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2年7月25日至
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兼秘书长的习仲勋,从北戴河会议起,遭到康生等人诬陷,被加上了“习仲勋反党集团”、“西北反党集团”种种莫须有罪名,立案审查长达16年之久,制造了少有的株连数万人的旷世文字冤狱,直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终由党中央予以彻底平反昭雪。
祸起萧墙
习仲勋没有参加北戴河会议。在此期间,他受周恩来总理委托,在北京主持召开全国中等工业城市座谈会。周恩来还特别关照习仲勋在座谈会结束以后,去北戴河休息一些日子。全国中等工业城市座谈会于
同一天,在北戴河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结束。这时,习仲勋没有想到,一场政治厄运正在向他一步步地逼近。
在刚刚闭幕的中央工作会议上,时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的康生,开始给他罗织罪名,并把他和曾经共同驰骋西北战场的彭德怀元帅与所谓“翻案风”联系在一起进行批判。
习仲勋冤案的发端,是彭德怀向党中央提出要求公正地审查和处理自己问题的长篇申诉。彭德怀在1959年庐山会议遭到错误批判和处理,但在后来贯彻调整政策,为“反右倾”中被错误批判、打击的干部进行甄别平反的过程中,彭德怀问题没有得到平反。刘少奇在
彭德怀没有参加七千人大会,当他知道在会上再次受到批判以后,即拍案而起,连声喊道:“诬蔑!诬蔑!”他不得不对强加给自己“里通外国”这一莫须有罪名,进行辩解和申诉。
在批判彭德怀“翻案风”甚嚣尘上的声浪中,出人意料地又多出了一个杂乱的音符。
由此,习仲勋的人生经历开始了一段漫长的审查、批斗、下放、关押和监护岁月。
一部小说辨浊清
八届十中全会预备会议,先期重点讨论了《关于进一步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发展农业生产的决定(草案)》、《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两个文件,批评了所谓“单干风”;接着讨论了国际形势和有关文件。9月6、7日,6个小组先后转入批判彭德怀的“翻案风”,并把《刘志丹》小说和习仲勋联系起来,作为“翻案风”的另一个批判对象。
9月中旬开始,各组在批判彭德怀的过程中对小说《刘志丹》也展开了批判,把习仲勋、贾拓夫、刘景范等打成“反党集团”,进而又升级为“彭、高、习反党集团”,“西北反党集团”又称之为“习、贾、刘反党集团”,说《刘志丹》小说就是这个集团的反党纲领。进而把习仲勋说成是“反党大阴谋家、大野心家”,是“彭、高、习反党集团”、“西北反党集团”的重要成员。
“这真是晴天霹雳,令人百思不得其解。”(习仲勋:《永远难忘的怀念》,《习仲勋文选》,中央文献出版社1995年12月第1版,第315页。)
在这种不正常的批判中,性情率直的习仲勋郑重地向党中央写了一封信,说明自己与《刘志丹》小说的来龙去脉。
《刘志丹》小说的写作时间要追溯至1956年之前,当时工人出版社把这部小说列为他们的选题计划。并约国务院监察部主任监察专员后任中国地质科学院党委副书记的李建彤来写。由于李是刘志丹胞弟刘景范的妻子,也是延安时代的老同志,且有早期文学创作经历,所以工人出版社认为请她来写有许多的便利,特别是主人公是西北革命根据地的主要创始人之一,所以工人出版社认为作品题材重大,因而对作品的写作抓得很紧,并派出版社文艺编辑室副主任何家栋指导写作。李建彤开始也有思想顾虑,认为这部书题目太大,思想、艺术上都没有准备,特别是同刘志丹相连的是一段复杂的西北革命斗争历史怕拿不下来。习仲勋当时对以上情况还是闻所未闻。
