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很想他

夕子做過記者、PR和廣告人;出过书、写了很多文章,也买卖了很多房子;現居多倫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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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段与生命同在的青春爱恋,难以抹灭。你有,我也有。那个他,就是你生命中的一部分,即使分开,即使再不碰面;这个事实,永远不会改变。

我的朋友米菲曾经对我说过,和他在一起的那几年,我一直以为我是为他而生的;我从未想到分手,就如同我从未想到死亡一样。

我想我们都是真性情的孩子,每一场恋爱都全情投入,从不想结局也都爱得至深至情。尤其是那些曾经许给我们一个未来的人。我们的生活里有他的影子;我们的言谈举止里有他的样子;我们对于生活、文字、音乐、艺术的理解有他的品味;我们的生活里面,总是会有一点对方的东西残留下来。分手总是让人痛彻心扉,但是,这种疼痛远抵不上在某天的异乡街头,看到一张曾经他喜欢的Poster;听到一首他喜欢的歌;吃到一种他喜欢的小吃而来得更加撕心裂肺。

小佐对我说,她和某任男友分手的时候;曾经整整一年从起床睁开眼睛,想起他就开始哭一直到晚上睡觉;每一天都极其不要脸地纠缠着对方,打电话,喋喋不休地询问同样的话题,你为什么不爱我了?这样极度崩溃的状态一直持续了两年。小佐恨恨地说,那两年地狱的生活,唯一得益的事情就是体重急速下降,变得轻盈苗条许多,这种状态一直保持到现在,也算是那段感情给她的唯一收获了。

我问我的死党闺蜜咚咚,忘记一个人,忘记一段感情需要多久?她停顿了一下,对我说,也许一辈子都忘不掉了。咚咚的爱情犹如火焰,炽热而绚烂;而这个火焰,也会让人遍体鳞伤化为灰烬。那个人,从工作和生活上都让她极为迷恋;他们一起做饭、跳舞、听音乐看歌剧;一起并肩工作打拼、出去旅行;彼此之间默契十足,时常会有惊人一致的品味和喜好。这样如同神仙眷侣的生活,最后也难逃悲剧结局。她曾经尝试找到一个和自己的性格品味生活相距甚远的小男生,离开那个城市,试图忘记那段火焰爱情。我们都天真地以为感情可以培养、爱情只是暂时、生活就是平淡;其实我们错了。因为一直压抑自己的情感,一直生活不如意;咚咚开始越来越抑郁,后来居然患上各种奇怪的疾病,差点客死他乡。知道最终再也无法欺骗自己,趁感情尚未完全变成亲情,还是分手放各自一条生路。但是那种心痛和解脱交织的矛盾心情,让她久久缓不过神来。

世上最蠢的事情,就是用一段感情去忘记另外一段感情。

分手后半年,新年的夜晚,咚咚回到家看到一张明信片,顿时泪如雨下。是那个小男生寄过来的,是他帮咚咚卖车前她的车的照片,他是这样写的:这曾是你第一个属于自己的车,你将永远不会忘记,就如同你的初恋,或者你的第一次旅行。它真的曾是一辆很好的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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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如同你一样,我永远都不会忘记。

夕子 发表评论于
谢谢大家,谢谢梦海星,新年好!
夢海星 发表评论于

最好的辦法是去做義工,幫助別人的過程中,個人的情感昇華成一種博愛,從此進入新天新地,柳暗花明:)

問好夕子MM!

給妳拜個晚年,祝福龍年吉祥、萬事如意、好夢成真!
Fieps 发表评论于
"世上最蠢的事情,就是用一段感情去忘记另外一段感情。"
未必,如果這一段比另外一段更精彩和甜蜜呢?如果这一段并不属于你,而且痛苦多于快乐,还不如尽早退步抽身,另择新路,正所谓,退一步海阔天空,痴迷不悟才是真正的愚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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