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wenxuecity.com/news/2012/01/21/1607473.html
事情已经过去十几天了,但是夏女士至今心有余悸。她做梦也想不到,就为了退一盒价格为$20.99的巧克力,她居然被警察带了手铐押出商场,还被开了一张$60的罚单,而且被禁止在一年内进入该商场。夏女士不明白,她到底犯了什么王法?这加拿大还讲不讲人权?
夏女士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在2011年的圣诞节。当时她带着8岁的女儿来到士嘉堡Town Center,因为孩子喜欢,在一家商场内买了两盒包装精美的巧克力,每盒价格为$20.99。 圣诞过后,其中的一盒打开吃了,另一盒没有动。夏女士觉得这盒巧克力除了包装好看外,里面的巧克力和价格几元钱的巧克力没什么区别,有点不值,就决定再去逛商场时顺便退掉。
圣诞过后,当她们母女来到商场退巧克力时,被告知这是应季销售产品,不能退。夏女士觉得很奇怪,既然是应季销售产品,为什么不事先提醒消费者?店员告知已经提醒消费者了,夏女士便要求店员出示这个提醒贴在哪里。店员说在商场的网址上有提示。夏女士不高兴了,商店里没有任何提示,把提示放在网页上,谁购物之前还会想到要先去浏览商场的网页呢,这说不过去。于是便要求与经理对话,结果经理和店员的说法一致。
夏女士很气愤,加上自己的英语水平有限,说话的声音就高了几个分贝。没想到经理请来了保安,保安命令夏女士马上离开该商场。夏女士拒绝离开,说:我是消费者,我对商场服务有意见,凭什么不让我说话?
没想到保安报了警,警察到现场后命令夏女士离开,夏女士依旧坚持自己的看法,并请警察主持公道。结果警察掏出手铐当初逮捕了夏女士,并将她拉出商场。当时夏女士的孩子就在身边,孩子刚来加拿大不久,英语不灵光,夏女士担心孩子走丢,便用中文喊孩子紧紧跟着自己。结果警察听见夏女士用中文喊,就快速将她推进商场保安部,将门反锁后出去了。
大约过了一个小时,警察回来,查看了夏女士的手包,将里面的东西全部倒出来,并问夏女士最近有没有看医生,有没有吃任何药物。夏女士心想,警察看来是把她当作精神病了,真是岂有此理。
夏女士想要讨个说法。记者为此咨询了冯志强法律事务所负责人冯志强先生。冯志强说,就夏女士叙述的情况看,她忽略了加拿大的法律。在中国如果人们大声嚷嚷或吵架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在加拿大情况就完全不同了,这是一种刑事犯罪。法律上规定的assault 包含两层含义,一是肢体冲突,比如动手打人,还有一种是言语冲突,比如恐吓、骂人,这些都是言语侵犯,同样是犯罪。
夏女士认为自己是消费者,有权在商场内维权,所以当保安责令她离开时没有立即离开,这是夏女士的过错。在加拿大,商场都是私人物业,如果他不允许你进入,你进入了就算侵犯私人领地。实际上对消费者来说进入商场不是法权,而是商场给你的特权,所以当业主命令你离开时必须马上离开,维权可以通过其他途径和程序。
冯志强说,夏女士唯一可做的就是可以投诉警察在执法过程中有没有行动粗暴。比如警察在逮捕时一般会命令:请把手放到后面去,我要逮捕你。具有黑色幽默色彩的是,一般警察还会问你手铐舒服吗?冯志强说,在加拿大被逮捕不是什么大事,不要以为这很丢人或者以为自己犯了什么罪,这和中国情况不一样。
至于警察给的一张60元的罚单,冯志强说,这是触犯城市附例而罚款。交了就行了,不会有刑事记录。
陈楚标:擅闯条例是安省法例
多伦多警队华人社区联络主任陈楚标称,该名华裔女士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安省法例中的擅闯(Trespass)条例,即在私人地方做了不应该做的事,业主或者房东有权命令你立即离开,并且有权限制你一年之内不得重返该物业。
陈楚标表示,安省法例规定,除非当事人在该物业内居住或者上班,否则无权在此逗留,业主有权做任何限制,如有的商场规定不能在商场内吃雪糕,或者不能在商场内玩滑板,任何进入商场的人士都必须遵守,至于退货或者退款,可以循其它途径解决,比如以书面形式或者向上级单位投诉,或者向政府消费者部门投诉,总之不能在商场内与职员发生语言或者肢体冲突。
他说,警察到场后一般会向这些违反擅闯条例的人士开出罚单,而不会予以刑事起诉,所以这些人不会留下刑事记录(案底),就像在商店偷窃,警方一般不会予以5000元以下的刑事罪起诉,多数处以罚款。
陈楚标续称,新移民来到加拿大,需要了解加拿大的法律,免得在与人发生冲突时吃亏。
houshu 发表评论于 2012-01-21 11:07:58
同样事情如果发生在大陆,这里一定是吹捧夏女士是维权英雄,稍带着骂大陆政府。而如今发生在番邦,这里就大肆谴责教训了,顺带着舔洋人沟子。
这女人得有多疯狂以至于大家以为她有精神问题啊?"