李建彤为写好这部作品,专门请了创作假,与工人出版社的编辑一起先后在北京和陕西走访了300多位老同志,在陕西省档案馆和西北党校党史资料室查阅了大量的历史资料。作者知道习仲勋在土地革命时期曾担任过陕甘边区苏维埃政府主席,又是刘志丹早年并肩战斗的战友,便拜访了习仲勋并讲了工人出版社约写小说《刘志丹》的经过。习仲勋表示,“写刘志丹同志的革命回忆录我是同意的”。(同上)刘志丹的革命活动可以作为片断来写,不要写成大部头的小说。
1958年,作者写出以记述真人真事内容的《刘志丹》初稿,继而又改出第二稿。作者在工人出版社编辑帮助下,历时三个春秋最终写成了小说体裁的《刘志丹》第三稿后,便送习仲勋审阅。
习仲勋对《刘志丹》书稿非常慎重。他还特意把工人出版社总编辑、编辑室主任叫去谈话。提出作品要注意思想性、政治性,要能够表现“时代的缩影”、“中国革命的缩影”、“毛泽东思想的缩影”;“把陕北写成长征的落脚点和抗战的出发点”。(何家栋:《刘志丹》小说写作的前前后后,
刘景范听了习仲勋的意见后,表示愿意劝说作者改变想法,但又似乎有点为难地说:她非要写,我也没办法。
1959年冬,习仲勋接到《刘志丹》小说修改稿清样,此时他已担任国务院副总理兼秘书长,政务工作异常繁忙。他在粗略阅读了书稿后,仍然感到没有把刘志丹写好,特别是书中涉及一些史实和功过是非问题,在老同志中间存在着不同意见。习仲勋再次表示不同意写《刘志丹》小说。但李建彤还是强调说已收集了大量的资料,许多老同志如王世泰、张秀山、马明方、马文瑞等都是赞同写的。她已与工人出版社订立了出版合同,工人出版社还派编辑帮助写作。她仍请求习仲勋支持她脱产写作。这时,刘志丹的老战友、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马锡五也劝习仲勋支持《刘志丹》的写作。刘景范甚至颇动感情地说:“陕北的领导干部死的死,坏的坏,《刘志丹》这本书你不支持谁支持?”习仲勋“因此改变了原来的态度,表示你们一定要出版也可以嘛!”(习仲勋:《永远难忘的怀念》,《习仲勋文选》,中央文献出版社,1995年12月第1版,第315页。)
1961年春夏之际,李建彤又送来了小说修改后的清样,习仲勋实在抽不出时间,即委托秘书田方详细审读并提出意见。田方说:“我是抱着满腔热情来阅读这部小说的,小说主要描写了刘志丹童年及青少年时代的生活,从接受革命教育及参加革命活动开始,到创建陕北红军和革命根据地的斗争过程;特别反映了大革命失败后,刘志丹和他的战友们既要反击国民党反动派的‘围剿’,又要和党内‘左倾’盲动路线进行斗争,小说还表现了刘志丹对毛泽东领导红军在井冈山开展游击战十分敬仰,再三强调要学习毛泽东武装割据的思想;小说还通过一位双目失明的老太婆,为刘志丹送鸡蛋,抚摸刘志丹双手的动人情节,来反映革命领袖和人民群众的鱼水关系。还有刘志丹见到党内‘左倾’分子逮捕他的密令后,以大局为重,避免分裂,自动接受‘审查’,而被投入监狱、备受折磨等情节,非常感人。所以我读完书稿以后,只能对文字和一些技术性问题,提出了意见。”(田方:《习仲勋与刘志丹的荣荣辱辱》(油印稿),
习仲勋在听取了秘书对书稿意见以后,先后两次约请马锡五和工人出版社的两位编辑以及作者李建彤本人,就《刘志丹》小说进行座谈。马锡五是歌剧《刘巧儿》中的“马青天”马专员的生活原型,与刘志丹同为陕北保安县(今志丹县)人,也是陕北革命早期领导人之一,比较熟悉陕北党组织的历史,在陕北的老同志中享有威望。习仲勋约请马锡五也参加座谈,除了希望其能对书稿中某些涉及西北党的历史问题做出妥善处理外,还因为马锡五也关心这部小说的创作,便于和这位老同志共同说服作者。习仲勋在座谈中发表了意见。他说:写这本小说的目的,主要在于“教育青年一代”,“把刘志丹写成一个成熟的革命家,坚持正确路线的代表。西北革命根据地是在以刘志丹为代表的一批共产党人的领导下,开展了两条战线的斗争,坚持到最后胜利。并把这个胜利写成是全国革命斗争的缩影,毛泽东思想的缩影。”习仲勋还说:“写西北革命,要写整个一个时代。思想呢?就是毛主席领导革命的正确思想,通过刘志丹具体实现。‘左’倾冒险最后只留下一个陕甘苏区。二万五千里长征有个落脚点,以后又是出发点。没有这个东西,就是没有写好。当然也有许多错误,但基本路线没有大错。最后是毛主席来了,不然也完了。”(范民新:《十六年的苦难考验》[打印稿],
