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家暴生發生時,我們該如何自我保護

你们各人都当爱妻子,如同爱自己一样。妻子也当敬重她的丈夫。-弗 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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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暴力攻击时,可以採取以下方式保护自己:

以两手臂去抵挡。尤其施暴者攻击头部时,更应以手臂保护头部,因头皮较不易验出伤痕,而手臂比头部容易验出伤痕,以手臂保护头部时,可以让攻击点落在手臂上。

大声喊叫以引起家人或邻居注意,除了可以协助报警外,日后也可出庭作证。

现场录音:如果有机会,可以将现场施暴过程录音存证,将有助於法庭上使用。

暴力攻击结束后,应採取以下方式以保护自己:

现场应拍照存证。尤其若施暴者有毁损物品或撕烂我们的衣服时,都应拍照,以供未来法庭上使用。受伤处应拍照,可与验伤单比对作為证物。无论伤势的大小,都应到医院或诊所接受医师检查,更应告知医师,是遭受家庭暴力,并开立验伤单(开立乙种验伤单即可)。

立即告知亲友,让亲友知悉事件过程,除可以舒解遭受暴力虐待后之情绪外,将来也可以出庭作证。到派出所要求备案,无论将来是否走上法庭,都要坚持备案,将人、事、时、地、物清楚地要求派出所记录下来。如果员警拒绝备案时,妳应该把他的姓名及警章号码记下,再投诉市警局督察室。

如果施暴者向妳认错、道歉时,应立即要求施暴者书立悔过书,将施暴事件记录下来,并由施暴者亲笔签名盖章。如果妳要离家时,应到安全的地方,如警察局、亲人或朋友家居住,也可打妇女保护专线113寻求暂时庇护。如果妳是已婚者,在离家后最好避免到男性友人家留宿,以免对方指称妳通姦,影响到自己的权利。

孩子如果也有危险性或年龄小需要母亲照顾时,可以将子女一起带出,不要将子女单独留下。离家后,一定要将户籍迁到可以收到信件的地方,以避免受暴力离家后,反而遭施暴者提出不履行同居之诉讼,又因户籍地仍与施暴者在一起无法收到法院信件,而未能出庭反驳,致遭败诉。如果孩子有见到暴力过程时,应先将孩子的证词录音下来,以免日后孩子遭受压力或害怕亲人判罪而不愿作证或做不实之证词。如果偕同子女离家时,子女的学区可以透过社会局的协助办理转学,毌需担心学籍的问题。

在生命可能遭受危害时刻,受虐妇女应带那些必要东西离家?

当暴力的严重程度可能危害到受虐妇女生命安危时,离开施虐者,是必须要考量的。

离家时需随身携带的物件有:

◎身份证 ◎健保卡 ◎零钱 ◎换洗衣物 ◎联络电话 ◎提款卡或是信用卡。

平时,可以将这些物件装在可随身携带的小袋子中放好,以备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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