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声叹息----写在英国华人灭门案之后

中年男人,无意识的来到英国,想用自己生活在英国的眼睛审视正在面对的生活。或许有点片面,但只是自己的一家之言,欢迎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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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声叹息----写在英国华人灭门案之后

没有想到,一桩灭门血案的发生,无论从现实的距离还是心理距离对于我们都是如此之近,令人猝不及防。

52日下午的时候,坐在家里正在看电视上播放美国特种部队击毙本拉登的新闻,一个朋友打来电话说在他们住的那个小区---- Wootton发生了一起杀人案,警察正在查看现场。说被害的人是华人,姓丁,朋友问“你认识这个人吗?”

虽说我们在北安 普顿已经生活了很长时间,这里的华人家庭不少,认识的有一些,不认识的还是多数。姓丁的这个人似乎没有听说过,也没有什么来往。这个朋友又说网上已经刊发了相关消息,并且告诉我们网址。上网一查,原来是每日邮报的网络版,在头版很明显的位置刊登着华人家庭一家四口全部被杀的消息。

根据警方的判断,不是入户抢劫。

不是抢劫,不为谋财,但是凶手却残忍的杀害了这一家四口,包括正是花季少年的两个孩子。如果是仇杀,这得有多大的仇恨才能让人下得了这种毒手?

当我们进一步仔细看消息内容的时候,惊讶的发现被害的女主人是HelenChuiChui不就是崔吗?难道是她----崔鸽?

同在一个小城,我们之间并不熟识,但是还是听说过这个人。他们一家是属于在北安普顿落户较早的华人家庭,其他一些认识的朋友也经常提起她。但是万万没有想到她竟然遭受这样的灭门之灾。

知道崔鸽,是因为她从事中医这个行当。我不是中医这个行业,但是却与这个行业有着某种联系,所以即使在惨案发生之前,对于崔鸽的处事行为方式略有所闻。事情发生后,几天来不断有朋友电话过来聊这件事情,从朋友间的议论可以看出,崔的口碑似乎不是很好。

在写出下面文字 之前,首先需要声明:死者为大,在这里不想对死者的生前行为进行评价,只是叙述一些客观事实。原因是这个“英国华人灭门案”事件已经成为一个震惊英国以及华人社会的重大新闻,华人网站上的议论也是什么声音都有。笔者以为我们有必要从这件恶性事件中汲取点什么,因此愿意写出以下文字,老游们无需焦虑,任何事 件都有其前因后果,一个巴掌拍不响,有些事情不是仅仅用法律或者道德的理论能够完全解释的。

崔鸽是学化学的,但是她却在2001年开始涉足中医领域。这与当时中医在英国开始风生水起大有关联,一些华人看准这个行业的商业价值,开始了中医在英国的高速发展。

根据现在的报道,崔鸽是2001年开始与杜安祥合作开店的,很快两人就有了纠纷。之后,崔鸽开始与在北安普顿的一个英国人合伙开店,起名“herbfor health”中文名“百草堂”。但是事实上崔鸽并不是中医大夫,她需要请一个中医大夫合作才行。这时经过朋友介绍,她知道了一个同样来自杭州的中医A大夫,电话中崔鸽向这位A大夫请教了很多问题,最后她邀请这位在伦敦工作的老乡A大夫见面,据这位A大夫说,他对崔鸽的丈夫印象不佳,总感觉他有点阴阳怪气的。后来在崔鸽的请求下,这位中医老乡介绍了另外一位同样来自杭州的女中医大夫来到崔鸽这家店里工作。大约半年之后,这位女大夫给A大夫打电话说不想在崔鸽这里干了。A大 夫就介绍这位女大夫到伦敦另外一家中医公司,离开的那天,这位女大夫见到前来接她的新公司的主管经理,竟然忍不住嚎啕大哭,那哭声中参杂有太多的委屈和怨恨。原来商店经营的并不是很理想,但是崔鸽给这位女医生了太多的埋怨和压力,无奈之下只有逃离别去。此后还有一位年事较高的男大夫也在这个店工作过,但是 时间不长也带着委屈和怨恨离别而去。再后来,另外一位老中医女大夫在崔鸽的店里做Parttime,每周来两次,其余时间也就是崔鸽自己打理,因此这个店的生意一直非常不好。

2003422日,北安普顿当地报纸曾经刊发文章介绍崔鸽的这个中医店,其中还刊发了崔鸽身着白大褂抓中药的大幅照片。但是明眼人一眼就可以看出这是一篇广告软文。文中崔鸽款款而谈,一副中医专家的神态。

