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存史料中均记载了岳飞的正妻叫李淑贞(李娃),是个渔家女,风波亭事件之后,她独立撑起了岳家的一片天,在流放岭南的凄风苦雨中极力照看岳氏一门的生命脉息,一直活到了孝宗淳熙二年(1175年)病逝,享年75岁。孝宗为岳飞平反时,李淑贞被追封为鄂国夫人。
今天的汤阴岳飞故宅的正殿里,供奉的也是这个令人敬佩的渔家女子。实际上,岳飞的原配结发妻子并非李淑贞,而是老家汤阴县程岗村的刘氏女,也即岳云、岳安、岳雷三人的母亲。那么,这位刘氏女为何没有得到朝廷的追封,甚至连岳飞家族的《金佗宗谱》也未予收录?原因就在于这个女子的所作所为让岳飞很受伤。据《鄂王行实编年》记载,岳飞是在十六岁时娶的刘氏,七年间为岳飞生下三个孩子。建炎元年(1127年) ,枢密院官刘浩在相州(今安阳)募敢死义士,二十四岁的岳飞应募投军,刘氏则在家侍母养子。
不久,金兵南下,克相州,占汤阴,还在那里构筑营寨。刘氏与家人在逃难途中独自离开,抛弃了婆婆姚夫人及几个孩子,据说后来偷偷嫁给了韩世忠手下一个普通的军官。(“刘氏两次改嫁,岳云、岳雷由祖母姚夫人抚养。”)刘氏改嫁他人,岳飞或许能够原谅她,但她“独自逃命”的行为,恐怕就让岳飞伤心了。《尽忠报国——岳飞新传》写道:“岳飞的故乡沦陷后,有个同乡前来寻找岳飞,告诉他母亲姚氏和前妻刘氏的消息,并且转达了姚氏的反复重嘱:‘为我语五郎,勉事圣天子,无以老媪为念也。’岳飞愤恨刘氏的背信弃义,姚氏和岳云、岳雷的凄惨境遇更使他卧不安、食不甘。他派人潜入汤阴县,前后18次,才将母亲和两个儿子接到自己的军营……”虽是小说家言,但符合历史与人伦真实。岳飞也曾派人寻找过刘氏,可是没有找到。
建炎三年(1129年),岳飞在宜兴另取渔家女李娃为妻,以照顾母亲和几个孩子。但刘氏给岳飞造成的心理伤害在此后的许多年里一直没有得到平复。比如,他一直不曾纳妾蓄姬,这在当时的官场是极为罕见的,甚至连关系不错的吴王介送给他的士族之女,他也婉拒退回。表面看来,似乎是岳飞不近女色,吴王介“见女归,益敬服,以为不可及”的评价是成立的,但从深层次心理来分析,是不是存在刘氏之“背信弃义”影响了岳飞对女人的看法呢?九年后,刘氏的下落还是被人发现并告诉了岳飞,而岳飞的态度很冷淡,足以说明他真的曾经很受伤。绍兴八年(1138年) 六月初,淮东宣抚处置使韩世忠托人传语当时担任湖北、京西宣抚使的岳飞,说已找到岳飞“结发之妻”刘氏,请岳飞派人来取,但岳飞迟迟不予答理。韩世忠个人跟岳飞关系还是很不错的,只是在这个事情上他有些想不通:你岳飞不是到处派人找老婆吗?怎么如今找到了,你又不要老婆了呢?哥们关系再好,在老婆的问题上却不能帮你隐瞒。
于是,韩世忠上奏朝廷,说岳飞“弃妻”。这个罪名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弄不好会遭到舆论攻击,形成“弃妻之谤”。岳飞赶紧写奏章为自己辩解:“覆冰渡河之日,留臣妻侍老母,不期妻两经更嫁,臣切骨恨之。已差人送钱五百贯,以助其不足,恐天下不知其由也。”高宗赵构在这件事情上倒也通达,没有责难岳飞,还对群臣说:此妇不孝义,不配做人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