座谈会以后,李建彤再次赴陕甘宁革命老区深入生活,并按照座谈的意见,于1962年改写出了《刘志丹》小说第五稿,在送习仲勋等人的同时报送中宣部审查。《工人日报》、《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这时已开始发表小说的部分章节。李建彤一边广泛征求意见,一边作第六次修改,准备正式出版。习仲勋告诉李说,要将修改稿送给那些对西北党史有不同意见的老同志审阅,宁可在出版之前让他们把意见讲出来,发现问题还来得及修改,避免在出版后引出乱子。但是,李建彤有些急,说她已取得中宣部同意,中宣部副部长周扬还指定专人同她联系,作经常性的指导。正巧习仲勋一次在北京长安剧院看戏时与周扬相遇。周扬说,看了李建彤写的《刘志丹》小说样稿,觉得还写得不错,可以出版。习仲勋把周扬的原话告诉了刘景范、李建彤。刘、李自然是高兴的。
“云南省委第一书记阎红彦不同意出版这部书,北戴河会议期间,他看到有些报刊已开始转载小说部分章节。他一面打电话提出停止连载,一面报告康生。”(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下卷,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3年6月第1版,第1095页。)阎红彦认为,书中反映的许多重要问题与历史不符,便找李建彤谈话,因为话不投机,发生争吵。阎红彦又从北京饭店打电话给习仲勋,问道:写《刘志丹》小说你是否知道?习回答说:在1960年以前我是不赞成写这部小说的,后来同意了,并要李建彤将小说样本送给有关同志审阅,征求意见后再出版。习仲勋还建议阎再找李建彤谈谈。阎红彦没有再谈,便一面要求有关报刊停止连载小说;一面报告了康生。康生获此情况,如获至宝,立即要中宣部通知各报刊不准刊载小说。他并没有看《刘志丹》小说,却武断地认为“这不是一个单纯的文艺写作问题”,而是反党“政治纲领”问题,进而穷追不舍,立案审查。
后来,《刘志丹》小说重要当事人之一、曾任该书责任编辑的何家栋回忆说:第一稿出来的时候,是我们两个人弄出来的,弄出来以后就送给习仲勋审查。其实何必去送他审查呢?现在想想,送给他审查就不大对,既然这样的一个事,就应该叫他避点儿嫌疑,可是当时又送去了,而且习仲勋也觉得写了这么一本书还是不错的,还认真地看了,提了些意见。他的意见虽然提得也没有超出常规,因为他还是说要把陕北写成长征的落脚点,抗战的出发点,这实际上还就是毛主席的那些话。(何家栋访谈录,
文字冤狱“莫须有”
在八届十中全会上,《刘志丹》小说问题进一步升级,批判“翻案风”浪潮甚嚣尘上,一个现代文字冤狱的铸成已经在所难免。习仲勋后来回忆说:“在全会上,那个‘理论权威’(理论权威,指康生。)欺骗和煽动一些人向我发动攻击,各种莫须有的帽子,一齐向我抛来,在这种情况下,使出席全会的同志一时无法明了事实真相。”(《习仲勋文选》,中央文献出版社1995年12月第1版,第315页。)在阶级斗争理论的指导下,与会人员也不得不用阶级斗争的观点去分析和看待《刘志丹》问题,会议的气氛处于异常紧张和扭曲状态。习仲勋的辩解和发言被视为“不老实”、“和党对抗”,而违心承认又招致没完没了的追逼批判。习仲勋在无所适从的情况下,找到周恩来,表示向全会请假。他说:“我最好不再参加会议,让我好好想想问题,花点时间准备一下,检查我的错误。”(《习仲勋文选》,中央文献出版社1995年12月第1版,第315页。)
习仲勋的请求,得到了中央批准。