说得没错,这个泼妇恐怕不止把声音提高了几分贝,而是几十分贝。歇斯底里的cheapskate,活该被条子拷起来
加拿大没有人权,中国有,回国去吧。
但是,退货的时候,人家说可以退,才能退;人家说不能退,你最好就算了;在那儿吵架是不行的,后面排着几十个人呢,你赖着不走,大家一起骂你。
i.e "within 7 days" ,a general rules of thumb in Canada..pls be noticed.tks.
但是,如果对方提出该商品是某些特定商品不能退货,那确实需要有充分说明或者告知,如果做的不到位,客人可以直接向消协投诉就可以了,自然有人会处理,不需要在商场和对方吵架,而且你英文不好,说不清楚反而吃亏。
Canadian laws are illegal. Kiss my Chinese butt!
哈哈哈
Canadian laws are illegal. Kiss my Chinese b_tt!
哈哈哈
真不要脸!真给“ 我们这儿”出来的同胞争光!!!
下次别到这商场买东西就是了。向消费者协会报告一声。给邻居/朋友都发个消息,别去那家商场购物。
这么明显侵犯人权的事,你还在挑华人的刺? 您才是丢中国人的脸啊!
吃的东西我退的多了。老外还有吃一半退的,没见过有人敢骂他们丢脸还叫COP的。
您是地球人吗?
自己救自己 发表评论于 2012-01-21 08:56:06"夏女士很气愤,加上自己的英语水平有限,说话的声音就高了几个分贝。"
不就是撒泼吗? 吃的东西一般是不能退货的, 走遍全世界吃的东西一般不退.除非有质量上的问题, 象发霉, 变质.这也是保护消费者利益.这和文化习俗无关.
丢人啊, 现眼啊, 把中国人的脸都丢尽了.......
也如同有人,认为民主就真的在中国实行了,就一夜之间什么都解决一样。
什么样的事,到了中国肯定会变味。不信就试试看。到时,民主了,人人以为自己是大爷呢。
可是,到哪找孙子去呀!!!!
她去了个垃圾店,遇到了加拿大本地的一些势力蠢人.算她倒霉.
若是大店,就是不让退也会让她换一些其它东西.
大店都是以客人为本,只有垃圾小店才叫警察骗一个是一个,该他们关门.
Kohls的衣服,你任何时候退都行。 在美国, 消费者就是大爷。
Based on my own experiences in Canada, it is very rare to find a shop manager saying "that is it!" They can usually suggest alternatives, unless the customer moves aggressively.
If you decide to use a threat, you have to use it smartly and artfully ...
蛋定,即使你有一颗骚动的心,也一定要蛋定。
龙年里,大家都要学会蛋定。
新年快乐。
这女人得有多疯狂以至于大家以为她有精神问题啊?
