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罪?

你们各人都当爱妻子,如同爱自己一样。妻子也当敬重她的丈夫。-弗 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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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  恩
 


你有没有注意到过一个有趣的现象:当你对任何一个人说“你是一个罪人”时,他都不会无动於衷?他会有不同的反应:或忿怒,或否认,或羞愧,或默认……然而人为什么一定会对“罪”这个问题有反应呢?答案很简单:以本性来说,每个人实际上都是罪人;圣经说,“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马书3:23)。另外,在人里面有一种和人的罪性相伴随的东西—人的罪恶感;这种东西告诉人:犯罪并非是罪的结束,人或迟或早要为自己的罪承担后果,因为“按照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希伯来书9:27)。
 
人有两个自己永远解决不了的问题,一个是“罪”,一个是“死”。后者是前者的结果,解决了前者才能解决后者。人们遇到肉体中出现的癌细胞,可以用医学的方法去对待它。但是对人灵魂中的“癌细胞”,医学就无能为力,科技也无能为力,换句话说,这是一件人自己解决不了的事情。人的“罪”就是人灵魂里的“癌细胞”,正是它给人带来了死亡。
 
一说到“罪”,人们会马上想到杀人、放火、抢劫、偷盗这些犯“法”的事。不错,这些东西都是罪。但更确切地说,这是人里面的“罪性”所转化出来的“恶行”,是人眼睛所不能看到的罪性变成了能看见的罪恶行为。罪存在於人心里,变成恶行就污秽和侵害了别人。耶稣说,“惟独出口的,是从心里发出来的,这才污秽人。因为从心里发出来的,有恶念、凶杀、奸淫、苟合、偷盗、妄证、谤渎,这都是污秽人的。”(马太福音15:18-20)由此我们知道,人非因犯罪才是罪人,而因是罪人才会犯罪。
 
那么,什么是罪呢?什么是人的罪性呢?请注意,离开圣经,离开神对人之本性的启示,我们是无法找到问题的答案的。因为人事实上并没有能力了解自己的心灵结构。但人的创造者对人的心灵却有完全的了解,圣经中有一处说道,“神的道是活泼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两刃的剑更快,甚至灵与魂……都能刺入、剖开,连心中的意念和主意都能辩明。……原来,万物在那与我们有关系的主面前,都是赤露敞开的。”(希伯来书4:12-13)
 
圣经用以描写罪的词很多,这些词的基本含义有“不中鹄的”、“破坏关系”、“不信”、“不敬虔”、“反叛”等。但圣经中一说到罪,总是有一个共同的特性,即罪是人对神的偏离,是存在于人里面的一种敌对神、与神隔绝的状态。今天有许多不信神、抗拒神和反对神的人,就是因为他们里面有这样一种人性状态。这种状态并非始於今日,“罪”有它漫长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人类的始祖亚当和夏娃。始祖犯罪堕落这一充满悲剧色彩的历史性事件,记载在圣经创世记第3章里。
 
圣经告诉我们,人是因着神的爱、为了神的荣耀、按照神的形象被创造的;因而人有着崇高的地位和价值。但人很快从这个崇高的地位上堕落了,他用神所赋予的自由意志选择了不信神、悖逆神。你也许会说,人是在蛇(魔鬼的化身)的诱惑下才堕落的呀!但这种说法不能为人开脱罪责。“诱惑”并非是人犯罪的原因。人犯罪是因为他在魔鬼的谎言(创世记3:1, 4, 5)和神的命令(创世记2:17)之间,选择相信魔鬼而不信神,选择顺从魔鬼而悖逆神。人作为被造者,却在另一个被造者(蛇)和独一的造物主(神)之间充当了审判者的角色,而他得出的结论是:魔鬼的话可信,神的话不可信。换句话说,人把神降低到被造者的位置上,却把自己升高到神的地位—审判者的地位上。“堕落”是人自我高举的结果。
 
犯罪堕落使人离开神而生活在罪的权势之下,生活在魔鬼与死亡的权势之下。罪导致了人与神、人与自我、人与人、人与自然等关系的破坏。试想,当人与神—真、善、美、圣的源头和本体—隔绝之后,在罪的权势之下的人,怎能不生活在罪恶、过犯、焦虑、忧伤、空虚、无助、苦毒、忌妒、恼怒、愁烦等心灵状态中?难怪在旧约圣经中,前述这些字眼在意思上都和罪有某种关联,都从某个角度解释着什么是罪。罪使原本有意义的人生变得没有意义;罪是人生命中负面因素的总和。总之,不信神、不守神的律法、不感谢和敬拜神、拜偶像、自义和骄傲、欺压和残害他人、蹂躏和破坏大自然等都是罪。如果必须给罪下一个定义,根据圣经,我们可以说,罪是存在於人性之中的、使人悖逆神并导致人走向死亡的、人自身无法克服的一种权势和力量。圣经说,“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约翰福音8:34),“罪是从一人(即亚当)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罗马书5:12)。
 
这么说来,陷在罪与死的双重枷锁中的人类还有什么希望吗?当然有希望,但希望不在人自身,而在於创造人类的上帝。“耶稣”这个名字就是希望的全部所在。“他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马太福音1:21)—这就是神给他的独生子取名为“耶稣”的意思。为了拯救在罪恶中不能自拔的人类,神的儿子“道成肉身”,来到世间,要“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请注意,神要救赎人类,不是从天上丢下来一套哲学体系和伦理规范,或一堆灵丹妙药、气功法理。神救赎人类的方法极为独特,无限地超出了人的智慧。人间的哲学、文化、宗教甚至气功法理等,都是自己在地上打造“梯子”,以求“上天”;而独一真神则差派他的儿子耶稣基督从天上来到人间,自己成为使人能回到天上与神和好的“梯子”。耶稣是神,“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基督里面”(歌罗西书2:9),但他却“虚己,取了奴仆的形象,成为人的样式;既有人的样式,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立比书2:6-9)。
 
耶稣来到人间,不是为了解释什么是罪,而是要指出罪的实际存在并彻底解决罪的问题。耶稣死在十字架上,是神解决罪、除去罪和赦免罪人的办法。十字架在神救赎人类的事件上所表明的意义是:(1)十字架是神对人的罪容忍的极限,以至于他必须让自己的爱子死在十字架上解决罪;(2)将神的儿子钉在十字架上也是人类之罪的顶 点;(3)耶稣在十字架上承担了全人类的罪,他被钉死时,罪也被钉死,由罪而来的死亡的权势也被征服了;(4)十字架维护了神的慈爱和公义,开通了人与神和好的道路;(5)十字架可以确保所有以信心接受耶稣为主和救主的 人,都会被圣灵重生,成为“新造的人”;他们认罪悔改后,恢复与神的关系,得称为神的儿女,并有神永远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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