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群经略说
3.4 春秋
3.4.4
《汉书·艺文志》载:
“《春秋古经》十二篇,《经》十一卷。公羊、穀梁两家。”
以上的读法,以中华书局刊行的标点本为据。窃以为这读法其实有误。正确的读法应当是:
“《春秋古经》十二篇。
《经》十一卷,公羊、穀梁两家。”
换言之,分为十一卷、有公羊、穀梁两传的“《经》”与“《春秋古经》十二篇”,实为两种不同的《春秋》。
所谓“《经》十一卷”,就是“孔子《春秋》的经文”。因下文有“公羊、穀梁两家”一语,“孔子《春秋》的经文”之意不言而喻,故得从略而仅称之为“《经》十一卷”。一《经》而两《传》,如何安排?窃料亦当如《诗经》之有鲁、齐、韩三家,其定本或以集注形式或以合抄形式。这个版本的出现,想必在汉宣帝抬举《穀梁春秋》之后,否则,《穀梁传》不得与《公羊传》合二为一。
所谓“《春秋古经》”,想必就是《史记·吴太伯世家》“余读《春秋》古文”中的“《春秋》古文”之所指,亦即鲁国国史《春秋》。
除去合公羊、穀梁两传为一的《经》十一卷之外,见诸《汉书·艺文志》的《春秋》分传,共有四种,分别为:
“《左氏传》三十卷,左丘明,鲁太史。
“《公羊传》十一卷,公羊子,齐人。
“《穀梁传》十一卷,穀梁子,鲁人。
“《邹氏传》十一卷。
“《夹氏传》十一卷,有录无书。”
《汉书·艺文志》又称:“《邹氏传》无师,《夹氏传》未有书。”无师而有书,或无书而有师,其学未尝不可以传。而两传随后皆亡,料其原因不外乎二。其一,从事于经学之徒,大都以出仕为其目的,两传皆不得立于学官,不得为出仕之门径,故无传人。其二,本身未必有多少可取之处,故不能如《左氏传》之虽然长期不得立于学官而终于能后来居上,成为《春秋》学之主流。
《隋书·经籍志》称:“公羊、穀梁浸微,今殆无师说。”公羊、穀梁两传至今尚存,而隋代之时已经几乎无人传授,可见本身价值无多而纯粹凭借官方势力予以推广之学,即使能够盛极一时,毕竟难以久存于历史之长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