红楼梦》的早期抄本,多用《石头记》为名,应该是曹雪芹对“枉入红尘若许年”的“石头”的特殊情感吧。
“然此书又名曰《金陵十二钗》,审其名,则必系金陵十二女子也。然通部细搜捡去,上中下女子岂止十二人哉!”
《金陵十二钗》应是《红楼梦》早期创作中用过的名字,而且曹雪芹对它也很喜爱,以至写进了正文。第一回写道,“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 这个过渡性的书名在最后定稿时才被《石头记》取代。这可从甲戌本中得到证实:“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
书不再用十二钗为名,但故事依旧是“亲睹亲闻”的几个女子。正如[凡例] 所述,又“岂止十二人哉”? 其实,曹雪芹是在告诉人们,他不仅仅是在写金陵的的那几个晶莹如玉的美女,他是在写他所见到的整个妇女世界。今天我们用现代大名词“伟大的现实主义”来为曹雪芹加冕,他当年一定不知这是什么意思。但他的创作本身,却明确地显示出他的感情和他的睿智---- 清澈如水的女儿们,将在以男人为主体的传统社会中,身遭残害而玉损香消。所以,整部红楼,用脂砚斋的话讲,是在“为闺阁立传”。
(二) 内容的界限
“此书只是着意于闺中,故叙闺中之事切,略涉于外事者则简,不得谓其不均也。
此书不敢干涉朝廷,凡有不得不用朝政者,只略用一笔带出,盖实不敢以写儿女之笔墨唐突朝廷之上也。又不得谓其不备。”
中国自古文字狱害人。清初女真族始承大统,为遏制汉人政治上、文化上的反叛,文字狱更到了变本加厉的地步。尽管评话小说属于“稗官野史”之流,不在严密监视之下,但不意味着就可掉以轻心,更莫说畅所欲言。曹雪芹生于官宦家庭,家族的兴衰与皇室的更迭密切相关,虽无资料证实曹家衰败与文字有关,但皇族的权力角逐造成曹家大难临头,却是不争的事实,也是雪芹心头永远挥之不去的阴影。在这种环境下写红楼,他不仅要提醒自己,也要告诫读者,更是向统治者告表白,“此书只是着意于闺中”,“此书不敢干涉朝廷”,“实不敢以写儿女之笔墨唐突朝廷之上也”。可见恐惧之深,忧虑之重。
然而,如果我们仅仅这样看待这段文字,我们就被曹雪芹“蒙骗”了。正像脂砚斋时时提醒读者的,曹雪芹的笔墨甚为狡猾。经常是“一声二歌”、“一石二鸟”(戚蓼生语)。我们读红楼时,也经常能体会到曹公行文的绝妙之处。那这一段“凡例”呢?想一想他所以要“此地无银三百两”地表白自己,无非是因为那个无所不用其极的专制权力的存在。多年前读过一篇考红的文章(是个名人,但记不住名字了) ,说他每读此段,总会会心一笑。当时还不懂为什么,经历多了些后,才领悟到什么是曹雪芹所言“不得谓其不备”。在尽最大的可能保护自己的同时,隐于无形地针砭时政,乃红楼又一精髓也。
(三) 末世的挽诗
[凡例] 的最后,附有七言诗一首。这是在所有版本的《红楼梦》中独有的。
浮生著甚苦堪忙,盛席华筵终散场。
悲喜千般同幻渺,古今一梦尽荒唐。
谩言红袖啼痕重,更有情痴抱恨长。
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
我希望所有的《红楼梦》爱好者们记下这首诗,因为在我看来,它不仅是《红楼梦》中的,而且是所有考红评红诗文中最好的一首。它经典了《红楼梦》的精髓,也吐露出创作的心血。前四句,集中概括了《红楼梦》的“末世”主题,与“落得一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遥相呼应。迷幻缥渺的古今一梦,无论是红楼的故事,还是雪芹的身世;或广而大之,是所有官宦大家族的兴衰,都被定格为瞬间的“荒唐”。当我们理解了终日的莺歌燕舞、盛席华筵不过是贵族之家死而不僵的挣扎,那么“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的色空轮回,便是一切终将归于“散场”的谶语;是曹雪芹认定的,大厦坍塌的必然之路。
“字字看来皆是血”,字字亦有千斤重。一本红楼,凝结了曹雪芹十年的心血。其实,今天的考证显示,曹雪芹在创作《红楼》中,消耗了岂止十年的生命?他的一生,都奉献给了这个未竟的事业。从[甲戌本] ,到 [己卯本] ,再到 [庚辰本] ,曹雪芹的多次改写,脂砚斋的几次再评,便是证明。曹雪芹深深眷爱着那些“啼血”的红颜们,也深身眷恋着带给他“衣锦年华”的贵族生活;但他却无力挽救和改变那一切必然消亡的命运。唯一他所能做的,也是他真正做到的,是将自己的“情痴”化作笔墨,抱恨著书;为这个“万艳同悲”的末世,谱写出“千红一哭”的挽歌。可惜的是,“书未成,雪芹泪尽而逝”。
每次读这个序言时总在想,还有比《红楼梦》更好的作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