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4日伊州南区初审法院(district court for southern district of Illinois)消息,一名在狩猎事故中受伤的男子起诉其医疗纠纷案的前律师失职,理由是该律师错过了本案的诉讼时效。
原告John Lange于2003年在狩猎中遭遇事故,右脚被子弹击中。他随即被送往位于纳什维尔的华盛顿县医院救治,后来又被移送至维农山的圣玛丽好撒马利坦人医院(St. Mary's Good Samaritan Hospital),但遭到当时的主治医师Joon Ahn拒绝。
原告称,尽管他当时高烧未退且脚上疼痛难忍,但Joon Ahn医生拒绝采取救治举措;原告的伤口不久发展成坏疽,导致他的一只脚趾不得不被截掉。
原告指出,正是由于Joon Ahn医生并未意识到其伤口感染的严重性,未能采取合理的救助措施,导致了严重后果。他原本想起诉这名医生,却因其律师未能按时提交诉状,错过医疗纠纷案的诉讼时效而丧失机会,遂起诉这名律师失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