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阶段就对居委会有比较深刻的印象了。那时候居委会的权力很大,每天吃晚饭之后,居委会的人就组织我们拿起自制的话筒(也许应该叫喇叭),在居民小区内喊话:“防火防盗,警惕小偷”之类的,尤其在春节或节假日期间比较多;而夏天主要就是在停电的时候喊话。学生们5-8个排成一列,如果人多,可以分几个小组,通常都有高年级的大同学带我们。
后来对居委会的印象就是每年春节之前凭户口本领取全年的计划供应票,包括粮票、油票、布票、肉票、鱼票、蛋票、糖票等等,有时候还有特殊供应票,并不标注是购买什么,听居委会临时通知买什么就去街上买什么。居委会还会给每家每户发放老鼠药、蟑螂药等等,都是免费的。那时候没有电视机,收音机也只是有中央台和湖北台,而我们那个城市里面发生的大小事情,都是通过居委会知道的,比如什么人当书记了,什么地方发生流行病了,什么地方有洪水了,什么时候有处决犯人的大会等等,打预防针似乎也是居委会组织的事情。
中学阶段,居委会经常组织我们搞活动,主要是在春节、国庆、元旦等等,那时候,似乎觉得每个大的节日都有游行,比如庆祝粉碎“四人帮”的游行、庆祝华国锋当国家主席的游行等等。我只跳大头娃娃,很多次了。在90年代初期取消票证之前,居委会一直还是我们凭户口本领取全年计划供应票的“头头”。
参加工作之后,居委会也在每年春节组织跳秧歌、划旱龙船等等,我就没有参加了。而最后几次参加居委会活动,就是办理个人身份证和更换身份证,似乎还有几次人口普查,也是居委会的事情。1998年和1999年长江大洪水(1999年洪水比较小,时间也短),城市市政府给每个居委会分配上堤查险的任务,我们也是被居委会领导的。1998年,我上堤1个月;1999年,我上堤1周。都是要在长江大堤上面睡觉过夜的哦!
商品房开始之后,原来居委会的组织结构,基本上就被小区的物业管理和业主大会(业委会)取代了。物业管理是一个商业机构,而业委会就相当于居委会了。但业委会与居委会不同,业委会是自发组织的,没有上级领导,只有小区内德高望重德人士参与,不仅有律师、大款、高干,还有各阶层的人士,博士教授一大批,远比原来居委会的人员厉害。业委会主要就是维权,与物业管理打官司的。
加拿大没有居委会,也没有业委会。不是因为人少,而是城市里的每一件事,都有相关法律,有事情直接找法庭或者警察局。不过,在华人比较集中的地区,我们有自己的华人社区,据说多伦多有几百个。现在我们这个华人社区的总头头,直接接受中国驻多伦多领事馆的管理。这几年参加过多次的游行、郊游、野炊等活动。社区有一个活动场地,3层楼,有舞厅、舞台、球桌、球场、英语学习班、儿童学习和娱乐班以及移民生活和工作介绍咨询处等等。社区的各个部门都有具体负责人,就是一个华人大家庭。
在加拿大还有另外一个比较广泛的组织,就是教会组织。教会也是一个社区,一个大家庭。对于很多华人来讲,这是一个很好的学习英语、与各族人们交流、入乡随俗的好地方。大多数华人参加这样的教会,并不是一定就信仰上帝或者天主,而是让自己的业余生活更加充实。比如教会有固定的英语学习班,经常组织郊游或参观,每月会组织教友到当地人家里做客,用不同方式提供工作或购物信息,还有固定节假日的聚会聚餐,各个教会教区之间的交流活动等等;而教友之间也会自发地组织聚会、聚餐、郊游,教友们慢慢建立了自己的朋友圈。此外,教会里面,还经常有从电视电台或者报刊上无法获得的城市新闻以及娱乐活动信息。