中医店生意不好,崔鸽欠了许多货款,那些经营中草药的债主公司经常催帐,崔鸽萌生了卖掉商店的念头,他对债主说,因为经营不好无钱还账,要不然把这个店作为抵偿。债主说我才不要你那个店,但是债主推荐了伦敦另外一家从事中医的公司,这家公司当时也想扩大经营规模,就前来看店,一来二去就同意买这个店,双方也商议好了价钱。在双方谈的期间,崔鸽的店里有一个减肥的医疗器械也想一并卖给对方,但是对方是从事中医多年的大夫,对于那些所谓的器械不敢兴趣,崔鸽直言:“你不要拉倒,有人会要的,将来你们还多一个竞争对手。”这个大夫坦言,崔鸽说话特别噎人和咄咄逼人。这个时间段应该是2003年年底的时候。

双方谈好之后,经过必要的法律手续,20042月双方开始交割。这期间又因为商店存药的交接产生纠葛,新公司认为应该按照当时的批发价计算金额,但是崔鸽坚持要按照高于批发价的价格计算。最后还是接手公司的老板忍气吞声,仅此就多支付了数千英镑。接手的公司派来了新的大夫,在双方约定交接的那天,双方约定上午开始,但是崔鸽姗姗来迟,在下午将近四点才来到商店交接。因为时间紧张,新公司的老板和派来的大夫一起清点药品,无暇细看。到了第二天再仔细查看,才发现许多药品已经过期了。

因此这个店从04年初开始就已经不属于崔鸽了。

以上所述是我知道的有关崔鸽的一点琐事,仅此而已。

人说,性格决定命运。崔鸽很明显是那种女强人的角色,头脑中的商业意识还是比较敏感的,当中医行业在英国风声水起的时候,作为局外人敢于在这个领域闯荡也是胆气过人,而且从现在的结果来看崔鸽也是在这个领域捞到了第一桶金。

虽然女强人自有过人之处,但是无法避免的相应也就有了性格中过于强硬的一面和过人心机的一面。在他与杜安祥的纠葛中,明眼人可以很明显的看出这一点。双方合作约定五五分成,但是崔鸽可能握有先手,到手的利益不愿吐出,不愿给合作者兑现,为今日的血案埋下隐患。

与中医阴阳理论切合,夫妻之间的软硬也是相对契合的,如果崔鸽是强人角色,我宁可相信其丈夫丁先生也是相对的弱者。民间有话,女大三,抱金砖,女大一,不是妻。小妻子一岁的丁先生除了对妻子言听计从之外,他也许别无选择。但是作为男人对于妻子的不良行为有阻止的必要,否则就太没有原则了,除非他愿意与妻子坑瀣一气。

对于杜安祥,本人是同情他的。如果不是这次事件,我也许永远都不会知道有这么一个人。在一个论坛上有人留言:“很多年前在他们店里做过几周part time, 两夫妻人还都可以, 杜医生比他夫人更和气,但他英语不好, 需要翻译的。许多年不见, 照片上也认不出来, 老了很多啊。”

我是同情弱者的,在这个事件中杜安祥一直是处于弱者地位。崔鸽不按照约定兑现,他一点也没有办法。只好祈求与法律,法律也判他赢了,可是还是拿不到自己应得的那部分。看到崔鸽的生活方式,住着大房子、孩子上私校、学音乐,这些在英国都是用钱堆起来的,而这些钱有一部分是应该杜安祥应得的。老游,如果你是杜安祥,你的心理会平衡吗?而你又会怎么办呢?是的这里是法治社会,但是法律是有漏洞的,法律不是万能的。当年轰动一时的美国辛普森案件你能说法律能够解决所有的公平和正义?

我宁可相信杜安祥是一个忠厚老实的男人,辛辛苦苦挣钱养家糊口,却被同胞、自己的合伙人欺骗压榨,任何一个正常男人都忍不下这口气。所以不要拿法律说事,不要拿道德说事。俗话说,狗急咬人,兔子急了还咬三口呢,何况人乎?当然我并不是鼓励人们剑走偏锋、以暴制暴,但是仅此希望那些机关算尽、不守信用、缺乏诚信、欺负弱者的那些所谓强者一个警醒: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最后,呼应前面的文字,我们应该从这件血案中汲取点什么呢?

----做人要厚道。我们尊重强者,但是强者要取之有道,除非你是黑社会;

----做生意归根结底还是做人,要有信用,要有基本的道德底线;

----做人要善良,不要欺负弱者。记住民间有话:蔫驴踢死人;

