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面对圣经宣誓之后
听证要求出席者提前15分钟到达,在外面等待的场景有些尴尬,小小的等候厅,我和我的对手几乎是面对面的坐在那里,我鼓足勇气向三位前同仁们一一问侯,老板B白了我一眼,爱搭不理的回了个Hello; 希拉里躲开了我的目光,假装忙着摆弄手机的应了个Hello;只有总经理布鲁斯向我笑了笑,那个回应的Hello有稍许久违了的色彩。
布鲁斯和我两人心知肚明,我离开公司不久后,当然是忙着大大小小的电话和现场求职面试,期间请求过布鲁斯和公司的其他几位高管做我的reference,老板C和副总裁都给予了积极的回答,只有我给布鲁斯的e-mail石沉大海。我后来理解了他的为难之处,当时公司正忙着回答劳工部的调查表,也就是首次出击砸我的饭碗,布鲁斯作为人事行政总负责,自然要在上面签字的。维护公司的利益是他的本职,我无可怨怪,我权当他今天的微笑是对我的欠意。
两军阵前对垒,那边三个人山南海北的谈笑风生,似乎是观众在等待着一场普通的电影演出的开始;这边的我在经过了几十个日夜的煎熬,通读了无数的劳工法文件,精力和体力都疲惫不堪的前来招架捍卫饭碗的挑战。
法官汤姆斯看上去50多岁,中等身材有些驼背,白觑的面庞不苟言笑,念我的中文名字时发音极不准确,随着他的指引我们走进了听证会议室,我无法判断此人将带给我的是祸是福。
象事先在youtube上看到的那样,会议室摆放着一张长桌,法官居坐在长桌的顶端,我和我的对手们分坐在长桌两侧。法官宣读了听证规则之后,大家起立对着圣经宣誓保证自己在听证中实话实说并且对自己的证词负责。
接下来,便是上诉方开始陈述其上诉理由,也就是历数我的罪状。
第一个发言的是总经理布鲁斯,因为他代表原告公司,自然要来个概括性的开场白。而法官似乎不买“总经理”这个头衔的帐,在法官汤姆斯的眼里,出席这个听证的只有两种人:当事人和证人。因此法官在布鲁斯的开场白之中首先发问他是当事人还是证人,布鲁斯自然不是当事人,他只好承认自己是证人。
“那么你想证明什么”?法官接着提问。
布鲁斯说出了准确的年月日,他在自己的办公室里听到了隔壁我和老板B争执。
法官又接着问他具体听到了什么,怎么能证明这种挣执就是劳工法所说的Insubordination。
布鲁斯吱唔着答不上来,频频扭头向旁边的老板B求援。
“你说你是来作证的,而事实是你只是在自己的办公室里听见了隔壁的某些声音,而这些对话的具体内容你并不清楚,是这样吗”?法官汤姆斯确认性的问。
“Well, 具体的将由老板B作答“。布鲁斯急于把球二传给老板B,法官汤姆斯表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陈述机会。
老板B 确是有备而来,翻开了带来的厚厚的文件夹,开始罗列我的罪状,期间法官汤姆斯不断的打断他的话而提问。
“你说你们公司认为秋菊是最合适的人选,所以才把她调到这个新部门接替原雇员的突然离职,是这样吗?”