但是,八届十中全会并没有因为习仲勋的离开而减轻对他的批判。
全会在揭发批判的基础上,初步为这桩文字狱所罗列罪状的主要内容是:《刘志丹》小说是“伪造党史”,把陕甘边写成了中国革命的“中心”和“正统”;小说“把毛泽东思想说成是刘志丹思想,企图以他们的思想作为全党的指导思想”;小说中的“罗炎、许锺写的就是高岗、习仲勋”,因而是“为高岗翻案”、“吹捧习仲勋”。随即,该书的作者李建彤被开除党籍,监督劳动。习仲勋被宣布停职检查。
会后,专案审查委员会指定专人清查清理习仲勋办公室文书档案,习仲勋按规定将所有文件包括历次参加会议的笔记等,全部上交中央。
这场猝然而来的灾难,使习仲勋陷入极端苦恼之中。他回到家中后,整日沉默不语,暗自伤神。这时,周恩来和陈毅受党中央、毛泽东委托,找习仲勋谈话。陈毅快人快语,首先宽慰道:“我犯的错误比你大,改了就好,要努力振作起来。”(习仲勋:《永远难忘的怀念》,《人民日报》
“总理,您放心,这点我还不会。我准备回农村去做个农民,革命也不是为了做官,种地同样可以革命。”习仲勋诚恳地向周恩来表示了自己的决心。
彭德怀没有出席八届十中全会,但是当他听到在全会上也以“翻案风”批判了习仲勋等人时,心情异常沉重地对妻子浦安修说:“怎么他也出事了,我的问题怎么把他也连累了。”(习近平谈话记录,
八届十中全会在激烈批判习仲勋“利用小说反党”的同时,也指示中宣部、中国作家协会党组,集中搜集一批反党文艺作品迅速上报,一时形成了会内会外到处抓“反党小说”的浪潮。中国作协党组也不例外地进行刊物杂志检查,并决定把一批“毒草小说”报到中央全会,其中包括时任人民文学出版社社长
对《刘志丹》小说和习仲勋的专案审查,一直到“文化大革命”开始也未结束。1965年春,党中央决定将彭德怀、习仲勋两个专案委员会合并,统一工作。同时决定成立西北调查组,机构设在西北局机关,对外称中央组织部调查组,由西北局一位副书记任组长。调查组集中调查核实习仲勋所谓的“反党活动”。同时,陕西省委和甘肃省委也相应成立调查组,协助工作。这个调查组工作了一年多时间,于1966年6月撤回北京。撤离之前,调查组就习仲勋专案问题,向西北局书记处作了汇报,提出了极为错误的意见。调查组认为:习仲勋在西北地区执行了投降主义的路线,对资产阶级上层人士搞“投降合作,取消阶级斗争”。编造出习仲勋在高岗死后没有停止活动,要做高的忠臣,与台湾陈建中有联系等莫须有罪名。甚至提出了习仲勋不仅是反党集团的头子,而且是一个反革命分子,应该依法惩处的意见。(刘澜涛写的一份材料,
习仲勋在八届十中全会上因《刘志丹》小说遭康生诬蔑,在“文化大革命”中又遭到残酷迫害,直到1978年复出工作,被审查、下放、关押、监护蒙冤受屈达十六年之久。1963年他作为中央党校的特殊学员,单独居住在北京西郊的一处叫“西公所”的地方,闭门思“过”,接受审查。1965年12月被下放到河南省洛阳矿山机器厂担任副厂长,参加车间生产劳动。1967年1月,他被西安红卫兵非法带到陕西,在西安、阎良、富平等地,遭受批判斗争、游街示众十余次,身心受到极大摧残。1968年1月,在周恩来过问下,由北京卫戍区“看管”,度过了漫长的八年“监护”岁月。1975年5月,又被下放到洛阳耐火材料厂继续接受审查,直至1978年2月中国共产党开始“拨乱反正”之时。
冰消雪化待有时
毛泽东没有看过小说《刘志丹》,但是由于他的一句话,直接导致了小说《刘志丹》冤案的发生。他后来曾讲:“仲勋是个好同志,为党做了很多工作,他有什么问题!那本小说还没有出版嘛!我的一句话,把问题弄大了。我那次说的话是泛指。”(习仲勋:《永远难忘的怀念》,《人民日报》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批示重新审查此案。中央组织部对小说《刘志丹》案进行了复查,并于
为了更严肃慎重处理好这一株连甚广的政治文字冤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