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从小孩车上吃东西事件学到了什么?
这个小孩车上吃东西事件已经是传遍全世界了,至少在老中是家喻户晓。
本来咱以为就是两个婆娘吵架,不值得关心,结果大家抄了这么长时间咱都无法回避,但是咱也从小孩车上吃东西事件学到了很多,比如说
首先,在香港地铁车上吃东西是违法的,如果你在车上吃东西是会有港人依法干预的,如果你不服干预跟港人吵了起来,港人是不管紧急停车的影响和损失地,港人愿意用紧急停车的方法来保留证据和你等待警察到来的。
其次,北大教授孔和尚骂港人是不犯法的,但是会受到口诛笔伐,因为港人没有不许骂人的法律。
再者,香港地铁车紧急停车也是没有法律的,乘客可以自行判断是否需要紧急停车。一旦乘客自行判断需要紧急停车并紧急停车了,事后也没有专业户鉴定乘客的判断是否正确,因为港人认为紧急停车给港人带来的不便和损失是值得的。从没人批评这次紧急停车看,紧急停车老大娘紧急停车是正确地,因为否则他恐怕应该有某种责任,因为再傻的人也知道紧急停车和在车上吃东西都是应该有规矩的,而且紧急停车的规矩只能比在车上吃东西的规矩更严更强,因为紧急停车造成的损失比在车上吃东西造成的损失大太多了。
最后,不可以以点带面“港人”,应该说“部分港人”、“有的港人”和“一些港人”等等等等,但是以点带面“中国人”或“国人”是可以的。
有七率两首为证:
(一)小孩车上吃东西
小孩车上吃东西,
港人依法来干预。
两个大娘一台戏,
紧急停车也愿意。
北大教授骂港人,
可是他没犯法律。
建议法制立新法,
谁骂港人都不许。
(二)紧急停车老大娘
香港法制英国创,
港人素质赛女王。
是非黑白分的清,
不学丑恶学善良。
百尺竿头更进步,
贺喜港人有榜样。
明日香港人都是,
紧急停车老大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