----做男人要管好自己的老婆。平时怕老婆可以,原则问题上不能怕老婆。女人有时很短视,如果不矫正老婆的不良行为,后患无穷。

还有要汲取的吗?大家来补充。

路过围观ing 发表评论于
做人要有基本的准则,不要以为现代社会的所谓法律就是一切,这也是所有所谓强人们看不到的。说句大逆不道的话,满身窟窿的法律不过是政客讼棍们的玩具而已,我从来就当他是个屁~~见过太多把法律真当一回事的人,结果就是法律往往不把你当一回事~~~
忍无可忍,则无须再忍~~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几十岁的人了,还找这么个人合作?够天真的。出了事也想不出办法来解决问题(还去找法院,笑话啊,你不能直接坐店收银啊,起纠纷,大不了一拍两散,卖店回本),真是应了一句话:人蠢不要怪社会,命苦不怨政府~~
能力、性格,决定命运;不过,哥们是条汉子!!
优闲丽人 发表评论于
杀人是罪恶的,尤其是两个无辜少女也成了牺牲品!然而从生意纠纷初起,到对簿公堂,到最后决意杀人,这中间的距离其实很漫长!看得出杜安祥也一直竭力以和平方式,解决两家的生意矛盾,多次的交谈协商无果,撤股更是没门!打官司获胜却仍然得不到应有的赔偿!自己的处景更是雪上加霜!气愤和绝望中孤注一掷!是造是这场惨剧的必然结果。杀人后虽暂时逃逸,但被通缉的流亡生活更是生不如死!此案没有一个赢家。楼主的本意很中肯,“做生意归根结底还是做人”为人应以诚相待,过于Aggresive 往往是取祸之道!
南山子君 发表评论于
回复各位网友:

本人写此拙文本身时的心情也是十分纠结的,但是纯粹对事不对人。本人声明本文立意绝对不是同情杀人案本身,本人谴责任何滥杀无辜的犯罪行为并且痛恨凶犯杜安祥的残暴罪行。

本文的愿意是希望通过此恶性案件能够给我们大家汲取点教训并引以为戒。

死者为大!沉痛悼念死去的同胞!
花儿朵朵 发表评论于
是啊,杜也该被同情!试想,一个抛弃妻子的人,怎能么有理由呢?不是被逼急了,就是脑子有病吧。
紫萸香慢 发表评论于
回复simayi的评论:
同意你的意见。崔可能真的是欺人太甚(我也无法求证这消息,只能假设如此),正应了“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

但杜为了四万英镑,连夺四条人命,包括两名与此完全无关的小孩,心胸也何其狭窄,毒辣。如果他把这个狠劲用在生意上,认真地做,用心地做,用不了一两年时间,就可以把这损失的四万英镑赚回来了,更不用说那打官司用去的十年了。现在他毁了崔家,也毁了自己和自己的家。即使崔家的人命对他来说一钱不值,可是杜安祥应该问问自己:难道他自己的命或自己的后半生(英国好像没死刑)真的只值四万镑吗?
WienFan 发表评论于
回复baixianwan的评论:

Agree!
simayi 发表评论于
照你们这个逻辑,法律是不能解决问题的。要私刑,要自己来主持公道。但是自己主持的公道,就真的是公道吗?崔,丁不给钱,不讲信用是不对,那杜为这4万镑杀一家人,两个女儿,这是公道吗?围观者为杜同情,鼓励。就没人为崔,丁,和他们的女儿受这惨剧同情?如果法律不能解决的话,要自己心中的法律来解决的话,那我们生活的是在一个什么样的社会呢?(丛林社会吧)崔,丁有不对,不该欺压,欺骗同胞,太聪明反而失去一切。但杜的反应也不对,4万元夺去四命,再加上自己的一辈子,同归于尽。
兰馨小屋 发表评论于
不了解情况,但是感觉这被害人一定是在金钱上与人太斤斤计较,想必杜这个人不是被逼的太厉害,也不至于杀一家人,什么深仇大恨呢?为了钱财把命丧了,这真是值得我们每个人好好反省一下,在钱财上吃点亏,也不会没饭吃吧。
iamhereforfun 发表评论于
补充一点---- 不要一有人被杀,就在死人身上挑毛病, 往凶手脸上贴金。 完了写
一些哼哼叽叽的东西
baixianwan 发表评论于
只要一出事,这里很多人都首先同情杀人犯,比如朱海洋砍人头案、新西兰杀妻弃女案、米国老王杀印度人案、铊毒案、英国灭门案等等。杀人案绝大多数都有原因的,连恐怖分子街上开枪都有其理由,那么,所有杀人这都应当被同情了?包括杀小孩在内都会被这些人找到理由的。

原因在于,这里不少人自己生活艰难,也恨不得杀几个人来解恨才好。

chinomango 发表评论于
"杜安祥是一个忠厚老实的男人"不知道楼主如何得出该结论,尤其在他杀了一家人后?
孩子是无辜的吧?女事主罪不至死吧?事实上最近的官司她赢了(以前确实她输了),楼主请确认一下?
因此我了解的,是杜在官司输了后将人家灭门。这种杀人是否值得同情?
老姐 发表评论于
补充?
补你缺的第一条,
不能一气之下杀人。

“我宁可相信杜安祥是一个忠厚老实的男人,。。。”
你这是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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