华人讲的故事一定要分析,通常会把事实扭曲的很大。
人家也没有骂人。 要不看那么多人去到美国了。
If the shopper refused a refund, the option left is either administrative (customer protection bureau) or legal. A price of $20 does not worth it.
Effective solution - tell the shopper that you are going to tell this story to all your friends.
了解法律也包括1:要用法律途径解决退款问题,2:会与警察打交道,
1。 退款问题:做为消费者,您有权要求退款。如果商家有欺骗行为,您也可以到消费者组织告它,记录其欺骗行为。损失大,可以上小额法庭。二十块钱,如果是信用卡付的,直接跟信用卡公司联系,总可以拿到退款。
2。 态度问题:在交涉中,任何一方过激的言论都可以引发保安,警察的介入。这跟退款问题无关。
如果警察来,您要合作。警察不管退款问题,只管治安。而且,警察一般教育素质都很低而且没耐心,所有一般不要对警察期望太高。尽量避免多交涉。他叫你离开,你就离开。回去再解决退款问题。
如果把两问题一混,就钻进一个“退款不成反被抓”的牛角尖。当然,如果警察执行公事不当,您也可以把这当成一个单独的问题解决,但是,讲过警察一般教育素质都很低,他们天天跟小偷流氓打交道,为小事没必要跟他们一般见识。
诚如润之公所言:‘媚洋乡巴佬民主愤青占领我们论坛的情况,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
不过如果商家实在无耻坚持不退,就不要现场掐了.
人家可以发驱客令和限制进入令.不再去就是了,并给予差评.
留言:曾听上代说我在美国有不少亲戚,但半个多世纪音讯阻隔,现在即使相遇也不会相识了。例如抗战时带领我们去四川的何家珩表叔、49年在上海匆匆一别的何亚东三舅爹、以及何宛华、转华、舜华表姑等,他们的后代应该都在美国。如见此留言希能取锝联系,我的Email地址: ryokoshya@gmail(后加dot com)
第一,包装漂亮的盒装巧克力很可能就是应季产品。我初来美国时囊中羞涩,经常买过季(注意,不是过期)巧克力,比如有圣诞节,情人节,复活节和南瓜鬼节特别包装的巧克力,一过季马上大幅度降价,我最便宜的时候买过9毛9分一磅的纯巧克力。这几年经济不景气,应季包装的巧克力少了很多,有些超市干脆不卖特别为节日包装的巧克力了,为什么?对商家成本太高了,如果不是这样的节日特别包装,过完节还是照样卖,因为巧克力并没过期,不必大幅降价。这是生活常识,还要专门去看说明吗?你能在中国过完中秋节退月饼吗(假如月饼没有质量问题)?
第二,吃的东西一般不退,除非顾客能证明商家卖的东西质量有问题,如果确实有问题,也得马上退,否则怎么能证明是商品本来坏了还是在顾客家放坏的?如果确实是买的东西坏了而且能够证明是事实,哪怕打开了并且吃过了一口,也是可以退的。如果无法证明买来就是坏的,还是别退了,吃个教训下次别买了。何况这位女士买的巧克力本来就不是品质问题,只不过是她觉得物非所值,那也得节日前退货,而且得尽早退,过完节才退,人家当然不退了。
第三,在别人的地方高声争吵,影响营业,人家保安叫你离开,你还不听,那即便你本来确实有理,现在也理亏了,如果你受到不公平待遇,对方不理你,你可以上法庭呀。
移民们,发现加拿大华人,一有事,首先批评自己同胞。
加拿大的服务业够呛,没有竞争,慢慢腾腾。
不就是撒泼吗? 吃的东西一般是不能退货的, 走遍全世界吃的东西一般不退.除非有质量上的问题, 象发霉, 变质.这也是保护消费者利益.这和文化习俗无关.
丢人啊, 现眼啊, 把中国人的脸都丢尽了.......
这就是文化习俗法规不同而造成的困惑。
这个case我觉得,感觉上退不退上,超市有点理亏。如果一定要走退的话,可以走别的渠道,不行就去法院,不过谁又有那个时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