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来这个令人心痛的事件已经成为人们在各个场合热议的话题,甚至也引起国际间的强烈反响。就像人们常常说的那样,林子大了,什么样的鸟都有,因此各种各样的议论话题、各种各样的评论无其不有,不绝于耳,其中对于18路人的声讨和谴责更是铺天盖地。不错这18路人的行为的确令人心寒、令人齿冷,说他们缺乏人类最起码的同情心、最基本的良知、最起码的做人底线都不为过,因为他们应该做的并不是去面对罪犯让你见义勇为、并不是要你去冒着危险赴汤蹈火、也不是要你去跳进河里去救死扶伤,你需要做的仅仅是拨打一个救助电话、或者喊一嗓子这是谁家的孩子、或者保护现场阻拦车辆的经过以避免孩子再次被碾。一个最起码的简单作为竟然前后十几分钟、18个路人经过而没有一个人愿意去做,最后是一个捡破烂的大妈做了很多年轻的、壮年的人们没有做的事情,而这个大妈成了我们今天的英雄。当我们向这个大妈致意的时候,我们每个人的心灵难道不会受到令人心揪的道德拷问:我们怎么了?我们今天的中国怎么了?我们今天的中国人怎么了?
半个多世纪以前,鲁迅先生曾经对麻木的国民大众进行过激烈的抨击,一方面是革命者前赴后继的革命,一方面是民众吃人血馒头、对杀头场面呐喊叫好的场景。而今天我们已经进入二十一世纪,我们生活在前所未有的信息时代,我们的国家在经济领域获得了空前的成功,我们开始进入太空时代,人们的生活水平和受教育水准也进入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可是让我们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我们国民道德的素质却走了回头路,难道中国人真是成为一个缺乏信仰、道德缺失的劣等民族了吗?难道我们真的是丑陋的中国人吗?当我们面对无良司机和18个冷漠路人的时候,仅仅谴责是不够的,我们应该去思考为什么会是这样?中国人真的就是这样缺乏良知吗?你,我,他,我们大家真的都是这么冷漠吗?当然,这18个人并不能代表中国人的主流,但是这18人的作为又确确实实是我们当今不能不看到的常态化场面,只不过这次小悦悦这个事件被放大了。类似的事件,救护老人却被讹以肇事者这类事情已经见诸媒体多少次了,我们的政府、舆论甚至法律都做了些什么?以致今天经常出现老人跌倒街头无人敢于救助搀扶的场面,这究竟是谁之过错?不是推脱的说,这次小悦悦的遭遇只不过是此前类似场面的一次延伸而已。从这个角度讲,我们也无法仅仅站在道德的巅峰去谴责这18个路人,试问,前车可鉴,谁能保证他们不被歹人再次讹上?
南京的彭宇案件是当代社会普通人道德观念的一个转折点。一个普通人扶助了一个跌倒的老太太,却被认为是老人跌倒的肇事者。法官在事实不清的情况下,根据推理判断彭宇应该是肇事者,所以他必须承担部分责任。这让我们想起红楼梦里葫芦增判的糊涂案,这样的法官针对这样的事情做出这样的判决,对于人们被从小接受的助人为乐的观念是一次毁灭性的打击。这就是我们这个时代法律曾经面对过的一件真实案例,毫不夸张地说,这个判决摧毁了相当一大部分人曾经有过的善良堤坝。坦率的说,我曾经扪心自问,如果我碰到这种情况会怎样去做?我会采取采取逃避的方式吗?经过思考,我确定当遇到这种情况,即使施以援手也要在自我保护的基础上进行。我为自己的选择而羞愧,但是我还是必须这样做,因为我不想我的生活因为一次意外而改变,至少是在我能够控制的范围内。还有一个尖锐的问题是,自从彭宇案后,仅仅见诸报端的类似事件就有不少,既有小学生搀扶老人被诬肇事、也有解放军救助老人被诬肇事,在类似事件频频发生的情况下,我们的政府、我们的法律究竟做了什么?对于那些诬陷善良人们善良举动的无良市民追究过法律责任吗?对于被诬陷的好人们给予过表彰和颂扬吗?政府管理的缺失、法律的缺失才是我们必须面对的问题,只有从政府管理层面以及法律层面建立起有效地制度,才有可能从根本上解决类似的问题。
出生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人们都曾经记得自己从小接受的教育,向雷锋学习助人为乐是我们思想道德永恒的主题,为人民服务曾经是我们不懈的信念,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就是我们的座右铭。但是这些在时代的今天都俱往矣了,过去的信念现在一文不名。作为普通人我们曾经接受的是毛泽东思想的教育,但是在今天反毛人的心里,毛泽东一文不名,但是为人民服务有错吗?向雷锋学习不对吗?可是泼向雷锋的污水却被许多人津津乐道,鞭笞毛泽东的错误却要连他的精神一起扫地出门。这是一个令人难以理解的世界和时代,缺乏了精神信念、远大理想的民族,永远是无法立足于世界民族强者之林的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