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好多人在谈“艺”说“艾”,我也插言两句。
艺术,其实存在于每个人的生活中。即使是山野农妇,也不妨拄着锄头唱两句山歌、抄起剪刀剪一幅剪纸什么的。每个人对艺术的共鸣和理解常常不同,这也很正常。我们常常说:“这个是我的茶,那个不是”说的就是共鸣度,不是吗?喜闻乐见的主流艺术当然好啊,拍彩色连续剧就和后院种着摇钱树一样;画房子画车也不是神话。
还有的艺术是小众的,或者他们的艺术形式奇特,或者他们的激情另类,或者他们就是有钱耍把着玩。但不论如何,如果他们不弃不离,甘之如饴,观者的反响并不重要。而包容,则是最诚恳的支持。何况,有时候,创作的人只是在“做”这件事情,既没有哗众取宠的初衷,也没有要满盆满钵的目标。比如,我和儿子讨论《I AM LOVE》时,虽然他只是学生,但我想,他的观点代表创作者的一面。那就是:“这类的艺术,更多的是创作者自己的享受,或者说,他们的快乐在于创作过程中的激情、热烈、思考。他们七年磨一部片子,只要钱够,别人何必担忧?生活中的Tilda游走在两个情人三个孩子之间,只要他们六个人不打架,关卿何事?”
我想,我们,作为观众,找到自己喜欢的作品,为自己的平凡生活添点乐趣,就行了。艾的作品我也不懂。不过我不同意有人看到一点反应落后黑暗的作品,就给作者扣个“卖国”的帽子。这个帽子可谓是满天飞,而且常常是生活在西方、拥有充分话语权的同胞们更乐此不疲。记得以前在城里某论坛看到一个网友拍了一组西北城市的片片(银川还是西宁),里面有拉板车、烧蜂窝煤的照片,被群殴“暴露黑暗”,还好作者不是名人,不然准要被质问“拿了主子多少钱?”
我倒是觉得艺术作品常常要取一个独特而有特点的视角。好比我们要是去印度,也保不齐要拍街上游走的牛、恒河洗澡的人、天葬烧尸什么的。就是家中小儿,考大学做PORTIFOLIO的时候也放了不少北京的市井照片 – 晾满衣服的四合院,街头等活的民工、一脸倦容的扫街大妈。不然你让他拍什么?摩天大楼、亮闪闪的地铁、衣冠楚楚的白领职员?还不如去纽约拍呢。既然是生活,为什么要回避?难道君不见现代别墅的墙外就是依墙而建的窝棚?豪华奔驰的边上就是低头拉车讨生活的民众?
我倒是更加关注作为一个公民和普通人的艾,怎么就这么离奇地“消失”了?任何的罪责,总要有一纸文书吧?即使没有定案,也得让家属知道这人被拘在哪里了吧?离奇消失的事件,我还以为只有电影里的盖世太保才做呢。在过过的博客里看到她以 Martin Niemoller 牧师发人深省的短诗与大家共勉。我就贴张照片吧。 诗作刻在波士顿Holocaust 纪念碑上。
“起初,他们追杀共产主义者,
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共产主义者;
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犹太人;
接着,他们追杀工会成员,
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工会成员;
我没有说话,因为我是新教徒;
接着,他们奔我而来,
可是,再也没有人剩下,可以站起来为我说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