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所不悦纳的四种传教
--选自王志勇《基督教圣约世界观经学原理默想录》
每个人都是宗教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宗教,因此每个人都在宣教,关键是我们到底宣什么教,到底如何宣教。以下这四种宣教都是上帝所不喜悦的,但确实在现实生活中却是常见的。
(1)传教者的呼召--传教者必须有来自上帝的呼召。没有上帝的呼召,所谓的宣教就是枉自奔跑,自己作孽,害人害己。“我没有打发那些先知,他们竟自奔跑;我没有对他们说话,他们竟自预言”(耶23:21)。
(2)传教者的资格--传教者必须在学术和生命上都具有一定能够的装备。没有一定的学术装备和灵命操练,甚至缺乏在社会上的历练,都不适合做传道士。“有人偏离这些,反去讲虚浮的话,想要作教法师,却不明白自己所讲说的所论定的”(提前1:6-7);“任凭他们吧!他们是瞎眼领路的;若是瞎子领瞎子,两个人都要掉在坑里”(太15:14);“信中有些难明白的,那无学问、不坚固的人强解,如强解别的经书一样,就自取沉沦”(彼后3:16);“你称为犹太人,又倚靠律法,且指着上帝夸口;既从律法中受了教训,就晓得上帝的旨意,也能分别是非;又深信自己是给瞎子领路的,是黑暗中人的光,是蠢笨人的师傅,是小孩子的先生,在律法上有知识和真理的模范。你既是教导别人,还不教导自己吗?你讲说人不可偷窃,自己还偷窃吗?你说人不可奸淫,自己还奸淫吗?你厌恶偶像,自己还偷窃庙中之物吗?你指着律法夸口,自己倒犯律法,玷辱上帝么?上帝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你们受了亵渎,正如经上所记的”(罗2:17-24);“我可以证明他们向上帝有热心,但不是按着真知识;因为不知道上帝的义,想要立自己的义,就不服上帝的义了”(罗10:2-3);“你要谨慎自己和自己的教训,要在这些事上恒心;因为这样行,又能救自己,又能救听你的人”(提前4:16)。
(3)传教者的信息--在传讲的内容上必须既要教导上帝公义的律法,也要宣讲上帝恩惠的福音;否则就是可咒可诅的传异教。“我往马其顿去的时候,曾劝你仍住在以弗所,好嘱咐那几个人不可传异教”(提前1:3);“若有人传异教,不服从我们主耶稣基督纯正的话与那合乎敬虔的道理”(提前6:3);“我希奇你们这么快离开那藉着基督之恩召你们的,去从别的福音。那并不是福音,不过有些人搅扰你们,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但无论是我们,是天上来的使者,若传福音给你们,与我们所传给你们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我们已经说了,现在又说,若有人传福音给你们,与你们所领受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加1:6-9)。
(4)传教者的心态--在传讲的态度上,避免宗教狂热,好大喜功,妖言惑众,要用理性的方式说服人,用理性的方式造就人,忠心地教导人做耶稣基督的门徒。“耶稣进前来,对他们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28:18-20);“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走遍洋海陆地,勾引一个人入教,既入了教,却使他作地狱之子,比你们还加倍”(太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