老板B极不情愿但又毫无准备的回答了“YES”。
“贵公司给了秋菊什么样的training使她能很快熟悉新工作”?法官汤姆斯接着问。
“Well,”老板B吱唔着,“原雇员突然离开,我们都不太熟习很具体的操作,大家都是一边干一边学的自我training”。
“你是说秋菊是在自我training下接任了一摊不熟悉的工作,而贵公司是按照有经验有training的时间要求她完成此项工作的,是这样的吗”?法官汤姆斯追问不舍。
“Well,我们是小公司,要求每个人都是多面手。”老板B 搪塞着。
“那么贵公司给予了秋菊什么样的支持?或是人事部门做了哪些努力减缓新工作带给秋菊的压力?”汤姆斯的提问象连环炮。
“Well,这些工作并没有很高的技术难度。”老板B只有招架之功。
“可你指控秋菊corrupt 了公司的数据库,是任何人都有可能corrupt数据库呢,还是需要一定的技术难度才有可能?”我惊讶法官汤姆斯在这些罗里罗嗦的谁是谁非的陈述中一下子抓住了要点。
对于corrupt数据库的莫须有的指控,我听上去就要气炸了肺,刚想陈辨什么,法官示意还没轮到我发言呢,我只好把已到嘴边的话咽了回去。
“最后一个问题,贵公司新招聘的取代秋菊的人是否有此方面工作经验”?法官一边提问一边作着笔记。
“Well,我们正在training这位新雇员”。老板B不知道我也不知道法官汤姆斯为什么会问这个问题,而这个问题在我后来的官司中却是举足轻重。
一如既往,法官汤姆斯在听到每一个答复后都重复的肯定和总结一遍这个答复,“贵公司在秋菊被解雇的前两个月时就开始招聘取代人选,后来的取代人选没有此方面的工作经验。公司在给秋菊的解雇信上,没有陈述任何解雇理由,秋菊离开公司后申请失业津贴时,贵公司相继追加了贵公司认为的解雇理由并且来到了今天的听证。”
老板B被法官汤姆斯一系列的追问并且适时的确认和总结弄的有些喘不过气来的狼狈,当官的, 平时只有颐指气使下属的时候,或许很少经历这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滋味。
接下来是证人希拉里陈词,希拉里证明目睹我对老板B的粗鲁和不恭,她指出在有具体的时间地点的一次会议上,我对老板B态度而恶劣,并且在会议中间离开。
到此,我方知希拉里要做的伪证。
希拉里所说的“会议”我想起来了,是在一个普通的早晨,老板B跟着前来上班的我走近了我的办公室,还未等我打开电脑,劈头就问昨天跟我说的事做完了没有。老板B是昨天临下班时才给我布置的任务,当时并没有说是哪天完成,我就担心第二天他来逼我,因此当时就问我可不以立即加班来做,老板B说加班要大老板A来批准,而老板A已经走了,他做不了主。我马上接着说我可以不要加班费,公司今后给我补休就行。老板B依然说他做不了主。我将信将疑他的推托,有些缀缀不安的下了班。
谁想刚过了一宿就来催债,老板B在我们这个不足百人的小公司里应该算是个大知识分子了,不会得了健忘症吧?我自然分辨是昨天下班时才给我布置的任务云云,不想老板B对于我的回答不急不恼,转身去找来了希拉里,随后叫上我说是到老板C的办公室里去谈。当时我脑子里有过一闪,希拉里和这个所谓的 Project基本不搭界,叫上她来干吗?在老板C的办公室里,老板B指出要是我做不了这工作就提出来,公司可以考虑换人;我一味的分辨昨天下班时关于加班加点的对话,老板C则举手叫停说这样扯来扯去就更拖延了,不如立即就着手去做,而希拉里在一旁用假古兰丹姆的眼神盯着我自始至终一言未发。这就是所提到的“会议”。
我确实在所谓的“会议”中间离席而去,跑到卫生间里哭了一场,分辨就是对上司态度不好,不说话就是工作能力不行,我压抑不下一肚子的委屈。当然哭过之后活还得干,于是回到了办公室启动了电脑,把老板B所说的Project赶了出来……
法官听完了希拉里的证词后发问,“请问你们中的哪位事后问过秋菊为什么离席吗?“
没有人回答。
“她是不是需要去卫生间?”
没人回答。
“她是不是突然不舒服”?
依然没人回答。
“她是不是立即着手去做老板B布置的工作了?”
听证室里依然寂静无声。
法官汤姆斯略等了片刻之后确认和总结道,“你们认为秋菊分辨为什么没能完成头天下班时布置的任务是对上司的不尊重,会议期间擅自离席是无视公司的规章制度,因而说她是Insubordination,是这样吗?”
老板B接着汤姆斯的话说,“不是下班时布置给她的任务,而是前一天一上班时我就跟她说了”。
谎言!我立即按耐不住的要争辨,法官汤姆斯又看了我一眼,示意仍然没有轮到我发言呢,我愤愤不平的把要说的话努力往回咽。
法官问老板B, 是否有书面的证明是在头一天一上班就给秋菊布置的任务?
老板B 吱唔着,“我们是小公司,一般都是口头指示”。
法官摊了摊手,“没有书面的证明,你说是上午,秋菊说是下班时,我应该相信谁呢”?
