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次学术会议上,我是发言嘉宾。衣着光鲜,谈吐风雅,大家对我侧目观看。那时我刚来美国半年。会议结束,在候机,一个来参加会议的大姐一眼认出了我。我们就开始拉家常。她告诉我她多不容易才找到一份工作,很不容易才有机会来开会的。言语中对我羡慕不已,羡慕哦漂亮,又有事业。当时她夸我穿的镂空的黑色船袜。那时美国很少有人穿这样的短袜,配着高跟鞋,真的是很漂亮,高雅,时尚。她一边和我唠,一边从背的发白的书包里拿出在会议上装起来的面包,啃起来。她还穿着一双黑色平地些,黑裤子,上衣我记得渴望刘慧芳有过那样的,棕色的平纹的现在看来不男不女的上衣。她的头发就随便的用个黑色的皮筋扎着,脸上没有脂粉,色斑在发黄的脸上点点散落。说话时,喜欢用手不停的做手势。那双手也许是经历了很多辛劳,干枯而且已经青筋暴出。
无意间,她问我是香港还是台湾来的?我说,大陆。她问我,多久?我说,半年多。她看到我的中国护照,突然眉飞色舞,你还是中国护照阿?!我都来美国十几年了,我早就是公民了。然后她说的啥我就不记得了。我只记得我看着她干涩的头发上那个皮筋心想,即使你给我个美国公民身份,我也不愿换成你这样的生活质量。那个皮筋永远的刻在我的脑海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