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才是正宗的佛教徒——揭露释迦牟尼佛教唆自残、自焚、自杀地毁身供佛!
水帝子周武、阳帝子梁彝珠、阴帝子刘碧城在《归宗》——《陈撄宁仙学文选》跋文(澳门出版社)中写道:十四、何必赞赏用人血写佛经的“刺血写经”行为呢?何必为了成佛而自残、自杀呢?何必用烧疤、灼顶、燃指、燃臂、燃身等自焚行为来供佛呢?
佛教权威《妙法莲华经·药王菩萨本事品》歌颂药王菩萨燃身供佛曰:“光明遍照八十亿恒河沙世界,其中诸佛同时赞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是眞精进,是名眞法供养如来(按:南朝梁、陈至隋代的释智顗声称自己读到此处,而得豁然大悟,寂而入定,见灵山一会,俨然未散,释迦牟尼佛仍坐法座之上宣讲《妙法莲华经》。这不仅骗取了他人的崇拜与供养而且致使许多信众因此去自焚)……善男子,是名第一之施,于诸施中最尊最上,以法供养诸如来故\'”,此经并曰:“若有发心欲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能燃手指乃至足一指,供养佛塔,胜以国城妻子及三千大千国土山林河池诸珍宝物而供养者。 ”
《梵网经》四十八轻戒的第十六条为利倒说戒曰:“若不烧身臂指供养诸佛,非出家菩萨。乃至饿虎狼狮子,一切饿鬼,悉应舍身肉手足而供养之”,第廿六条独受利养戒曰:“若无物,应卖自身及男女身,割自身肉卖,供给所须,悉以与之”,(按:印度佛教不仅不宣扬吃素,甚至宣扬吃人,此即为证据。)第四十四条不供养经典戒曰:“剥皮为纸,剌血为墨,以髓为水,析骨为笔,书写佛戒(按:此即\'刺血写经\'的由来)。 ”
《大佛顶首楞严经·卷六》中释迦牟尼佛曰:“若我灭后,其有比丘发心决定修三摩提,能于如来形像之前,身燃一灯,烧一指节,及于身上爇一香炷。我说是人无始宿债,一时酬毕,长揖世间,永脱诸漏。虽未即明无上觉路,是人于法已决定心。若不为此舍身微因,纵成无为,必还生人,酬其宿债,如我马麦正等无异。 ”
由于释迦牟尼佛在《妙法莲华经》《梵网经》《大佛顶首楞严经》《本生经》(按:《本生经》宣扬抉眼与人、割肉喂鹰、投身饲虎、截头颅、捐髓脑等毁弃身体的行为)等等佛经中对毁身供佛的赞赏推崇,因此无数的佛教徒狂热效仿自残、自焚、自杀,伤残死亡者不计其数。
释迦牟尼佛身边的印度佛教徒的自杀情况详见《四分律》等佛经,《四分律》中记载诸比丘(和尚)于婆求园在释迦牟尼佛的指导下修不净观致使极端厌恶生活,或用刀自杀,或服毒药,或互相杀害,有六十个比丘请求名叫鹿杖梵志的婆罗门外道将自己杀死,有人称赞外道说:“很好很好,你得大福了!既度脱沙门,又得到他们的财物” ,阿难等大弟子熟视无睹,号称无限神通的释迦牟尼佛却不知身边发生的事情,半个月后升座讲法时发现人数大减,问阿难得知情况后才赶紧纠正错误,改令还未自杀的诸比丘修特胜观。可见佛教一开始就是个邪教!
中国佛教徒的自残、自焚、自杀详见南朝梁代释慧皎撰的《高僧传·卷第十二(亡身诵经)·亡身第六》、唐代释道宣撰的《续高僧传·卷第二十七·遗身篇第七》、唐代蓝谷沙门释惠详撰的《弘赞法华传·卷第五·遗身第五》、宋代释赞宁等撰的《宋高僧传·卷第二十三·遗身篇第七》、唐代韩愈撰的《论佛骨表》(《谏迎佛骨表》)等文章。
再如:近代有八指头陀释敬安剜肉燃指燃身供佛、释虚云燃指供佛、释弘一刺血写经,当代有释本焕燃臂供佛并刺血写经、释明乘燃指供佛并刺血写经等等。释宣化在《妙法莲华经浅释》中曰:“焚身供佛的精神,眞是伟大之至!后人效法者很多。近年来高僧焚指供佛也不少,如虚云老和尚,曾经燃指供佛,大病不药而愈。余(按:指释宣化)作偈曰:\'显亲宗亮大慈仁(按:显亲指宁波阿育王寺的首座释显亲,宗亮指宁波阿育王寺的监院释宗亮),助人燃指发道心,夙愿克遂眞快乐,本怀已畅喜雍容。 ’”
可以说佛教的历史就是一部自残、自焚、自杀的毁身供佛史。佛教毁身供佛的自残、自焚、自杀行为符合邪教的第二大特征“弃实求虚”,佛教是邪教,确无疑也!
广东省肇庆市九峰山善庆禅寺燃指供佛现场直播——又有一位印度咖喱粉丝少了一个手指。(视频):
http://vhead.blog.sina.com.cn/player/outer_player.swf?auto=0&vid=14732393&uid=1501218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