最后,终于轮到了我来申冤,这是几个月来在职时和离职后第一次有这样一个公平的机会陈述并且有人肯于听听我这方面的story,我已经事先把要讲的内容详详细细的写了出来,并且在家里念了无数遍了,我的手里只有一张牌,就是实话实说。这也是我一贯的做人原则,我自认为说谎的都是些小聪明,基本上谁都骗不了,不过是给自己脑门子上纹了个不诚实或是狡诈的印记,就说面前的这位看上去貌不出众的法官汤姆斯,难道有慌言能够逃过他的眼睛、混淆他的思维判断吗?
我首先陈述了那个莫须有的弄乱数据库的指控,自从我被调任新的部门那天起,我log in数据库的authority就被收回了,这个authority 只有老板B有权给予,并且老板B掌握着公司每个人的user name 和pass word。这是我对于数据库的全部知识和认识,并表示我将配合任何一个层面的调查。
接下来,我有些按耐不住的抖落出自己做足了的功课,公司目前打出的牌就是指控我在公司的一次会议中,对上司粗鲁无礼,并无视公司的规章制度中途离席且有时间地点的人证,因此是insubordination和 willful misconduct。
劳工部的看法是事发距我被解雇有两个多月的时间,说明这已经不是问题了或是问题已经解决了。
而我则证明了他们的指证从时间和期间上根本不存在,指证中所提到的时间之一是星期日,不是公司的工作日,并且在那个“时间”,假古兰丹姆正在加拿大度假;而所谓的“期间”,恰时我正在中国休假,我随手提交了我的工资单和机票。
前边提到过的听证之前那个大雪纷飞的日子我去查看听证资料,读过后被气的头昏脑胀的,半天从停车场中找不着出口的开不出来,后来我干脆停下来设法使自己冷静下来再走,这一冷静提醒了我,我应该把那些指控抄写下来(听证处外边没有复印设施),于是我又跑上楼去,一字一句的抄写我的“罪状”,上边白纸黑字的打印着公司不假思索而编造的三个日期,回家后我确认,这三个日期恰是我在中国休年假的期间,其中还包括一个星期日。而且我清楚的记得当时的休假和希拉里的假期重叠了几天,所以我知道她在这个日期时是在加拿大度假。
刚刚在一个小时多前对着圣经宣誓自己的一切证言属实的对垒中的三个人,听到我的证词后顿时愣住了。假古兰丹姆立即说她没有记住准确的日期,因为她刚一上班就被老板B叫了过去。总经理布鲁斯将头转向了老板B,老板B则反复翻动着他手里的那些资料“记录”,法官汤姆斯也瞥了一眼摊在自己面前的那些上诉档案,随后挥手表示不想看我的机票和工资单,并示意我继续讲下去。
我哽咽的念完了那准备了许久的陈述,最后还是没有挺住的泣不成声。接下来汤姆斯表情严峻的问我问题,并且指出或许日期有误,但是否曾有过这样的一个“四人会议”。
我说如果那叫“会议”的话,权且先叫它“会议”,我现在明白了那是个圈套。
法官问我离席出走干什么去了。
我说回到自己的办公室打开电脑想把这活赶出来。
法官问我可曾和与会的其他三位解释自己离席出走的原因。
我说没有。
法官问我后来那个任务完成了吗?
我说当天就做完了。
法官问我工作不顺利时,我向公司提出过什么解决方法,比如调换到其他部门。
我说了我用自认为正确的e-mail的形式向老板们汇报工作。也曾想到过回到原来的工作,但是老板B说我原来的位置要改成part time。
法官转头问老板B这个位置现在是全职的还是半职的.
老板B吱唔着说现在是全职的,而当时根据公司的需要确曾考虑过改成半职的。
法官汤姆斯接着问老板B数据库混乱和恢复正常后,有没有跟我谈过我是怎样弄乱的以及今后应该注意什么而不再出错。
老板B支吾着说怕把矛盾激化,所以当时没对我说。
法官汤姆斯确认道,事发期间你没有对秋菊说她是如何弄乱的数据库,同时没有提醒她今后如何注意;解雇通知上也没有说是这个原因,事过五个月后的今天,你来向我说是秋菊弄乱的数据库,是这样吗?
老板B没有回答是与不是,听证室里沉默了好长一段时间。
听证会三个小时后结束了,我最后一个离开时想向法官说句感谢的话或是握手,而法官汤姆斯似乎很疲倦和烦躁,根本没抬头看我一眼,冷冷地甩出了一句,“两个星期之后你会收到书面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